【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創世記6:1-8
《經文釋義》
創世記6:1-8的目的相當簡單明了,這段經文為洪水、挪亞和他的方舟的故事奠定了基礎,這些故事將講述在創世記6:9至第8章末尾。為什麼上帝要用洪水淹沒地球上的一切生物?
根據我們今天的經文,那是因為人變得極其邪惡,「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6:5)。為什麼挪亞沒有被洪水淹沒?為什麼他和他的家人得救在方舟裡?其實,這是靠著上帝的恩典,「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6:8)。儘管邪惡在飆速增加,但上帝的恩典存在並在世界上活躍著。
本段經文的開始,就簡單地描繪出當代的邪惡背景,說:「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上帝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6:1-2)這段簡短的記述,卻有兩個問題需要澄清:
首先,「誰是上帝的兒子和人類的女兒?」
這有三個主要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上帝的兒子們是強大的統治者,可能被惡魔控製或附身,他們追求名譽和生育;人的女兒是指所有的女人;這些統治者的罪過是他們對權力和女人的慾望,他們試圖通過不道德來獲得永生。第二種觀點是,上帝的兒子們指的是墮落的天使(惡魔),他們以人類的身體來到地球並與女性同居,從而產生了一個超人種族,稱為「偉人(拿非利人)」(6:4)。第三種觀點,從上下文來看是最合宜的解釋,是神的兒子指的是呼求主的塞特敬虔的後裔(4:26和5:1-32);人的女兒指的是不敬虔的女人,主要是該隱的後裔,她們拒絕了上帝(4:16-24);這裡所描述的導致人類墮落和洪水審判的問題,是塞特敬虔的血統與不敬虔的女人通婚。
其次,塞特的男後裔與該隱的女後裔,他們結婚有何問題?塞特的後裔身為敬拜上帝的人,他們本該知道不該娶不敬虔的女人為妻;但相反,他們結婚只是基於性吸引,而不是基於敬虔的品格,他們「『看見』(ra'ah)人的女子『美貌』(towb);他們隨意挑選,『娶』(laqach)來為妻」(6:2);這是他們複製了夏娃在伊甸園受蛇誘惑的行為,就是「於是女人『見』(ra'ah)那棵樹的果子『好』(towb)做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laqach)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3:6)。這種行動是對神不忠心的表現,是對神的智慧和良善的懷疑,是憑自己的主動權和權柄行事,企圖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用人的眼光和標準取代上帝的意旨和吩咐,結果是妥協了敬虔的標準,導致了人類的腐敗和判斷。
由於人在地上的罪惡,上帝採取一項決定,祂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6:3)上帝的靈就離開人,不再約束人的犯罪,任憑他們恣意行,撤去祂的憐憫和保護,使他們落入將臨的審判。至於人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這是如何解釋?它有兩種可能解釋:
⑴120年可以理解為從這個法令發佈到洪水氾濫的時間長度;換句話說,上帝的這句話表明120年會過去,然後祂會在審判中將這些人剪除。
⑵120年可以理解為人類壽命的最終極限;洪水前的人活了數百年,洪水過後的人活不過120年,這是神因地上罪惡增多而對人的審判,也是對罪惡的限制。其中,以⑵的解釋較符合上下文,而且120應當是象徵數字,歲數的遞減也是漸進應驗的。
在洪水前,上帝的兒子和人的女子所生的後裔,是身量高大的「偉人(nephiyl)」(6:4),這個詞來自一個詞根naphal,意思是「擊倒」,因此顯然指他們是富有暴力的人,他們以撲倒敵人而聞名,是深富攻擊性的暴戾者。上帝看見這景況,就是「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6:5);他們遠離神、把自己當作神,不但外面的行為經常「罪惡很大」,每日心中所謀算的也「盡都是惡」。
因此,上帝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6:6);當聖經說上帝「後悔」時,這並不意味著祂改變了祂永恆的計劃,祂的位格、完美和目的是不變的,也沒有什麼能阻撓祂的旨意(以弗所書1:11);這種描述是擬人化地描繪上帝的內裡感受,表達祂的嘆氣和悲傷(撒母耳記上15:11),因為祂不得不收回祂造人時對人的賜福,而改以刑罰的方式來審判人。
於是,上帝採取審判的行動,祂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6:7) 由於人類的腐敗,上帝決定對全世界進行審判。墮落的人在地上既不能顯出其功用,在神的計劃裡就失去了價值,為人而創造的萬物也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人類的犯罪連累其他活物被滅絕(羅馬書8:22);在此「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與創造的順序(1:20,24,26)正好相反,表明神的審判是創造的逆轉。
不過,上帝在審判地上一切的受造物中,卻有一個例外,「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6:8)。「惟有」將挪亞與地上其他人分別出來,只有他在上帝面前蒙恩,在芸芸眾生中只有他被上帝所看中,上帝要揀選他去完成祂的救恩計畫,為人類揭開新的一頁。此處的「蒙恩」是聖經首次提到上帝的「恩典」,舊約這詞只用在描寫挪亞和摩西(出埃及記33:17),顯然在他們身上有共同的特質,這特質在3:9用三句話來描述。當然既是恩典,就表明挪亞雖有義行,但並不表示他完全沒有罪或犯罪,可見挪亞的好行為不是他得救的根源,唯神的恩典才是,因祂有主權「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馬書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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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這段1600年左右的人類歷史之簡短記載,卻看見罪惡的快速增長,亞當十代的後裔僅存挪亞一人在行為上被神看中。這讓我們看見罪就像人類靈魂的癌症,它通常開始時不被注意,也許只是一個小的妥協,就像這裡所述一般的婚娶事件;但癌症就在那裡,而且還在不斷增長,在個人身上造成腐敗,也玷污了他的人際關係。如果放任不管,就會污染整個社會;最後的結果就是神的審判。
這提醒我們任何形式的拒絕神的話語規模或是在任何場景選擇拒絕順服神的意旨或吩咐,不管個人的理由看起來是多麼的合理,這都是一種對罪和世界價值思潮的妥協,是不信上帝的掌權或懷疑神話語的良善,這就讓我們走入敗壞和受罪惡綑綁,以至於受審判的道路。千萬不要以為罪是會以兇惡的面貌出現讓我們有所防備,夏娃受蛇誘惑的經驗就是我們最好的鑑誡,塞特的男後裔取該隱女後裔的平常事件也是我們的提醒。
同時,罪若不立刻處置,容讓它有存在的空間,那麼我們就是在自尋死路。因此,讓我們與神一同憂傷,首先是為我們自己的罪,然後是別人的罪;願那哀傷引導我們悔改,使我們可以在主面前聖潔地生活,使榮耀歸於祂的名。
但是,值得慶幸的是,在上帝審判之前的整個過程中,祂的恩典不斷地讓我們悔改和恢復。「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6:8);當神給予人的恩典時,意思是他不配得的恩惠;挪亞沒有靠自己的行為贏得上帝的恩寵,就上帝聖潔的標準,雖然挪亞相對於那世代的人,他有美好的行為,但他和同時代的人一樣是個罪人(9:21)。
不同的是,挪亞願意接受上帝的恩典,並竭力保持與神的關係。在人類罪惡的混亂之中,上帝的悲傷在挪亞身上得到了安息。可見除非我們回應神的恩典,否則罪始於妥協,繼而敗壞,最後定罪。不過,這意味著儘管我們周圍存在腐敗、可怕的暴力、不道德和墮落,但上帝對個人的恩典仍然閃耀。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在哪裡顯多(羅馬書5:20)。
無論我們的罪有多麼嚴重,只要我們轉向主耶穌基督,就能找到恩典。因為耶穌來不是要拯救義人,而是要叫罪人悔改。如果我們贊同神對你內心的評論(6:5),並向祂呼求:「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吧!」(路加福音18:13)祂就會將祂的恩典和救恩傾倒在我們身上,因為審判與刑罰不是神的本意賜福,與施恩恤才是祂的初衷。
另外,我們也看到這些強大的、兇猛的偉人,儘管他們擁有所有的力量,也無法承受上帝在洪水中的審判。這是對作者摩西和以色列子民恩典的重要提醒,因為上次他們站在應許之地的邊緣,他們之所以沒有進去,是因為他們的探子中有人回來報告說那裡有「巨人」和強大的戰士(民數記13:27-31);摩西透過這段記述提醒他們,即使是巨人也不是上帝的對手,因此,他們可以滿懷信心地進入這片土地,因為他們知道上帝可以再次擊敗他們,並且知道他們是站在挪亞的後代中的,因為他們已經得到了上帝的恩寵。同樣,我們看到這幅偉人被上帝洪水滅絕的圖像,豈不也在警示我們當倚靠神而站立,不要屈服於世界強大的權勢或環境壓力,因為它們在神的面前是不堪一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