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將在會幕設立之處示羅的分地(18:1)與在吉甲的分地(14:6)作比較,兩者間有何不同?對我們在信仰上又有甚麼提醒?
2.從18:1所言,來思想七個支派遲遲尚未去得地的可能因素是甚麼?這對我們個人和教會在執行神的託付有甚麼提醒?
有愛無礙
戶名:社團法人花蓮縣基督教會花蓮靈糧堂宣教協會 銀行:玉山銀行 花蓮分行(808) 帳號:1023-940-031122 請記得填寫 奉獻回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