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2:15-17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約翰一書2:15-17

《經文釋義》

約翰一書的信息主題是「神就是光」(1:5)。約翰已經在前面的經文中探討這個信息的多重含義;就較近的經文來說,在2:12-14,他插述說明收信人的靈性狀況,神的光已經照進他們的生命(2:8),因此,他們不是像瞎子那樣在黑暗中摸索(2:11),因著他們站在父和子的光中,他們就大得益處,特別是他們不會任由那惡者所擺佈,相反,他們能得勝那惡者(2:13-14)

就在這基礎上,約翰以一個否定的命令語氣動詞「不要愛」作為對上述經文的實際教導。這命令的核心,是警告收信人「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2:15a)。在此,我們先要界定約翰心中所指的「世界和其中的事物」是甚麼?我們需要先確立一件事,就是約翰心中並沒有要基督徒恨惡物質世界和其中的百姓;在他看來,「世界」是一個不認識、也不會認識基督的領域(3:1),並輕看跟隨基督的人(3:13),它也是將要消失的(2:17);在約翰的眼中,它是一個邪惡的領域,是不受神掌管之生命的寫照,是體現墮落世界秩序和原則的生命狀態。

因此,我們不要因著過度聖化禁慾思想,而簡單地醜化物質的世界和其中的世人;當知道主耶穌在世充分享受父所創造的世界,卻被指控為享樂主義(馬太福音11:19),這提醒我們不要貿然拒絕神所造的世界,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於祂(詩篇24:1)。所以,約翰這話是在提醒收信人,他們不應當愛慕和思念在其他對象、或來自世界的誘惑,因那些將轉移他們的屬靈注意力,使他們無法專心注視神、以及那些構成並傳遞神恩典的事。隨後,約翰指出如果不能遵照2:15a所言,會導致一個不好的結果,那就是「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2:15b)

換句話說,人若將生命的專注力投注在「世界」上,就無法真正實踐愛父的心,因為:

⑴真正愛父的,需要接受父透過十字架在祂兒子裡所顯明的愛;約翰想到人對父的愛,並非是人人都擁有的天然之愛,而是由福音所帶來的一種恩典的實現。

⑵只有當人心中沒有與父有競爭的對手時,他才能真正有愛父的心;如同主耶穌所言「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馬太福音6:24),凡真愛,都是具有排他性的(出埃及記20:3-6);因此,人的心思意念若是專注於「世界」,其實就是將神逐出自己的心;人若想將自己的愛,部份給「世界」,餘下的給神,這在愛神的事上,是徒勞的,因他在否定神是獨一無二的、是至高無上的、唯有祂才是配得人完全效忠的。

可見,約翰在強調沒有正確地專注於神,也就無法充分地領受父神的愛,以至於父的愛不能真正地「在他裡面」。

接著,約翰在2:16-17,提出他警告的兩個理由。首先,約翰指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2:16)約翰提到這世界的特徵,就在於這些來自人慾望的事;在某個意義上,世界是天父掌管的領域,因為世界是藉著祂兒子造的(約翰福音1:10),也是祂的旨意必要成就的範疇。在約翰福音裡,耶穌著重強調祂要遵行差祂的父的旨意(約翰福音4:34),祂也教導門徒當以此來禱告(馬太福音6:10)。可是,這世界還有另一種心意,那就是不認識神兒子的心意,也就是人墮落的慾望。

對此,約翰用三個片語發出警告並加以解釋「世界上的事」:

⑴「肉體的情慾」;這詞有不同的譯法,如「邪惡的自我所渴望的」、「身體所渴望的」、「肉體享樂的慾望」等等;約翰是要提醒收信人,不要被那些源自未蒙神救贖之人天性裡的事物所驅使。

⑵「眼目的情慾」;耶穌教導人眼睛能夠將人引入歧途(馬太福音6:23);在聖經中,眼瞎是靈性死亡的隱喻(馬太福音23:16),它指人對神的無感和悖逆(馬太福音13:16,17以賽亞書6:9-10);約翰在此想到的,是眼目的行惡能力,它是道德上的近視,使人看不件更高美好的真實情況;靈性的眼瞎導致這道德的墮落,使人從眼睛看到的事物來考量,而不是從神的視角來抉擇。

⑶「今生的驕傲」;有譯作「因我們擁有的而驕傲」、「因財富而驕傲」,顯然約翰是指「人因自己勞碌得來的事物作誇耀」,這是一種以自己為中心並高舉自我的驕傲。藉著三項事物,約翰要讓收信人明白他們周圍的事,大多是屬世界的,它們的不潔特徵,就是「身體所渴望的、眼目巴不得要看的,並誇耀人勞力得來的」,這種有毒的屬靈混合物,使人離開與父的相交和愛父的心,進而走向敗壞與滅亡。

其次,約翰強調「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2:17)約翰強調「世界」的主要特徵,即便是不與神為敵,也是與神及其屬性無法相容(2:16b);再說,「世界」及其中顯著的人的慾望都是短暫的,它與那些遵行神旨意之人存到永遠形成鮮明的對比;人要在追求永恆的神旨意與短暫的世界中作出抉擇,要在著眼於現今的世代與將來的國度中做出選擇;約翰相信隨著基督第一次的到來,從那時到現在,都是「末時」(2:18),世界得贖與萬物更新的時代,如同真光已經照耀一樣(2:8),已臨近了,這世界將要過去,世界上的事也不會無止盡的循環,而神在末世所應許的福祉,才是我們應當盡力要抓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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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約翰這段信息,是在挑戰我們在屬神的價值與世俗的價值之間,做出正確的抉擇。他不是要我們選擇屬神的價值,就要丟棄財富或夢想、放掉過舒適的生活,去過一種清苦的日子,而是挑戰我們上帝在我們的心中的真實地位到底有多大?到底我們是將自己所信的神視同「無足輕重」或「權柄受限」的神?或者是「獨一又至高」的神?

當我們自以為可以專心愛上帝,同時專心愛這個世界的事物,我們就墜入惡者透過世界和其上的事物所設的陷阱裡,如同保羅對後來的底馬所評論的事(提摩太後書4:10)。我們需要了解約翰所指的世界,是指墮落的世界和其上的事物,也就是一切人所高舉過於神的事物,不管它在人看來是好的或是中性的。因此我們若要跟隨神並與祂真實有相交,有三方面的事是我們應當留意的:

首先,肉體的情慾既是與神對立的,我們就當根據上帝的命令和我們主的榜樣做出決定。因此,我們不能根據它對身體的感覺做出決定,不能讓慾望支配我們的生活,否則,這會使我們新生命的新生活失去控制,成為沈迷於各種惡習和慾望的奴隸。一般來說,我們的慾望是中性的,有罪的是我們試圖滿足我們的慾望的方式,正如,性慾不是罪惡的,但是當我們通過性不道德、通姦、同性戀、色情和情慾來滿足這些慾望時,我們就與上帝對立了;又如,財富是中性的,但我們追逐財富的累積為人生終極目標,就陷入貪婪和拜偶像的罪裡。當知道隨從肉體的慾望,不會引導你與上帝建立關係,反而讓我們反復地犯罪。

其次,眼睛的慾望給我們帶來了各種各樣的麻煩,當我們看到我們想要的東西,我們覺得必須擁有它時,我們就跟隨我們的眼睛行動,被唯物或現實主義所吸引,失去屬靈的視覺,就無法洞悉神在其中的意旨,也不能依從神所認定的去行。根據對眼睛的吸引力做出的決定,不會使我們與神建立關係;而是讓我們與這世界結盟並為它的價值觀來效力。我們若用一句話來描述這樣的景況,那就是凡事以「想要而不是需要、用己要替代神要」來過活的人生。

第三,人若以來自自己辛勤工作所獲得的自豪感,這反映出這樣在對這人來說很重要或似乎定義了他的身份。我們的社會教導我們要有這種自豪感,我們被告知要以我們是誰為榮,以地位、財富、學識、高物質生活為榮,因此,我們可能會為了身份而穿特定的衣服、或者為了身份而駕駛特定的汽車、或者只跟特定身分的人來往;當我們陷入這種狀況時,就在否定並改寫神在基督裡所賜給我們的身分與價值,這就是愛世界而不愛父的特徵之一。

今天我們不要讓會過去的世界分散了我們對敬虔的關注。在尋求上帝的道路時,我們可以找到永恆的快樂和滿足,其他一切都是短暫的快樂,正如,明天一個新玩具出來了,你收集的玩具要麼壞了,要麼被丟在角落裡,不再重要了,然後依此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