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家教】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上帝的家教】

以色列長老坐在先知面前來求問耶和華,但先知知道他們對神的態度不正確,神就透過先知發出審問他們的信息:首先,回顧過去的悖逆史(20:5-26);其次,對現在的考察(20:27-32);最後,是對未來的預言(20:33-44)。以色列人原本是神所揀選、立下聖約的子民,從出埃及開始的西乃之約,神將律法賜給他們(出埃及記19-24);在進入應許之地前,又重申要求他們遵守律法使他們可以得享美福(申命記5-827-30)

可惜的是,他們一再的違背聖約,使這個國家遭受許多的患難和痛苦。在先知的信息中,有鑑於以色列人的持續罪惡,整個論點證明了他們受刑罰的公義和必然性。在此,耶和華也一再強調與他們如此互動的目的:「我卻為我名而的緣故」(20:9,14,22,44)。因此,一開始上帝就明言:「我不被你們求問」(20:3,31),因為只有誠心願意降服並順從神的人,才能尋求並得著神的引導和幫助。

有學者說:「歷史是一個龐大的早期預警系統」。但可惜的是,更多人指出,我們從歷史學到的教訓,就是「我們不會從歷史學教訓」。更諷刺地説:「歷史教會我們將要犯的錯誤」。從以色列的歷史看來,先知毫不隱瞞的宣告、記載過去民族的罪惡,作為未來世代的鑒戒。但顯然,神的百姓還沒有開始學到教訓,更別說要順服先知了。

今天我們從以西結追述以色列人在歷史中的違逆事件,可看出神審判每個世代,是因為他們自己同樣犯下了不信和背逆的罪,神也證明他對猶太人的處分是一致的。被擄之民曾抱怨神對待他們不公平(18:25-29),但歷史證明神不僅公平對待他們,也長期的忍痛和憐恤。耶利米對這個世代的人說:「你們行惡,比你們的列祖更甚。」(耶利米書16:12)。然而神並沒有滅絕他們,總為他們留下活路。「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20:9,14,22,44),因為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

今天我們都明白無論一個國家的君王或領袖,甚至一個家中的父親,只要是對別人有權柄、引導和帶領,絕不能只是獎勵,也需要有刑罰的存在。愛孩子的父親,多麼希望把好處都給兒女,但是如果沒有約束的杖,讓人懼怕的工具,獎勵只是一個可有可無的東西,當兒女或百姓執意要犯罪的時候,就需要有讓他們害怕的東西,約束他們不可以越雷池一步,免得他們肆意放縱和悖逆無知。就我們天然人的性情,我們喜歡神是賜福的神,不願意接受神是有憤怒的,會刑罰人的神。但如果只有恩典,叛逆的也不懲罰,得罪神的人也沒有關係,就成了溺愛,整個都亂掉了。沒有兒女喜歡被管教,沒有百姓喜歡被刑罰,但是罪惡需要被除去,因此公義的神需要施行審判。我們要知道被神管教和被祂約拘束是好的,這其實是保護我們。神的應許不改變,神的誡命也是不改變,因為神就是不改變的神。

今天我們或許沒有犯下如以色列人這般悖逆的大罪,但是否仍然易犯恣意妄行或隱而未現的罪、或輕忽神的管教,求主憐憫,讓我們能夠即早回轉,若是落在管教中,也能謙卑受教並從其中除去惡行,使我們得以全心順服,恢復聖民的身分和呼召,以致完全的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