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6:9-16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彌迦書6:9-16

《經文釋義》

在上帝與祂的子民爭辯之後(6:1-8),先知彌迦開始傳講他所領受的信息。先知代表耶和華發出信息,信息接收的對象是耶路撒冷城中各領域的領袖。在6:9,先知說:「耶和華向這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句中的「刑杖的懲罰」是意譯的,因為原意只為「杖」字,因單數,可譯為「支派」;「派定」可譯作城中聚集的,所以這裏是呼叫聚集的支派與市民。因此,6:9根據古譯本可譯為「耶和華向這城呼叫(敬畏祢名是有智慧的),這城的支派首領和往來的啊,你們當聽。」

接著,先知指陳這城領袖的罪惡行徑(6:10-12)。先知指控耶路撒冷城中這些達官貴人和社會富賈利用他們的身分、地位、財勢和關係,為取利就在度量的器具或標準上動手腳,對市井小民行詭詐欺騙。因此,他們故意縮小的「升斗」被稱為是可惡的、當被詛咒的;「天平」被稱為是不公道的,因為是充滿欺騙的;「囊中的法碼」被稱為是詭詐的,是用兩樣法碼作買賣,公然違犯律法的規定(申命記25:13-14)。他們這一切貪婪拐騙的惡行徑,全然不符聖潔國民的身份(出埃及記19:6),是耶和華所憎惡的行為(20:10,23)。在不公道的量器下,上帝指出這些富商的強暴(原意為「不法」,亦即違反律法),他們透過言語和行動上的欺壓、逼迫,這些市井小民即使知道量器有問題也只能默默承受;於是城中其他小商販也為謀生求利,就仿效富商的勾當。因此,貪婪成為城中經商字典的唯一字,欺騙成為經商的不二法門。

於是,上帝要對他們的罪惡施行審判,要重重地擊打他們,使他們的地成為荒涼,如同無法醫治的傷(6:13)
先知以三個圖像來形容他們所遭受的擊打刑罰:
⑴「你要吃,卻吃不飽;你的虛弱必顯在你中間」(6:14a);雖然不斷地吃,但肚腹依舊空空如也,如同未曾進食。
⑵「你必挪去,卻不得救護;所救護的,我必交給刀劍」(6:14b);雖不斷懷孕生產,卻因戰爭而失去所生之子。
⑶「你必撒種,卻不得收割;踹橄欖,卻不得油抹身;踹葡萄,卻不得酒喝」(6:15);雖努力耕種,卻不能享受辛勞所得。

最後,先知以「你守暗利的惡規,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順從他們的計謀」(6:16a),總結他們的惡行。此處「暗利的惡規」指他無羈束的邪惡和鼓勵以色列民敬拜偶像的罪行(列王紀上16:25-26),「亞哈家一切所行的」指他拜偶像、殺害先知,特別是設謀貪圖拿伯的葡萄園的罪行(列王紀上16:30-33;21:25-26);北國這二王拜偶像,導民犯罪遠超過以前各王,為以色列史上一段黑暗時期,而猶大卻效法這兩王所行的。因此,上帝必使耶路撒冷成為荒涼之地,城中的百姓要被嗤笑,城中的達官貴人和富商也必成為外邦眾民羞辱這城的對象。


--
《信息分享》

如果我們閱讀舊約先知書,我們會看到許多安慰和鼓勵的信息;但我們也會讀到類似先知不得不宣布上帝將臨之審判的這樣的信息。這可能是先知們所肩負的最艱鉅的職責,並且他們經常被那些不喜歡在生活被指責和宣佈罪狀與審判的人給惹上麻煩。不過,要成為神忠心的百姓,就必須跟隨像彌迦這樣先知的腳步,要不在意人的眼光和口舌的攻擊,也不在乎別人拳腳相向的擊打;換句話說,別人如何對我們所堅持的真理採取負面的反應,不是我們所當考量的,而是忠實地將神的話活在人的面前並傳在眾人當中,這是神給每個基督徒的呼召,因我們被召是作「祭司的國度」和「聖潔的國民」。

另外,在6:10-11清楚告訴我們猶大人是做了什麼以致讓神如此厭惡他們?上帝要派定外邦人來侵奪他們的一切,使耶路撒冷成為荒涼之處。換句話說,這些不義的達官貴人和富商曾經踐踏人民,用不公平的手法搶奪別人的財物,現在外邦人將踐踏他們,他們將失去他們通過剝削別人所建立的一切。從其中,我們看見當耶路撒冷的商業模式滲透到一個社會時,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是暴力和欺騙。當每個人都採行互相欺騙時,人們就會不惜一切代價來爭取或捍衛保持領先的地位。當作弊成為常態時,原本基於誠信和榮譽的握手商業交易,就讓位於精心起草的合同和尋求轉嫁責任與保護資產之不擇手段的法律手法。貪婪會使人永遠不滿足,貪婪就是拜偶像,貪婪的結果就是讓自己抓取的成為指尖的流水。

若就大的視野來看,我們若審視自由貿易真的改善了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許多人的生活,還是讓我們在剝削廉價勞動力的同時,卻摧毀了他們的本土企業和農場?看看發展中國家農業企業的歷史,告訴我不義之財是否在起作用?察看一下,看看政商勾結的各形式暴力是否奪走了窮人的土地?思想一下,看看大國的貨幣政策或是政治力量是否正在影響其他國家的經濟與民生?貪婪利己的罪惡,不僅在個人身上可以看得見,在企業或國家也可以發現它的蹤跡。

今天,上帝對當代的猶大人列出了這些指控,重要的是我們要理解這些是上帝的指控,這些是上帝對祂子民的指控,這些有罪的子民需要受到斥責和悔改。如果它們是神控訴的話,那麼它們將適用於每個世代活著的人。當知道罪就是罪,不管它以甚麼型態發生在什麼文化或時代,這是我們在現今世界中應該牢記的教訓。最近讀到一個大學生,他在貧困的邊緣長大,是他家裡第一個上大學的人。那裡有人給了他一些毒品,他拒絕了。「去吧,試試吧,它會讓你感覺很好。」但是這個學生再次拒絕了。「沒有人會知道;你害怕什麼?」這位學生回答說:「我媽媽打掃房子洗地板送我去這所大學。我在這裡是因為她。我是為她而來的。我不會做任何可能貶低她為我犧牲的事情。」那個故事很重要。他的決定並不是基於一種道德意識,即吸毒是錯誤的,它植根於媽媽為他所做的一切。

同樣,我們今天要轉離惡事、順從真理,也不是基於道德意識使然,而是因於這位愛我們的天父藉著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為我們捨命的愛,是因為基督的愛激勵了我們這樣行並為祂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