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2:1-5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彌迦書2:1-5

《經文釋義》

先知生動地描述富商和權貴的嘴臉,他們苦心積慮地籌劃如何運用權力和關係來達到心中的渴望,而且天一亮他們就迫不及待地採取行動,宛如一頭飢餓的獅子看見眼前的獵物一樣。儘管他們已經有錢有勢,但他們想要更多、更多;因此,他們公然藐視摩西律法第十誡「不可貪婪」的誡命(出埃及記20:17),耍手段搶奪別人的田產和房屋,欺壓人和他的家眷,奪取人和他的產業(2:1-2)。在以色列的社會,田地和房屋不只是具有經濟價值的資產,更是每個家庭可以在這地上和住所享有經濟的自主權,並且土地的承繼有律法的保障,除非特殊因素,土地不得不暫時離開原地主的手中,但當禧年一到,它仍要歸回原主。但這些權貴和富商卻運用手段來奪取,使人失去神賜給他得地的安息。

面對這些苦心積慮籌劃如何將別人的產業劃入自己的產業清單中的貪婪者,上帝也在積極地籌劃要使刑罰臨到這些人。他們為別人設計了災難;上帝為他們設計了災禍。在上帝的公義中,祂給了他們加給別人的欺壓在他們身上。先知彌迦用戰俘景象負軛的景象來描述他們的災禍,他們無法再像平日趾高氣揚地昂首而行,只能如同戰俘垂頭喪氣緩步行走。他們飽受屈辱無法脫離,因為這是神降災禍的日子,神要以外邦人為刑罰他們的工具。(2:3)

當那日子來臨時,眾人所聽到的不是勝利的凱歌,而是被侵吞的哀歌;更糟糕的是,唱哀歌的人不是要表達內心的哀悼,而是要來譏笑這些遭難的人。(2:4a)這是對這些貪婪的人的可怕總結,他們將收割他們所播種的東西。他們罪惡的可怕收穫總有一天會出現,儘管他們現在很難相信。他們的自信和驕傲會被剝奪,他們的權威將會消失,他們的財產會被奪走,他們會看到他們為之生活和工作的一切,以及因犯罪而獲得的一切,都從他們手中被奪走。亞述人和巴比倫入侵者將奪走他們所有的財產,倖存下來的人將被流放。他們將離開家園而死去,但也將與他們賴以生存的所有財產分開。即使將來被擄歸回時,歸回者在抽籤分地,他們卻沒有機會或是沒有後人可以代表做這些事。(2:4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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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彌迦眼中的這群富商和權貴,他們的故事就像亞哈、耶洗別的故事,這對夫婦如何誣告拿伯得到他的葡萄園,他們設計了罪孽來為所欲為。顯然,彌迦時代的這群貪婪者是猶大國所有田地和房屋的唯一擁有者,他們不僅忽視了窮人,而且還積極地壓迫和竊取所有不與他們一起犯罪的人。上帝正在為他們及他們所執掌的整個國家設計災難,但祂會特別打擊壓迫者。他們現在使弱勢者受苦,但現在上帝會確保他們自己受到災難的打擊,他們不能擺脫這個屈辱的重軛。他們設計了邪惡,現在上帝正在設計災難來對付他們。

我們在彌迦書2:1-2看到的這些罪的根源是貪婪的罪,保羅也說:「貪財是萬惡之 根」(提摩太前書6:10)。貪婪與拜偶像是同樣的罪(以弗所書5:5歌羅西書3:5),因為貪婪就是極度的不滿足、想要更多,是一種強烈渴望擁有屬於他人的東西,因此,無止盡的慾望就成為他的王,驅使他採取各樣滿足自己的行動,這是以別神代替上帝的行徑,所以,被視為等同拜偶像。今天,對我們而言,我們若不以神為神,不以祂為我們的產業杯中的分(詩篇16:5),我們的心就無法在神所量給我們現有的一切中安息,也不願降服祂話語的規範,就以自我為王,自訂自己的人生法則與價值信念,因此,為取得自己所要所想的,可以不擇手段,不管是用欺騙、說謊、或假冒為善,甚至明搶,都在所不惜。別人只成為自己手中的一枚棋子,是隨時可以把他犧牲或交易出去的。貪婪讓自己的生命破碎,也使別人的人生被破碎,同時也在製造一個破碎的世界。

今天我們若要對付貪婪這大魔頭,就必須先回到信仰的根基,那就是大衛在詩篇16:2所宣示的:「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祢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以神為我們生命中的滿足,信賴祂是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摩太前書6:17),如此,我們才能在各樣環境中,不管順逆、有餘或缺乏,都定睛於祂,我們的心才不會被肉體的慾望給牽動。其次,貪婪就另類的貧窮感,所以會絞盡腦汁要奪取別人的東西,這與愛鄰舍的教導是相反的;因此,對付祂的另一個行動,就要落實愛鄰舍的教訓,要學習樂於分享和給予,也就是把別人的需要放在自己需要的前頭,這正是以別人為優先的生活哲學、是效法基督十架捨己的行動,也是止住貧窮感和貪婪的屬靈良藥。今天當要知道,我們願意給予的時候,就是在與神同行,就是表明自己的生命是豐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