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2:8-15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提摩太前書2:8-15

《經文釋義》

保羅針對假教師在教會危害的問題,他除了指出他們教導的錯謬外(1:3-7),他也指示提摩太處理的措施(2:8-3:13)。他從公眾的崇拜場合先談起(2:1-7),然後談到弟兄與姊妹在崇拜中當有的合宜舉止(2:8-15);在此,「敬虔」的議題可以說保羅在談論生活與事奉的核心。他從2:1-7的「禱告」,順勢切入(原文在句首有「所以」,和合本未譯出)說到敬虔的弟兄應當「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這是特別指那些在聚會中帶領禱告的弟兄,無論在何時何地或任何聚會,在禱告時應當有的敬虔態度是不要懷著對其他肢體的憤怒與爭論,因這是假教師在會中常見的態度(1:4),而要帶著清潔的心,舉手表明自己完全地仰賴神。

接著,保羅特別針對教會中富有的姊妹做教導,也藉此對全體會眾做教導(2:9-15)。當時婦女的角色與活動主要是在家庭,在聚會中的角色不明顯,不過顯然在以弗所這大都會有些富有的姊妹,她們時髦的裝扮可能對於大多數貧苦的弟兄姐妹在聚會中會帶來負面的影響,例如,吸引關注或是無意中造成會眾的區隔。

基於眾人在聚會能專心敬拜神和教會的合一團契,於是保羅特別指示當時的姊妹在聚會中,當有的舉止與態度是:

⑴要著重內在的敬虔生命,而不是外在的時髦打扮(2:9-10);就是要自我尊重,不要因時髦的裝扮引人非議(「廉恥」),要能自我克制想透過裝扮來凸顯自己的慾望(「自守」),要以端莊(「正派」)的穿著,也就是切合大家能接受的穿著樣式來出席聚會;保羅這話不是說富有的姊妹不能盛裝參加聚會,而是穿扮的心態與考量大多數會眾可能的心理狀態而做適度的打扮;因此,要避免當時富有女性追求時髦來抬高自己地位的裝扮,不要穿金戴銀、珠光寶氣、時髦髮型與高級名牌的服飾的打扮出現在教會聚會中,因為在神面前的美麗是言行舉止有敬虔生命的樣式。

⑵要以謙卑聆聽的態度做一個學習者(2:11-14)。保羅提到「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此句可作「女人要在安靜中,全然順服的學習」,不是不許作聲,而是強調要專心聆聽學習,因為教會中有些有錢的婦女已被假教師所影響(5:14-15;提摩太後書3:6-7),可能會對忠信的監督長老的教導提出質疑,造成聚會的混亂。

因此,保羅要維護真道與教會的崇拜次序,就針對以弗所教會婦女的這問題下一道禁令措施〜「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也就是取消婦女擔任監督或長老等在聚會中做教導的角色,只做一位安靜聆聽的學習者;此處的「轄管」是一個罕見字,意思是與沉靜學習者相悖,而是要作權柄者施行教導又失當地運用教導權柄,於是保羅針對這等受假教師影響的婦女的行徑,他舉出伊甸園的事件為例來說明這危害〜「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2:14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

這裡的希臘字gar可翻作強調是理由的「因為(和合本)」,也可翻作舉例說明之用,若是做理由解釋,那麼這保羅這禁令就是聖經原則,也就是婦女不得在有弟兄的群體中擔任領導者或講道的角色,若是做說明佐證解釋,那麼保羅這禁令只是針對以弗所教會當時特殊情況的暫時措施而已;那麼到底是作「因為」或是舉例說明?從保羅所列舉的伊甸園事件來判定。
我們若從神造男造女都是按著祂的形象和樣式,他們也一同領受祂治理和管理的呼召,以及神為亞當造配偶的用意以及亞當如何來看待這女人,我們就知道上帝的創造原意沒有因男先造女後造的尊卑與優劣之別,因此在神的教會也是如此定位;因此,保羅舉此例證是將假教師的工作對等於撒但在伊甸園的作為,當時蛇怎樣誘惑女人,此時假教師也是如此,被引誘的女人如何影響或操控亞當,現今在以弗所教會受引誘的姊妹也是如此,過去夏娃的行徑導致亞當夏娃犯罪必定死,而離開與神同住的伊甸園,現今這等姊妹也會使她們與受影響的弟兄離開救恩之道,進入罪中。顯見,保羅禁止以弗所教會姐妹擔任領導者是一個特殊狀況下的臨時措施,而不是在為教會訂定一個姊妹事奉的永恆性原則。

於是,保羅從負面的禁令轉為正面地鼓勵這群婦女,「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2:15)在原文的句首是「得救藉著生產」,「得救」是蒙拯救,這字在教牧書信中都是與救恩有關,而不是與婦女生產過程得安全和順利有關,因此保羅「在生產上得救」這話,是勸勉這些受假教師影響的婦女要回歸家庭中母親和妻子的角色,然後,持守「信心、愛心,和自我克制的聖潔」等敬虔美德,就能保守自己在神的救恩道上,不致於繼續陷在隨從假教師的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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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今天當我們思想保羅這段崇拜中隊弟兄與姊妹的指示,我們可以從其中學習到一些生命的提醒:

首先,保羅提到不管是弟兄的舉手禱告或是姊妹的裝扮,都告訴我們真正的敬虔是內裡為重,而不是看外在。當時那些在以弗所教會中製造問題的弟兄或姊妹,都是以外在的樣式要吸引人注視來凸顯自己與其他人的不同。同樣,今天在教會中有些領袖或弟兄姊妹,他們在發表言談或在服事上,喜歡表現自己、或刷存在感、或是做各樣凸顯自己是如何的做法,這都與當時以弗所教會那群人所行的一樣。我們要知道活出敬虔的生命與表現敬虔的樣子,有時可以遮住人的眼,使人看不出自己內在的動機,但在鑒察人心的神眼前,是截然不同的,祂可看得一清二楚。

其次,當人失去神託付的職事功用時,就失去這職事的角色。保羅不是禁止姊妹在教會講道或做領袖(哥林多前書11:5;腓立比書1:1;4:2-3),而是在防止以弗所教會那些受假教師影響的婦女,藉著她們的錢財和社會地位,在教會中成為假教師的代言人或夥伴,因此保羅必須中止她們可能有的服事機會與角色,來維繫教會中的救恩真道。顯見保羅在事奉的教導是沒有性別歧視,而是職事必須與所蒙的託付相稱。因此,我們需常常,一方面檢視自己行事為人是否與蒙召的恩相稱(以弗所書4:1);另一方面也當省察自己是否有忠心地在履行受託的事奉職任,發揮它當有的功用,或只是掛個名而已,甚至帶出負面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