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書3:1-4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約拿書3:1-4

《經文釋義》

在約拿恢復與上帝的關係後,上帝就作出第二次的吩咐,要他去尼尼微宣告祂的信息。上帝第二次吩咐的內容(3:2)是在重複第一次的內容(1:2),但在語調上似乎不同;第一次是審判攻擊的呼喊「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第二次則是較溫和「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3:2b,4c)於是,約拿就照著上帝的指示去尼尼微。在此,尼尼微被稱為「極大的城」,原文直譯是「神的大城」,她之所以如此被稱呼,是強調她是屬於掌管洋海旱地之上帝的,對祂來說她是很重要的,正是被祂所關注的,因此祂要給她得憐憫的機會。此外,這城的面積範圍也是相當地大,走完這城需三天的路程,正如約拿在魚腹中的時間,似乎呼應上帝給約拿在魚腹中恢復與神關係的時間,使他得以存活和再次蒙召,上帝也要約拿用這相同時間,去傳信息給尼尼微城的人有悔改得贖的機會(3:4a)。

不過,約拿並沒有完全執行上帝所交付的使命。雖然約拿有照著上帝吩咐去傳祂的信息,但原本三日的路程,他卻只進行了一日(3:4b);這可能是約拿在這天傳道的過程中,心中對尼尼微人的厭惡再滋生起來,以至於不太願意繼續執行上帝的吩咐走下去。
約拿宣告的信息相當簡單,只有一句話(在原文只有五個字):「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3:4c)約拿的宣告與一般先知的宣告不同,他並沒有以「耶和華如此說」為開始,他也沒有清楚說明是誰要毀滅這城,他只是說「尼尼微要被傾覆了」,約拿搞這略去上帝的小動作,可能是他希望尼尼微人不看重他的話,把他當作胡言亂語的瘋子,以致他們不會因此悔改得救。可見約拿的心態是只要滿足上帝的基本要求就好,他的內心依然不希望尼尼微人得著上帝的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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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這簡短的經文歷史,卻隱藏著一些寶貴的信息,至少有兩方面是值得時下的我們來深思:

首先,神是第二次機會的神,我們當抓住第二次機會,也當效法神給人有第二次的機會。上帝給約拿一次脫離死亡的機會和第二次呼召的機會,去傳道給尼尼微一次得救的機會。這讓我們思想:
⑴寬恕是否意味著你不再可以為上帝工作……因為已經沒有你的位置?寬恕是否意味著你不再需要為上帝工作……因為你已經免除了這個責任?從約拿身上,對這兩個問題,我們得到的共同答案是:「不是的!」上帝給我們從悖逆和遠離祂的罪惡中有得赦免的機會,因為祂是這位「東離西有多遠,祂使我們的過犯離我們有多遠」(詩篇103:12)的上帝;在聖經的寬恕中,上帝選擇不記住我們的罪,因為祂選擇不使用我們過去的罪來決定祂今天將如何對待我們。

上帝是給第二次機會的上帝,我們必須是向每一個來到我們身邊的人伸出寬恕之手的人。此外,即使我們在不聽話、叛逆和虛偽,上帝喜歡將我們這樣的人帶出來並給了我們第二次機會去做我們本來應該做的事情,正如祂把約拿追到海底來引起他的注意,讓他重新踏上土地,然後再給他一次做正確事情的機會。因此,不管是得赦免或是重回上帝的路,我們千萬不要浪費或踐踏上帝所給的第二次機會。

其次,上帝的赦免伴隨著責任,就是去宣揚上帝的福音。赦免是達到上帝目的的一種手段,讓我們有機會去到當為祂服事的地方或群體。上帝為約拿提供了赦免,這樣,他就可以再次完成他最初被賦予的使命。上帝並沒有召喚約拿去分享他想要的任何東西,祂呼召約拿來宣講祂所給予的信息。今天,上帝已經提供了我們要宣講的信息,也已經向我們發出命令,我們知道我們應該宣揚什麼(彼得前書2:9b)。我們要宣講的信息是關於耶穌的生、死、埋葬和復活,以及人如何藉著祂得免去上帝的憤怒。

因此,今天我們不必成為城市裡最酷或最大的教會,不必擁有最驚人的節目或先進的設施,就是個人也不必擁有甚麼特殊的恩賜、地位、才幹或教會職稱,我們只需要忠實地宣揚上帝的好消息,也忠實地活出福音的信息,我們的教會就是最酷、最大的教會,我們個人也會是最棒的基督徒。所以,別忘了上帝救贖我們,是要給我們一個傳道的呼召,赦免我們,是要我們重新為祂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