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約伯記32:1-33:33
《經文釋義》
約伯最後的言詞氣勢澎湃,銳不可當,聽得三友目瞪口呆,無言置答,此時有一新的發言人出現,名叫以利戶,他滿有新見地,謂受苦是有「教育作用」、「管教作用」,這是個新的重點。以利戶的重點與三友最顯著不同之處乃是,三友認為約伯受苦是因他犯罪;以利戶則謂約伯在受苦時卻犯罪──約伯受苦時,顯出驕傲自義,並向神發出無禮的埋怨及控訴。以利戶覺得約伯更關心自己是正確的,而不是上帝是正確的。以利戶極力表明上帝的公義、智慧、尊榮和權能。他批評約伯的自以為義,也批評三位朋友不會見證上帝的公義和權能。他認為苦難含有教育性質,會磨練人的信心,消滅人的驕傲自義;苦難會讓人仰望神而得豐盛恩典。
以利戶自以為可以解答約伯的問題,他讓約伯得到些許的啟示,但仍未能解決約伯所掙扎的問題。他滔滔不絕地發表他對約伯受苦的意見,共有四篇長辭,每點皆反駁約伯在某方面所犯的錯誤:
(1)32-33章,神是說話並拯救的神;
(2)34章,神作事極其公平;
(3)35章,神能使人夜間歌唱;
(4)36-37章,神的作為無人能測透。
以利戶的第一篇言辭正式在三十三章開始,三十二章只是簡介他的背景(32:1-5)及他為何要發言(32:6-22)。在32章出現以利戶的話,既不是承接也不是重複那三個朋友說的,而是開始講新的東西。換句話說,以利戶並不同意辯論雙方的意見。所以,以利戶並無意要像那三個朋友那樣看待這件事。約伯曾成功地讓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啞口無言,但即使以利戶在33章32節挑戰他說:「你若有話說,就可以回答我。」約伯卻竟自不發一言,約伯保持沉默最簡單的解釋,可能就是他認同以利戶的觀點。
◎32:1-5以利戶的登場
(1)「以利戶」(意「他是我的神」)此字為猶太人喜歡用的名字。
(2)他是布西人;布西是烏斯的兄弟,二人同是拿鶴之子(創世記22:20-21,中譯「布斯」),所以他與約伯似是同族人;布西屬阿拉伯半島中部地帶(耶利米書25:23)。
(3)他是蘭族人,是大衛及波阿斯的祖先(路得記4:19-22),父名巴拉迦(意「神必祝福」)。
以利戶對約伯及三友忿怒異常,他本欲即時發言,卻因三友較年長,故等待適當時機才說話。
◎32:6-22以利戶反斥約伯三友
(1)以利戶向三友解釋遲發言之因,出於對長老的尊重,以利戶沒有說話;現在他聲稱先進的「時代」並不是智慧的保證(詩篇119:100):年長理應先言,壽高當以智慧誨人(32:6),但真正使人有智慧的是全能者置放在人心裡的靈,這靈能使人「聰明」;言外之意乃是,社會上年高德劭的人如面前的三人不一定有智慧或明白公義,他相信自己的話是神聖的啟示(「全能者的靈感」),所以他感到被迫說話(33:4),故此他們也當聽以利戶的話(32:6-10)。
(2)以利戶續指出,三人無一能「折服」或「駁倒」約伯(32:11-12),因此他們不能說自己有智慧(32:13)。他仔細聽取了他們的意見,但他們甚至沒有讓他相信約伯在這些事情上的罪惡感,更不用說約伯了。他們無法使約伯看到他的錯誤並悔改,他們甚至沒有回答約伯的問題;而以利戶卻自信可以回答約伯,因他覺得有神的智慧與他同在(32:14,參33:33)。
(3)約伯三友被以利戶大膽地直斥沒有智慧,而驚愕不語(32:15-16);以利戶激動地將隱藏在心裡的話盡情宣洩,如舊酒在新皮袋裡要裂開酒袋一般(32:17-19),因他相信,若不吐心中之言,神必除滅他(32:20-22)。
◎33:1-33以利戶反駁約伯
以利戶說明受苦對於人的3個含義:糾正錯誤(33:16-18)、管教(33:19-20)、建立(33:23-24)。以利戶不認為約伯犯了什麼大罪,但約伯頑固的態度是不對的。既然神給人苦難的目的是要糾正、管教和建立,所以約伯應該以謙卑的態度去接受,而不是不斷要求神解釋。神一切的作為都是公義,所以若能對神有信心,服在祂的管治之下,才是真正有智慧和蒙福的人。
很明顯,以利戶和約伯的三個朋友還是有相異之處:
首先,他不單依賴經驗、閱歷、傳統或教條所建立的論點,他強調依靠神給人的靈(32:8、18,33:4,36:2-4);他知識廣博,說話又有深度,可以見證神的公義。其次,約伯一直盼望有一個「聽訟的人」,以利戶直接表明他就是那個聽訟的人,可以為他申冤,為他辯論,作他的中保。最後,約伯的三個朋友一直以審判者的姿態,按著自己的知識、觀點去分析,結果各說各話,隨便定罪、指責;但以利戶在這點就強過那三個朋友,他在伯33:6說:「我在神面前與你一樣,也是用土造成。」他雖然被神的靈激動說話,卻認清自己的身分地位,他的心態其實和約伯一樣,所以他願意真正去瞭解、同情約伯。
以利戶強調受苦是一種懲罰(33:19),這懲罰反映了神的慈愛(33:29-33)。這思想也見於以利法第一次的言論中(5:17),但以利戶更強調了在受苦中,神的愛彰顯出來。以利戶的話,中心內容是也是說,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他要約伯敬畏神,不要為自己想不通的事,去責怪神。
(1)以利戶向約伯表明,他希望約伯小心翼翼地聽取他的意見,然後如果可能的話就回答他。他是以誠實和正直的心靈向他說話(33:1-3),因為他認為大家都是神所創造的,用同樣的材料製成,故此約伯不必有所畏懼(33:4-7)。
(2)約伯知道並表達了所有人在某種程度上都是罪人。然而,他並沒有過著罪惡的生活。他的心停留在上帝面前。他曾要求上帝在平衡尺度上權衡他。約伯也知道,當他說他的救贖主活著時,他已經原諒了他犯過的所有罪。在這裡,以利戶並沒有指責約伯沒有罪的聲稱。相反,他正確理解約伯的斷言,也就是他沒有犯下過錯,以至於他必須承受犯罪的痛苦。(33:8-11)
(3)以利戶認為約伯控告神無緣無故攻擊他,這論點是錯誤的(33:12-33),原因有七:
①神比世人更大(33:12)。神是造物主,祂不僅在你所承認的權柄和威嚴中,而且是正義、智慧和善良的。因此,你非常愚蠢地、擅自地與他競爭,並且譴責祂的判斷。你忘記了人是被造的,並拋棄了你應該不斷對造你的主保持的敬畏。故此,人怎能對神妄下判語?
②神沒有必要向任何人解釋祂的意志和行動(33:13)。人沒有資格凡事皆要求神作解釋或作報告,否則便將神作了人的僕人。
③神也常啟示人(33:14-18)。事實上,神亦非完全將祂的事向人隱藏,祂也常用夢、異象,教訓人不行驕傲或謀算他人的事,以保護人們免受邪惡和致命的傷害;可惜人對神經常性(一次、二次,33:14)的啟示不加理會。
④神有懲罰之權(33:19-23)。以利戶說,他是上帝的使者,是約伯的調解人,向他表明上帝不是以異想天開的方式行事;當人不理會神時,神用疾病痛苦懲治他(33:19-22);有時神差遣傳話的使者教訓人,使他醒悟過來,行神指示的路(33:23)。
⑤神有救贖之恩(33:24-28)。上帝孜孜不倦地觀察全人類,以及每一個人的行為,特別是每一個患病和痛苦的人。人若肯悔改,神能使他康復(33:24-25),他的禱告也蒙應允(33:26),他也必在人面前見證神救贖之恩(33:27-28)。
⑥神的作為總叫人得益(33:29-33)。神經常行事為拯救人,使人受益(33:29-30),祂是人們唯一的希望,他們可以通過悔改和接受上帝的指示來接觸祂。
⑦約伯不要反駁神,也不要藐視人的智慧(33:31-33)。以利戶希望約伯非常關注他所說的話,他希望約伯保持平靜,直到他完全說完才說話。以利戶表示他在約伯的一邊,並希望看到約伯在他的正義主張中得到證明,所以他給約伯機會在他講話時與他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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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這段以利戶的第一篇演說辭,我們從其中可以得著一些提醒:
第一、年老壽高當以智慧教訓人(32:7),這是世人的觀點,但真正的智慧是從認識神而來(箴言1:7;9:10)。正如,保羅勸告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提摩太前書4:12),當用神所賜的智慧和恩賜來牧養神的家。因此,即使我們人生的閱歷豐富也蠻有見識,但在面對比我們資淺或年輕的人面前,依然不可自誇自傲,藐視他們的言語和判斷,反倒要採取謙卑聆聽的態度,這才是有智慧的長者風範。
第二、上帝兒女在世上受苦不是那補償性公義原則的硬性操作,而是上帝恩典主權的自由發揮。我們在天上的父在創世之初就揀選了我們,他又借著聖靈的工作使我們重生,並賜給我們得救的信心使我們稱義,如今他又用那無限的智慧借著苦難讓我們成聖,這一切都是在上帝的恩典中成就的,是我們白白得到的。苦難不是毫無道理可言地臨到屬上帝的子民的。每一個苦難都是為我們個人量身定做的,是我們那位最偉大的醫生親手為我們做的專家治療。苦難的目的是使我們成為聖潔,使我們的信心得以煉淨,靈魂得蒙救贖,使上帝的名得著榮耀。
第三、以利戶的發言之後,約伯沒有回應,但是可以想像,以利戶也沒有安慰到約伯,因為其中教訓,責備的意味還是主調。但是從以利戶的談話中,有一個技巧是值得學習的,就是他聆聽約伯所說的話,試著針對問題來回答。我們常常與人談話的時候,常常沒有聽到重點,因為在對方講完之前,心中就已經有一個答案,並且說出來,其實只回答到旁枝末節,因為對方根本還沒有講到問題的中心,所以其實在協談中有一個重要的部分,就是充分了解對方所講的,可以用一個問題:所以你的意思是...這個簡單的問題可以幫助協談者釐清,也可以知道自己是否真正聽懂對方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