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31:1-40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約伯記31:1-40

《經文釋義》

本章是約伯最後一次辯論的結尾部分,集中了至今為止的所有辯詞:

①為了主張自己的純全,約伯列舉了將近16種罪項,全面地檢視自己,他若犯罪,就甘願受到審判;約伯在描繪罪狀時,大都採取「我若……(就願)」的句式(31:5, 7-8, 9-10, 13, 16, 19-22, 24-27, 29-33, 38-40);約伯等於在神面前宣告,若自己果真犯有罪行,就必會對此負責任。

②約伯放棄了直接為自己辯護的態度,以反問式的提問來強調自己的無瑕疵;約伯的這番辯詞雖然稍嫌自義,然而他主張自己之純全的自信,不得不令人為之喝采。

◎31:1-4約伯宣稱他是無辜的,因為他沒有犯罪的慾望。

在這一部分,約伯抗議說他是一個敬虔無瑕的人,至少在做人的尺度上。他更大的背景是解釋他對自己的痛苦和羞辱,感到受不公平對待,並在他的朋友面前作出最後的辯護,因為他的朋友指責他應該受到特別的審判。約伯為了捍衛他的正直生活,開始解釋說他是一個道德純潔的男人,並沒有以不純潔和不恰當的方式看待一個年輕女人。這是特別有意義的,因為在那種文化中,像約伯這樣富有又有權勢的男人可以引誘一個少女,然後將她加入妻妾的行列。這正確地表明,一個人不能被看到淫蕩形象的能力,是他一般的正直和無可指責的重要指標。

在約伯的慾望自我控制的背景下,對他來說,考慮到上帝的眼睛一直盯在他身上是有幫助的。大多數男人沉迷於不敬虔的視覺妄想,他們的行為是上帝所看不到的。但約伯知道上帝是他的審判者,約伯小心他的行為,因為一個人雖然可以把他邪惡的行為隱藏起來,但沒有人能躲避得了上帝(詩篇139:1-10)。

◎31:5-8約伯宣稱他是無辜的,因為他沒有犯錯誤。

約伯也宣告他無可指責的生活,因為他過著敬虔的生活。他並不害怕在誠實的尺度上被評論,並以誠實的放大鏡檢查他的生命。如果他確實不是一個誠實的人,那麼約伯並不害怕詛咒他自己。如果他被發現經不起上帝對他誠實的審判,他願意被剝奪自己勞動的果實。

◎31:9-12約伯宣稱他是無辜的,因為他不是淫亂者。

約伯在此的誠信領域,就是宣告他對妻子婚姻的忠誠。約伯觸及了一個重要的事實,一個人的心完全有可能被異性所引誘。而這樣的事情的發生是因為一個人做出了他的選擇,這不僅僅只是因為他被浪漫愛情的神秘魔力所控制。約伯堅持說如果他心裡對妻子採取不忠誠的行動,那麼他就願意讓他的妻子從他身上被帶走並交給另一個人。約伯也明白,允許他的心被他妻子以外的女人誘惑,是會帶來破壞性和燒毀的結果。

◎31:13-15約伯宣稱他是無辜的,因為他沒有粗暴地對待他的僕人。

約伯藉由他對僕人的善良和富有同情心的待遇,繼續表達他自己的正直。一個人的善良往往會體現在他們如何對待那些被認為不如他們的人,而不是他們如何對待他們的同儕或那些被認為比他們卓越的人。約伯善待他的僕人的一個原因,是因為他明白上帝關心他的僕人,並會審判那些惡待僕人的。約伯善待他的僕人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他意識到僕人基本上和他一樣都是人。這在幾乎普遍認為僕人和奴隸在他們所服侍的主人旁邊,不被當作是人的時代,約伯這般的行為既是令人矚目又是令人欽佩。

◎31:16-23約伯宣稱他是無辜的,因為他沒有使窮人或弱者受害。

作為對他的正直的進一步見證,約伯堅持認為他對窮人和無助者(如寡婦和沒有父親的)沒有欺壓或虧待。就像先前一樣,約伯願意對自己施以詛咒,如果他沒有照顧窮人和無助的話。他知道如果對窮人是殘忍和壓迫的話,那麼他確實應該受到懲罰,這也是他關心他行事為人的一部分,因為上帝的懲罰對他來說是恐怖。
◎31:24-28約伯宣稱他是無辜的,因為他並不貪婪,也不是偶像的膜拜者。
約伯知道富有的人經常是很容易倚靠他的財富;因此,他再次堅定認為他沒有把自己的希望或信心聚焦在財富上,也沒有因為他的財富很多而歡欣鼓舞。他也沒有參與時下太陽崇拜的行為,他的內心並沒有暗中被引誘到偶像崇拜。因為他知道偶像崇拜在自然啟示和良心方面都是錯誤的。他知道在天上只有一位真實的和活著的上帝,因此任何拜偶像的罪惡都應該受到審判。

◎31:29-34約伯宣稱他是無辜的,因為一般來說,他是沒有可責備的。

約伯聲稱當他的敵人遭受摧毀時,他並不因此就高興。在接待時,連約伯的僕人也知道他是一個慷慨的人。他不會容讓客旅露宿街頭,而是向他們打開他的家門歡迎。

約伯的朋友反對他的一致的論點是,儘管他看起來是正直的,但他應當是有掩蓋一些嚴重的罪惡,以至於他遭受大災難。但約伯堅持認為他沒有像亞當一樣掩蓋自己的罪過,亞當譴責夏娃並試圖藉此掩蓋他的罪。約伯的朋友們可能認識許多看似正直的人,他們隱藏了自己的罪,並在他們最終被暴露時被摧毀,他們認為約伯就像他們一樣,由於擔心罪會如何出現在公眾面前,他有動機隱藏自己的罪。約伯在這裡直接地抗議說,他不喜歡那些隱瞞自己的罪是出於害怕受到公開羞辱和蔑視的人。

◎31:35-37約伯要求上帝出面。

約伯似乎終止了他對自己生活的道德和正直的辯護,並在上帝的寶座前作出了最後的戲劇性呼籲。約伯絕對相信他所需要的是來自上帝的辯解(或至少是答案),因為他的朋友們徹底分析了他的情況並做出了完全錯誤的結論。不過,約伯自己也無法理解自己為何無端遭禍。在這裡,他呼喚上帝回答他所做的事。他覺得上帝是他的原告,但其實是撒旦。我們同情約伯,知道他無法看到將天地分開的神秘帷幕;然而,我們從約伯應該知道的東西中學習。

在此約伯,他渴望上帝將對他的指責寫出來,他可以反駁它,因為他是如此有效地駁斥了他的朋友。他對自己所做的事情非常有信心,他說他會像尊貴的君王一樣就近上帝。約伯不僅沒有被羞辱,而是最後交戰,渴望解決他的案件,且對結果充滿信心。

◎31:38-40約伯申述的結論。

在這一章中,約伯以最莊嚴的語言證明了自己的正直,如果他的朋友確實能證明他是一位值得上帝明顯審判的罪人,他就會反複詛咒他自己。現在,他以簡短地發言來結辯他的案子,他再提出了一個證據:他自己的土地和財產。在其中,他若有任何搶奪的行為,他甘願自己的地業遭受咒詛,如同亞當與該隱犯罪被懲罰一樣(創世記3: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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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在本章中,雖然約伯是以實際行為表現的方式來辯論,但從他自我全面的檢視中,也提供了我們在生活和職場許多領域的運用原則:

第一、不要以財富權勢來威逼人或來滿足自己的慾望。(約伯記31:1-4, 13-15)
第二、行事為人要避免虛謊與詭詐,當要行在正直路上。(約伯記31:5)
第三、不要讓自己的心受眼目的誘惑而偏離正道,也就是不要只求目的而不擇手段。(約伯記31:7, 9)
第四、為人要慷慨大方、心存憐憫而樂善好施。(約伯記31:16-23)
第五、在富裕順遂的時候,不要自我炫耀,更不要把信靠的對象放在自己所擁有的事物上。(約伯記31:24-28)
第六、不要因別人的失敗而暗自竊喜,也別把自己成功建築在他人的失敗之上。(約伯記31:29)
第七、要坦承自己所犯的過錯,千萬不要用各樣的方式來遮掩。(約伯記31:33)
第八、不要想不付任何代價來收受物品,而當要為自己的消費付出合宜的代價。(約伯記31: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