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希伯來書12:14-17
《經文釋義》
希伯來書12:14-17在繼續討論12:1-13信仰道路上的兩個重要主題:屬靈的掙扎與追求聖潔。
作者在12:14鼓勵讀者要盡一切努力去追求兩件事:「與眾人和睦」和「聖潔」;在此,這兩件事不是分開的,而是彼此相關的,甚至作者的意思是聖潔是我們生命中兩種關係所必需的:
①聖潔對我們在群體中與別人的關係有很大的影響(羅馬書12:18);言下之意,如果我們走在不聖潔的路上,就無法與其他肢體有和睦的關係。
②聖潔是基督徒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因為選擇過不聖潔生活的人,在主再臨時,是無法充滿喜樂的與祂相見。
在12:15-17,作者提醒讀者竭力追求聖潔與和睦的事上,是包括要留意他們群體中的一些屬靈動力:
①「恐怕有人失了上帝的恩」;這是與4:1、6:4-6以及10:26-31所要警戒的狀況相同,也就是拒絕基督和祂的福音,就會錯失基督在十架上的犧牲所給予蒙恩人的赦免。
②「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作者在此間接引用申命記29:18所提拜偶像和背叛立約的群體所滋生的危害,暗示讀者中有人正在放棄對基督的認信,他們在群體中會引起嚴重的摩擦,因而帶來關係的裂解;至於「沾染污穢」所要傳達的概念是污染的影響力,也就是背約棄信的行為是把潛藏和損害的靈性元素引入教會群體。
③不要讓教會群體中有人陷入以掃失敗的模式;聖經中並未記載以掃在性事上犯姦淫,作者在此提到「淫亂」是依據讀者所熟悉的猶太傳統認為以掃娶赫人猶滴和巴實抹為妻(創世記26:34),就是干犯淫亂;而「貪戀世俗」原意是不聖潔、不虔誠,作者以此形容以掃是指他有錯誤的價值觀,導致他做了愚昧的決定,竟然為了一時肚腹的需要,就放棄自己寶貴的長子繼承權,等他醒悟過來哭求父親,卻無法得著長子的祝福;作者在警示讀者中那些為眼前一時的需要(如,脫離受逼害的壓力)而出賣神應許給祂兒女之產業的人,將來只有眼淚留給他們做產業,他們要嚐到像以掃一樣被拒絕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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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以掃生在蒙應許的亞伯拉罕、以撒的家族,是神以割禮為立約記號的約民,但他的思維卻是充滿輕看這約的意念,他為了一碗紅湯解一時的乾渴,可以出賣有雙倍產業繼承權的長子名分,他也應該聽過祖父亞伯拉罕如何看重婚姻的對象是同族的人,付鉅額代價讓他父親以撒娶同族的母親利百加的這故事,但他卻背棄這家族的美好傳統,去娶外邦女子為妻,而且是娶兩個外邦妻子;因此他在猶太人的歷史上,被視為不聖潔和淫亂的例子。作者以以掃為反面的例子,勸勉讀者務要竭力追求聖潔,不要在信仰的路上,因貪逃脫一時的逼迫壓力而被約棄信,輕看因信基督而有的寶貴神兒女身分,以及這身分所要領受的應許。
要知道眼前的苦楚與需要是暫時的,但將來的應許是永遠的;我們神兒女在做任何抉擇時,應當不要被時下好或壞的境遇所蒙蔽,而要持守神的道和堅信祂的應許。要知道我們眼前是否持守神的道的抉擇,不僅是關乎我們個人未來的結局,它也會對我們的教會產生堅固或裂解的影響,因為神給我們基督徒是活在群體中去學習認識神和得成長,因此我們是活在群體關係中相互影響,這讓我想到曾聽過有人說:「你個人的成長,就是對教會最大的祝福;你個人的不健康,是教會最大的虧損。」這話顯然是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5:1-8的教導相呼應。
所以,讓我們奔走天路的人謹記一句話:「聖潔不是基督徒生活中的一個選項(option),而是一個必須的行動(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