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希伯來書8:6-13
《經文釋義》
希伯來書8:6-13的主題是更美之約,作者對比透過耶穌與神所立的約和神在西乃山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兩者間的差異,指出舊的約有不足之處。在此,「約」這字,作者不是用syntheke(盟約,表示兩個政治團體或婚姻配偶間的關係,這約是由等同的雙方可以就約的條款進行商議來訂定),而是使用diatheke(毫無磋商餘地的約,跟立遺囑和定遺命一樣,只有一方有訂定條款的權力,另一方只有選擇接受或拒絕由訂定者所訂的條款)。在聖經中的「約」,它真正的焦點在神和祂子民間的關係。我們可以明白作者選用diatheke來表示約,表明神與人所立的約不是地位等同的雙方所立的約,我們不能提出異議或與祂斤斤計較,想改變約的內容,我們只能接受或拒絕祂主動賜予的恩典之約。
作者在對照前約與新的約,提到前約有瑕疵,他並不是說前約有毛病,因為都是神與人所立的約,前約之所以顯出不足之處,是因為在前約下的人有問題。如果這個律法確能完全符合人的需要,就沒有必要再立新的約了。作者將耶穌在更美的聖所中事奉(8:1-2),祂有更美的職任,以至於祂能將更美之約和更美的應許結合起來(8:6);就此,作者大幅引用耶利米書31:31-34來解釋他對新約的探討(8:8-12)。
在這段引文中,凸顯出五個要點:
①神要立新的約(8:8-9a),因為前約不能做的,就是消除懲罰或犯罪的存在;
②以色列違背了神的約(8:9b);
③神要將祂的律法寫在祂子民的心上(8:10),上帝藉著潔淨我們的罪過,賜予我們新的心靈和新的靈,使我們可以接近祂、愛祂並與祂團契;
④所有神的子民都要認識祂(8:11),在此新約團體之下,不會因年齡或社會地位而有等級之別,因為認識神是人人都可享有的;
⑤神要寬恕他們的不義和罪愆(8:12)。
可見前約有瑕疵,不是它不好,而是它的限制是不能夠真正解決罪的問題,它是有階段性的功用,它的目的在指向耶穌的獻祭和工作;因此,新約是從神而來更美的應許,它確保我們的罪和不義,都藉著耶穌基督而徹底被清除。所以,「新的約」一出現,「舊的約」就完全失效,且將消失不復存在。換句話說,「新的約」將舊的約全部取代下來(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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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今天我們思想作者在新舊兩約的對比時,重點不在「約」的問題,而在「約」之下的人的問題。當我們接受神的恩典帶領,接受耶穌基督所做成的工,就是進入新的約;一旦我們拒絕神恩典的帶領,企圖靠自己的力量去確保我們的得救,就是活在舊約之下。我們要知道努力遵行神的話,是蒙恩人回應神恩典當有的行動,而不是藉以誇口或是以此想要證明自己配得救恩的行動。我們是先被救贖、先被愛,才開始被呼喚要活出被救贖的新生命,而不是要先有合格的生命樣式,才能被神所接納作為祂的百姓和被祂所愛。
再說,約的內容的焦點,不在於行為規範,而在於關係的深化。遵守約的內容是在表達我們與神的關係,也就是當我們愛神並向祂委身時,我們自動樂意遵守祂所吩咐的一切話,而不是出於一種不得不之要求壓力下的行動。而關係的深化,就在於更深認識神的愛,以及明白祂與我們之間的關係是甚麼、祂對我們的期盼是甚麼,然後不管現實環境如何變遷或壓力是如何大,都照祂的吩咐活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