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猶大書14-16
《經文釋義》
在指陳假教師的不敬虔特質之後,猶大在第14-16節對假教師作綜合性的結論:
⑴預告對不敬虔者的審判審判(14-15);
⑵總結不敬虔之人的罪狀(16)。
首先,猶大再次使用了聖經正典之外猶太人的天啟文獻《以諾一書》中的一段記載作審判的例子(14-15),上帝終末的審判會降臨在污染教會的假教師身上。在此,猶大會使用這樣的作品並不意味著它應該被視為聖經,他只不過在運用猶太人所熟悉又看重的文獻來作教導的工具。除了此處外,我們幾乎可以肯定猶大在第6節就提到了《以諾一書》,當時他寫到不守本位的天使,現在被拘留在黑暗裏,直到審判的大日。猶大在那裡藉由《以諾一書》的鏡頭來描述這些假教師將面臨的審判;在此,他也採取同樣的視角來解釋假教師的受審,於是他提及以諾「曾預言這些人」(14)。
猶大在此開頭提及的「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根據創世記他是雅列的兒子(創世記5:18-19),是最長壽之瑪土撒拉的父親(創世記5:21;歷代志上1:3),聖經形容他是一位義人並與上帝同行三百年,就被上帝接走,不在地上(創世記5:22-23);此外,聖經就再無關於他的事蹟記載,但猶太人的傳統卻編載了不少有關於以諾的故事,這些都沒有歷史事實的根據,只是藉以諾之名,編撰他與神同行的奧秘事蹟,作為猶太人的屬靈教訓。
猶大引《以諾一書》以諾的話,說:「看哪,主帶著祂的千萬聖者降臨,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14-15)
猶大先將收信人的目光引到關注主再來時的威榮景象:
⑴「看哪」這語詞不僅表明事出突然,也在強調要將目光聚焦在這事,換句話說,主的再來的這事實是世人無法預料,以致可以事先做預備的。
⑵「主帶著祂的千萬聖者降臨」,這描述取材於申命記33:2(另參,詩篇68:17;但以理書7:10),主耶穌也曾提及祂會與眾天使一同回來(馬太福音16:27;馬可福音8:38;路加福音9:26),保羅對此也有同樣的描述(帖撒羅尼迦前書3:13;帖撒羅尼迦後書1:7),這是一個無敵威榮的景象,對不敬虔者有巨大的震懾和無望之感。
⑶主與千萬眾天使的降臨目的是要對一切不敬虔之人作審判;在那一刻,再也沒有機會悔改了,任何的哀求都不能阻止主審判的手或改變祂的想法,他們將被定罪,並付出永遠的代價;同時,一切不敬虔者所行的不敬虔的事,以及他們所說一切敵對主的剛愎言語,也都要被「證實/揭露」(elegcho新約這字只出現在此),換句話說,所有的行為都要被曝光,無法遮掩也無可推諉罪責。
在引述《以諾一書》以諾的話之後,猶大隨即將它應用在假教師身上(16),指出他們的罪狀:
⑴「私下議論,常發怨言,隨從自己的情慾而行」,直譯為「愛抱怨的埋怨者,是依從自己的情慾去行」;顯然猶大將假教師對比為出埃及的第一代以色列人,多次埋怨摩西、亞倫,最終埋怨上帝(出埃及記、民數記),猶大以此描述假教師不滿信仰群體的道德規範,視之為剝削人自由的枷鎖,也不滿自身的待遇;而誘發他們這等滿腹怨言和牢騷的驅動力,是他們自己慾望的不滿足,而非在追求神旨意的成就。
⑵「口中說誇大的話」,指言語帶著驕橫的態度(但以理書7:8),不僅自吹自擂,更是拒絕順從神的命令,不將祂放在眼裡。
⑶「為得便宜諂媚人」直譯為「在人面前尊敬是為了利益」;這種諂媚的行徑是為了討好特定的對象,迎合他們的意思,好從他們身上得利益,正如巴蘭所行,該行徑的驅動力是貪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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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這段經文是關於審判的陳述,關於主的再來和執行審判,定罪和懲罰罪人。當然,這是貫穿新約教導的一個主題。今天我們的社會似乎將末日審判的現實給埋在現世的生活塵堆中,也將它排除在我們的意願清單裡。事實上,傳道人並不想談論這個讓會眾感到煞風景的議題。傳福音的人也可能認為末日審判與地獄火刑是對未信者觸霉頭的議題,想帶人信主就避而不談。
現今,末日審判在社會上是政治不正確,也不為世人所接受,甚至也有基督徒是如此。今天,福音信息若抽掉末日審判的部分,我們所信所傳的福音就變成膚淺,沒有關於永恆的審判和苦楚的警告,就不是聖經所說的福音信息,而是另類的異端教訓。因此,聖經對末日審判與永恆懲罰的現實非常清楚,對永恆黑暗的現實非常清楚。聖經告訴我們,人類歷史不僅僅沿著一條不可阻擋的路線繼續下去,但它不會永遠持續下去,它真的很簡短,它以特定的事件或一系列事件結束,在特定的時間,由特定的那位主耶穌基督主理。所以,我們必須留意:
首先,主耶穌是終末的審判者,世人都要按自己所行所言向祂交賬(希伯來書9:27)。雖然上帝是審判者,但是上帝已經決定將祂的角色和權柄委託給祂的兒子,祂擁有成為審判者的完美標準,因為祂是完全聖潔、完全公義的,所有違反上帝律法的行為都是違抗祂的權柄。這個終末的事實,就像沒電池而停住的時鐘一樣,它仍然會一天對兩次,這在提醒我們要竭力按著神的話活在祂面前,也當留意若是落在軟弱過犯中,絕不要輕忽祂的追討,而要緊抓祂給予寬容悔改的機會,回轉向祂。
其次,每當在聖經中讀到審判時,我們並不是在談論一些偶爾會發生的事情,而是有點像栽種和收割的法則。至於它離現在有多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接近。審判的應許旨在作為一個警告。審判的應許是上帝設計的,目的是產生對這種審判的畏懼,一種導致悔改的畏懼,這是至關重要的。在馬太福音10:28,耶穌這樣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害怕戰爭是一回事、害怕癌症是一回事;害怕被裁員是一回事;害怕凶狠的惡人是一回事;但害怕永恆的詛咒與懲罰是一種更為重要的恐懼。
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世界歷史的發展方向,它走向基督再來時對上帝的審判,它是在特定時間發生的特定事件,是普遍和公開的,因為上帝是公義的,祂會終結罪惡,祂要毀滅罪人,祂將帶來一個全新的國度,並最終帶來罪不存在的永恆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