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猶大書1-2
《經文釋義》
猶大寫這封信的時候,應當是晚年,他寫信的對象顯然是一群猶太裔的基督徒,因他引用猶太人所熟知的文獻和傳說,而且他也自稱是被早期教會認定是耶路撒冷柱石之雅各的兄弟。在書信的開頭,猶大以兩個稱呼來自稱。首先,是「耶穌基督的僕人」;其次,是「雅各的弟兄猶大」。我們知道猶大是耶穌同父異母的兄弟(因為耶穌在地上只有一個父母),但有趣的是,他沒有提到這種關係;他確實注意到他與基督的聯繫,但沒有使用家庭術語;相反,猶大稱自己為「耶穌基督的僕人」。
「僕人」這個詞的字面意思是奴隸。當時擁有奴隸的就是完全控制那個人,奴隸不是他們生活的主人,他的主人對他擁有完全的權力,他必須完全遵照主人的吩咐行事。猶大就是用這種語言來描述他與耶穌的關係,他宣稱耶穌基督是他的主人,因此,對自己的生命沒有任何要求,他將自己的全部存在完全交給了耶穌。
我們要問為什麼猶大會委身於他大哥的奴役?一個簡單的事實是,無論兄弟姐妹的關係有多好,沒有人願意將他們的兄弟姐妹當作上帝來崇拜。再說,在約翰福音第七章,我們知道耶穌的兄弟們不相信他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7:5)。但有些事情改變了他們對祂的看法。在使徒行傳的第一章,我們了解到他的兄弟們在耶穌升天後與門徒一起禱告(使徒行傳1:14)。我相信逆轉的催化劑是復活,耶穌的兄弟改變了他們對耶穌是基督的看法。想像一下,猶大看著自己的兄長被羅馬十字架殺死的恐怖,悲傷的深度一定是令人難以忍受的,但他們仍然可能不相信祂是神的兒子。然而,在耶穌從死裡復活後,猶大開始把他的兄長耶穌當作是聖經所應許的彌賽亞。
猶大稱呼收信人是「被召的」,他也用兩個分詞來形容這被召者的特質:「在父上帝裏『蒙愛』」和「為耶穌基督『保守』」。「被召(kletos)」在新約出現11次,它除了用於使徒的蒙召之外(羅馬書1:1;林前1:1),也常用於指那些蒙神選召出來的人,是屬神的子民(羅馬書1:6,7;林前1:2),那些被召喚的人也會愛上帝,他會為他們的利益做一切事情(羅馬書8:28);最後,被召喚的人也被揀選、忠心並與上帝的羔羊耶穌基督對齊(啟示錄17:14);因此,蒙召的就是屬於耶穌基督並知道祂至高無上的聖徒,是堅忍到底的選民。
猶大進一步說明這些被召者的特質:
⑴「在父上帝裏『蒙愛』」;『蒙愛』在原文是完成時態被動語態的分詞,意指蒙召者得蒙被愛並處在這種蒙愛的狀態之下;由於我們的罪,上帝應該向我們傾倒祂的憤怒,但因著祂的大愛,祂現在稱我們為祂心愛的孩子;我們是生活在祂的愛之下,與祂保持愛的關係並且活在祂的祝福和保護之中;猶大醒收信人作為基督徒,不應該對萬有的創造者深愛我們的這一事實感到陌生。
⑵「為耶穌基督『保守』」;『保守』在原文也是完成時態被動語態的分詞,本句是指「因著耶穌基督而得蒙保守」,在本書的情境中,「保守」這字與基督的再來和終末的審判有關,也就是父神因基督耶穌的緣故向我們施憐憫,並為我們存留基督再來時的最終救恩;因此,猶大用這語詞是在鼓勵收信人,別遺忘自己已有的救恩,也要竭力守住這救恩之道。
在希臘羅馬社會,一封書信問候的最後一部分將包含為讀者的願望祈禱。使徒們自然地也採用了這種做法,以便可以為他們的聽眾祈求上帝的祝福。在新約書信的普遍問安語是「恩惠(恩典)和平安」(羅馬書1:7;哥林多前書1:3;哥林多後書1:2;加拉太書1:3;以弗所書1:2;腓立比書1:2;帖撒羅尼迦前書1:1;提多書1:4;腓利門書3;彼得前書1:2;彼得後書1:2;啟示錄1:4),但猶大以猶太人常用的問安語「憐恤、平安」(1:2),再加上從父神來的「慈愛」,作為他對收信人的祝願。
其中,「憐憫」是藉著主耶穌基督而來的,最終是祂叫屬神的子民承受永遠的救恩(提摩太後書1:18);「平安」是指生命的完滿與關係的和諧,是與神和與人有和好的關係。至於猶大說「多多地加給你們」,「多多地加給(plethuno)」是一種神為主動的行動,形容上帝主動的祝福,而且祂的祝福是極其豐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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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在猶大書信開頭的自稱,讓我們看見耶穌死裡復活所帶來戲劇性的改變,這完全改變了猶大對他所熟悉的兄長耶穌的看法。雖然他可以很容易又自然地稱自己為耶穌的兄弟,但猶大現在滿足於成為我們主的奴僕。猶大的這種改變,對我們每個基督徒來說,也應當是如此。由於耶穌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又不認識祂的時候,祂就為我們捨命在十字架上(羅馬書5:8),而祂用偉大的愛買贖了我們,使我們不再是我們自己的(哥林多前書6:19-20)。
因此,任何基督的跟隨者,都不能聲稱擁有自己的生命,不能再作自己生命的主人,儘管自己在信主前的地位、才識與錢財是如何地高超,也當是如此,單單要誇口是指著主耶穌誇口(哥林多前書1:31),並以作祂的奴僕為榮過於世上的一切。基督是我們的主人,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屬祂的,因此,我們的生活動作與人生的經營,也都要全然順服祂的指示行。
從猶大稱呼收信人為「被召的」,這讓我們想起「選召」一詞不是作為教會領袖的專稱,而是上帝賜予每個基督徒的真實身分。
這身分可以說有三個功用:
⑴在希臘文,它是召喚一個人擔任公職、職責和責任的詞;因此,它可指基督徒被召喚去為基督服事的任務和責任。
⑵這個詞也用來召喚一個人參加一個盛宴或一個節日,是一個邀請快樂場合的詞;換句話說,基督徒是被上帝召喚成為祂所喜悅的客人。
⑶它也可作為法庭用語,是召喚一個人接受審判的詞;據此,基督徒最終被召喚到基督的審判台前交賬。因此,基督徒被召既是一種恩典,也是帶有使命的託付,至終我們也必須面對這託付的交賬;所以,我們應當忠實地在地上過一個蒙神悅納的生活,好使我們在末日審判來臨時,可以向祂交出美好的賬。
我們也從猶大對收信人被召的特質和問安語,可以明白我們人生所需要的「憐恤、平安與愛」的源頭,是來自於愛我們的父神與耶穌基督,而不是從其他人或者世人以為美好的事物中來找到。而我們是父神所愛的、也是主耶穌所保守的這事實,正在提醒著無論我們生活中的困難是什麼,無論我們的信仰面對多麼大的艱難挑戰,在上帝的愛中,我們都被拯救我們的主耶穌所保護,誠如聖經學者巴克萊(Barclay)所言:「基督徒永遠不會孤單;基督永遠是他生命的哨兵和他道路的伴侶。」
今天當我們面對任何困難挑戰或者處於人生極深的低谷時,我們要不斷反覆思想這身分和它所帶來的祝福,好使我們可以穩立於幽暗之中卻不孤單與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