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26:1-12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詩篇26:1-12

《導論》

26:1-5

詩人求神伸冤並立志脫離罪惡

26:6-8

詩人斷言自己無辜並愛慕神

26:9-12

詩人求神伸冤和立志行事純正




《讀經》

26:6耶和華啊,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祢的祭壇;
26:7我好發稱謝的聲音,也要述說祢一切奇妙的作為。
26:8耶和華啊,我喜愛祢所住的殿和祢顯榮耀的居所。



《經文釋義》

這篇是詩人遭遇患難,而他認為這不應當是他該承受的,所以在耶和華面前陳述他的無辜,但他不是否認自己是個有罪的人。

1. 詩人開頭就呼籲耶和華為他伸冤,他如此伸冤的理由是:
①「向來行事純全」;
②「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
③「祢的慈愛常在我眼前」。
這樣申訴是詩人愷切地表明他是一位力遵神旨意的人,他邀請神「察看他」、「試驗他」、「熬煉他」,也就是多方又多次地詳細地檢視他所行的,就可以證實他在此所陳明的。

他更具體地指出他與惡人劃清界線,不與他們為夥行惡,來表明他的純全正直:
①「沒有和虛謊人(直譯為『沒有價值的人』)同坐」;
②「不與瞞哄人(指『生活在黑暗中,他們的道路向別人隱藏』)的同群」;
③「恨惡惡人的會」;
④「不與惡人同坐」。

2. 接著,詩人強調他以純全的心來就近神面前,他如同祭司需先在洗濯盆洗手以示清潔,才就近神面前事奉獻祭,他到神面前內心是清潔的,因此是有特權的,這也說明他的確是無辜的。詩人也反思他將祭物帶到神面前的特權,不是為獻贖罪祭,而是要向神表達他對祂的熱愛與感恩。儘管他現在處於患難中,但他期盼自己帶來虔誠的供物,同時向與他一同敬拜的人述說神恩惠的作為。同時,詩人也反思神過去在祂百姓中的榮耀作為,就是祂設立居所與祂的百姓同住並且保護和引領他們,因而詩人被帶出他的不幸,而進入對神的愛和喜樂裡。

3. 隨後,詩人在對神的愛慕的情境下,再次地懇切以重複的同義語言祈求:
①「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
②「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詩人表明這些罪人他們喜愛各種流人血的罪惡,他們手中充滿了奸惡與賄賂,是神要審判除滅的,但他卻是立志行事正直,因此他祈求神救贖他和憐恤他,在祂審判的時候,將他與罪人分開來。

4. 最後,詩人深信自己必然踏在神為敬虔人所站立的寬闊平坦之地,他也要在他們中間稱頌神的作為。此時詩人的心境,已從求神伸冤轉變為稱頌神,現處的患難不再盤據他的心,他心中確信他所愛慕和信靠的神必然為他申冤,因此他公開地向神獻上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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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耶和華啊,求祢為我伸冤……在眾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

詩篇26篇教導我們如何從申冤的低谷走上讚美的高峰。當我們遭遇不公的對待或是患難時,我們要問的第一個問題:我們向誰傾訴和求助呢?詩人在他採取任何因應的行動前,他是來到神面前,求神伸冤。他會如此行是基於他對神的認識和與神親密的關係,以及他這在關係中的行事為人是力遵神的教導。對我們今天而言,我們在遭遇詩人所遭遇的問題時,我們可能會與詩人有相同的直接反應「耶和華啊,求祢為我伸冤」,但不見得是像詩人對神認識是如此的深厚且與祂的關係是如此親密,也不見得我們所行的像詩人是經得起神的檢視。

因此,詩人教導我們的第一個屬靈功課,就是在我們當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在平常就應當竭力追求認識祂,並曉得祂的旨意為何且在其中竭力持守;而不是只把祂當作臨時的救援投手或消防員,有需要的時候才想到祂,祂應當是我們親密的愛人,是關顧我們的阿爸父,是我們要熱切事奉的主人,我們當隨時在祂身邊。

其次,要問的是:我們真相信我們所投靠的嗎?詩人從患難的低谷攀上讚美的高峰,不是他的外在的患難已經被神除去,也不是他用讚美的口號在患難的幽谷來為自己壯膽,而是深信神必然因著祂自己信實的愛,以及他的正直無辜,終會替他申冤,以至於他內裡的患難烏雲已經被信心的陽光給穿破,他無需繼續停留在似乎無路的沮喪和挫敗中。至於神何時並以何方式來為他解危,這不是他的關注點,因為知道神在且必憐恤他,這才是他的需要。

對我們來說,我們的信靠常是取決於神有沒有讓我們看到祂的行動,這樣的信靠其實是高空式的信心,而不是踩在地上的真實信心;真實的信心是信任神是充滿信實和慈愛、又獨行其事的神,不管我們禱告後,環境有無變化或是如何變化,都牢牢地握在神的手中並且要依照祂所定的旨意行。有這樣的信靠,我們才能在患難中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