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詩篇17:1-15
《導論》
17:1-2 |
詩人開頭的哀求 |
17:3-5 |
詩人哀求的基礎是謹守自己的言語 |
17:6-9 |
詩人哀求的內容是求神救他脫離危困 |
17:10-12 |
詩人哀求的原因是惡人兇惡危害他 |
17:13-14 |
詩人哀求神出手救拔他 |
17:15 |
詩人信神必垂聽他的哀求 |
《讀經》
17:3祢已經試驗我的心;祢在夜間鑒察我;祢熬煉我,卻找不著甚麼;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
17:4論到人的行為,我藉著祢嘴唇的言語自己謹守,不行強暴人的道路。
17:5我的腳踏定了祢的路徑;我的兩腳未曾滑跌。
《經文釋義》
1. 本詩篇的起頭,詩人求告神聽聞他的禱告:
①聽聞公義和他的呼籲(呼號),也就是詩人向神表明他是清白的,但他卻處在困境中;
②聽他的祈禱,這祈禱的特點就是真誠沒有詭詐,並回應他是公義的。
因此,詩人期待神:
①希望神發出有關對他的判語,宣告他是清白的;
②求神用眼睛觀看他的被誣告,判別他是否正直。
2. 接著,詩人深信神可以宣判他是被誣告,因為:
①詩人自信自己已經經過神的察驗和熬煉,即使在人最放鬆最容易被神察看的夜間也是如此;
②他力遵神的話語,A.謹慎口舌,不說邪惡話,B.不走強暴人的道路,C.緊緊跟隨神的腳踪行,未曾離開而搖動。
3. 然後,詩人向神哀求:
①「求神顯出奇妙的慈愛來」;求神以堅定的愛顯出奇事,來拯救他這投靠祂的人。
②「求神保護」;詩人用兩個比喻「眼中瞳人(直譯是『眼珠,眼睛的女兒』)」、「翅膀蔭下(如同母鳥對雛鳥的保護)」,表達他與神親密的關係,以及在這關係下神必然的護庇。
在哀求中詩人期待神:
①救他脫離攻擊他的人;
②救他脫離那圍困要害他的惡人。
4.隨後,詩人描述惡人的惡行是:
①他們的本性是「心被脂油包裹」,拒絕神的話語;「口說驕傲的話」,硬心抵擋神。
②他們所做的是「圍困了我們的腳步」,不放過攻擊詩人和他的同伴;「瞪著眼,要把我們推倒在地」,不僅圍困詩人和他的同伴,更要將他們的惡勢力推展至各處。
③他們的凶狠如同「像獅子急要抓食,又像少壯獅子蹲伏在暗處」,他們把詩人當作獵物,伺機要將他撕裂吞吃。
5. 在述完惡人的惡行和他可怕的危機,詩人再次求告神:
①「求你起來,前去迎敵,將他打倒」,也就是求神伸手制服仇敵;
②「救護我命脫離惡人」、「用手救我脫離世人」,也就是求神拯救他脫離惡人的手;
③「把你的財寶充滿他們的肚腹」,這話意思是求神將惡人應得的分(刑罰)充滿他們的肚腹,甚至使他們的後裔都同樣受罰。
6. 最後,詩人在哀求後,他深信他與惡人的境遇是不同的,他必蒙神悅納;他也深信時候到了,他會心滿意足地看見神救拔他並刑罰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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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你的禱告神垂聽嗎?」大衛要神聽他的禱告(17:1,6),這也是每一個屬神的人可以這樣要求的。在大衛在向神哀求的同時,他向神表白他的清潔正直。他這樣做,因為他深知人若住在罪中繼續行惡,神必不聽這人的禱告(詩篇66:18)。
這一段中,詩人用了很多的筆墨,從不同的角度陳述自己的行事為人,表明自己的無辜,進而證明自己的無辜受害。需要指出的是,詩人表白自己的無辜,並非表示自己無罪。有位牧者說得好:「無辜與無罪不同,無罪乃指自己為人,潔白無瑕,全然公義;無辜則就事論事,表明自己在某些事情上,問心無愧而已,我們千萬不要誤會大衛是指證自己沒有罪惡。」在17:3-5大衛如何陳述他的清白,以至於他的禱告神必垂聽呢?
首先,是思想方面的清潔:「祢已經試驗我的心」。「心」代表決定人生活行為的思想。詩人指出,上帝已經試驗了他的心,知道他所有的心思意念。他還特別指出,上帝在「夜間」鑒察了他。無所不在的上帝,任何時候都在鑒察、熬煉他的子民,但在「夜間」的鑒察和熬煉,更能夠看清人的真相如何。
其次,是言語方面的清潔。詩人說:「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一個人在言語方面的態度,往往能代表他靈性的敬虔程度,因此雅各書3:2說:「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詩人在上帝面前立志,要勒住自己的舌頭,保守自己在言語上沒有過失。這消極方面,是指棄絕一切謊言和污穢的言語;在積極方面,是要做到心口一致,按著上帝的教導說造就人的好話。
最後,是行為方面的清潔。詩人說:「論到人的行為,我藉著你嘴唇的言語自己謹守,不行強暴人的道路。我的腳踏定了你的路徑,我的兩腳未曾滑跌。」詩人知道,對於世人,他們有自己的道德準則和行為方式。不過,作為上帝子民的他,不去隨從世界的標準和價值觀,而是按著神的話語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大衛敢向神這樣表白,相信不是因為他狂妄,乃是他真實的追求。他知道,這樣的人的禱告神才會聽允。大衛不是完全人,但是他立志這樣做,立志這樣追求。他也曾犯罪,但他立即認罪,悔改,得神赦免。但願我們也這樣追求清潔正直,好叫我們活在神的面前,得蒙祂的喜悅,以至我們的禱告沒有攔阻,能得祂的應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