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詩篇15:1-5
《導論》
15:1 |
誰是耶和華所接待的人 |
15:2-5a |
耶和華所接待的人的生命特質 |
15:5b |
耶和華所接待的人必不動搖 |
《讀經》
15:1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15:5……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經文釋義》
這篇詩篇的背景有學者認為這篇詩好像是崇拜進殿的禮儀。當敬拜者來到神聖空間的門檻,祭司會以問答方式要敬拜者說出誰能進入這神聖空間,敬拜的人一口氣唸出十項資格,然後祭司說:「行這事的人必永不動搖。」詩的問答格式儼然是進入聖殿的開始禮儀。
但也有學者指出,從內容來看,是一首智慧詩,像詩篇第一篇談及甚麼是蒙福的人生。全詩列舉十項行事為人的指引,積極和消極並舉,正面和反面的叮嚀,是家庭教育的準則。在家中,父親以此來教導孩童,要正心誠意,說話真實,行事公義,遠離惡行,扶助軟弱,才能敬拜上帝。詩篇的十項要求,小孩子可用雙手十隻手指逐項細數,十是完全的數目,像完整的十誡。
1. 本詩篇的起頭,詩人如同祭司在詢問前來朝見神的人「誰能寄居神的帳幕?誰能住在神的聖山?」這兩句話可以說是重複的語句,目的在透過重複來強調這問話的嚴肅性,也藉著遠古近東帳棚主人接待客旅的暫時「寄居」進展到永久性的「居住」,來傳達對神渴慕的加深。
2. 接著,詩人指出為神所接待的人,他的特質是:
①「行為正直」,「行為」(halak) walk,與詩篇1:11「不『跟從』惡人的建議」同字,都帶有行動的路向,用來指行事為人和生活方式;「正直」(tamiym) without blemish,利未記用於獻祭指祭牲的毫無瑕疵;因此這人的行事為人和生活方式是如同在向神獻上毫無瑕疵的祭物,換句話說,我們的生活就是一場對神的敬拜和獻祭。
②「做事公義」,「做事」(pa`al)work,實踐。「公義」(tsedeq) righteousness,指行為和品格的正直,是行神看為正的事,也就是這樣的人有正直的人格特質,他手所做的,都是神看為正直美好的事。
③「心裏說實話」,直譯是從心裡說實話的人,是心口如一的人。
3.然後,詩人用七方面來舉例說明這等人的人格特質:
①「不以舌頭讒謗人」,「讒謗」這字的背景是「走來走去」,意思是「在舌頭上四處遊蕩」,並描繪出一個人到處走,倒出言語毒液,並毒害他人。
②「不惡待朋友」,不做使朋友遭難或痛苦的事,即使是自己在面對利益得失或環境遭遇的艱難,都不會改變這種抉擇。
③「不隨夥毀謗鄰里」,可以不隨同輕蔑的人向鄰舍「吐出輕蔑的言語」。
④「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敬重那遵行神話語的人並拒絕與那悖逆神的人同行。
⑤「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自己的承諾不會因環境的變化而更改。
⑥「不放債取利」,是指不在弟兄遭難的狀況下,藉他的難處來圖利,使他陷入更大的困難。
⑦「不受賄賂以害無辜」,不為貪財利而做假見證害弟兄或是濫權屈枉弟兄。
4. 最後,詩人宣告說「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因為他是被帳棚的主人耶和華接待,祂必供應他的所需,更是保護他的安危;他更是神家裡的人,不僅能享受神家裡的一切,更是有神做他的父親,成為他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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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詩人大衛是一位渴慕與神同行同住的人,但他也深切知道神是聖潔的神,因此除非人是活出聖潔的生命樣式,否則是無法就近神的。於是在15:2-5a,他指出怎樣的人才是神所接待所樂意同住的人。大衛認真地回答了自己提出的問題之後,在本詩篇的結尾,宣告說:「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這一句看似簡單的詩句,表達了大衛對神是聖潔的信念,同時也表達了他對遵行神旨意之人必然蒙福的信念。這句話,提醒我們兩件事:
首先,大衛強調將15:2-5a所提的各樣素質,必須落實到「行」。對於我們來說,我們不應當只停留在對這些素質理解的層面,更重要的是要切實地活出這些素質。於是,大衛強調「行這些事」。「行」在神子民的生活中,總是無比重要的。因此,雅各書1:22-25說:「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其次,大衛將「行」與神的恩典聯繫在一起。大衛相信,只要上帝的子民堅定不移地遵行了神對他的各項要求,就必然得著神「必永不動搖」的祝福,表明他的的生活一直有神的保守、供應與看顧。正如箴言12:3所說:「義人的根必不動搖」,而耶穌在登山寶訓的結尾也強調:「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馬太福音7:24-25)可見,神的子民如此行是相信神恩典的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