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哥林多後書11:16-33
《讀經》
11:16我再說,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縱然如此,也要把我當作愚妄人接納,叫我可以略略自誇。
11:17我說的話不是奉主命說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膽自誇;
11:18既有好些人憑著血氣自誇,我也要自誇了。
11:19你們既是精明人,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
11:20假若有人強你們作奴僕,或侵吞你們,或擄掠你們,或侮慢你們,或打你們的臉,你們都能忍耐他。
11:21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說句愚妄話,)我也勇敢。
11:22他們是希伯來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我也是。
11:23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
11:24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11:25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
11:26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11:27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
11:28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
11:29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11:30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
11:31那永遠可稱頌之主耶穌的父上帝知道我不說謊。
11:32在大馬士革的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馬士革城,要捉拿我,
11:33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裏,從城牆上被人縋下去,脫離了他的手。
《經文釋義》
保羅不甘心哥林多教會這樣看待他,人不可以將他視為失去對自己和世界合理認知的愚人,就算是他們要這樣看待他,那麼也當照他們所以為的視他為愚人來接納他,好叫他可以一些些又暫時的自誇(保羅用「略略」在反諷敵對者的大大自誇)。他要自誇的這件事,不是奉主的命令說的,也不是他願意的;他以諷刺的口吻說,是因為好些他的敵對者憑著血氣(它是憑眼見和外貌的行事,目的是討人及世界的喜歡,這非保羅自誇的理由)自誇。
保羅進一步以諷刺又加些憤恨的語氣說:「你們居然甘心樂意容忍那麼多外來的愚人,可真是聰明啊!」
接著,保羅連用五個「假如有人」(和合本只縮成一個,使語氣變弱了)來揭露這些外來愚人的面目與行徑:
①「假如有人強你們作奴僕」即他們用各樣的手段作哥林多教會的主人;
②「假如有人侵吞(直譯是『吃掉你們』)你們」指假使徒在物質上貪得無厭,要會眾不斷的供應,因他們的自肥使會眾受虧損;
③「假如有人擄掠(直譯是『取下你們』)你們」指假使徒以自稱的權柄控制會眾;
④「假如有人侮慢你們」指假使徒控制會眾作主人時,卻羞辱會眾;
⑤「假如有人打你們的臉(在猶太社會這是一種嚴重的侮辱他人的行為)」指假使徒公開的嚴重侮辱他們。但保羅訝異哥林多教會竟然都還忍耐他們。像假使徒這般的巧奪豪取,保羅以諷刺的口吻說:「說句慚愧的話,這樣的事我們沒有勇氣去作。但現今,他要像他們一樣勇敢的愚昧自誇。」
於是保羅在四方面與這些假使徒對比:
①他比他們更是猶太社會被尊稱為「希伯來人」的血統純正又有學識之猶太人;
②他比他們更是有分於以色列信仰傳統的以色列人;
③在信仰淵源上,他比他們更是亞伯拉罕的苗裔;
④他比他們更是服事基督的僕人。
接著,保羅進一步詮釋甚麼才是基督徒人的記號,這些履歷在世人及假使徒的眼中是「失敗」的事例,但在保羅眼中卻是他看為「成功」的標記:
①他「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羅馬的刑罰,通常只施行在非羅馬公民身上,可惜執法者知法卻犯法)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
②他「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③他「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可能因事奉﹑或擔憂﹑或通霄禱告),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指衣不蔽體)」。
④他「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
因此,保羅話鋒一轉,以誇自己的軟弱,說:「誰是軟弱的呢?我比他更軟弱。有誰在信仰上被絆跌,我不憂心如焚呢?」保羅在誇自己的軟弱中,以嚴肅誓約的語氣,說可稱頌的父神是他的見證。
最後,他提及他初信時,在大馬色的軟弱經驗。別人是爬上城牆取勝,他是被垂下城牆逃跑,這成為他人生事奉的第一堂課。這是要說明他的軟弱和神的大能,與個人的羞辱或不羞辱無關,是他隨後提及高升(參12:2-4)前的降卑經歷,表明他是效法基督事奉的榜樣來作基督的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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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我們從保羅用一連串人視為軟弱與失敗的履歷表,提醒我們今天像世人以大就是美,來追求巨型教會才是成功的世代,無非是重棒一嚇的省思。原來一位事奉者的成功,不是根據他建立或承接之事工的規模如何來論定,而是它是否是效法基督服事的腳蹤行,因為神是看人內心﹑不看人外貌的神。
每個服事者唯有如此聚焦,才能像以賽亞面對神給他沒有果效的事奉,仍願意忠心回應「我在這裡,請差遣我!」的呼召(以賽亞書6:8-11)。我們才不會被成就感影響我們呼召的持守,也不會因自己所在之處的艱難與沒有果效而抱怨或自艾自憐,甚至想轉換事奉跑道,也才不會自視自己比其他人所謂成功的事奉者卑微:當然也不會因自己事工被開展或被看得見,就自高自傲,而是能夠心存感恩與謙卑,並能正確的看待其他事奉神的人也是尊貴的神的僕人。
其次,這也提醒我們教會眾人不應當是「外貌協會」的人。我們應當效法基督在世上行事為人的形象來看待自己和別人,這樣我們才會有健康的自我形象,才能用神的眼光來接納﹑饒恕﹑欣賞和成全其他與我們不一樣的肢體。如此,我們才能活在一個健康﹑喜樂並合一的肢體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