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加拉太書5:16-21
《讀經》
5:16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5:1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5: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5:19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5: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5:21嫉妒(有古卷加: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經文釋義》
保羅非常強調,若加拉太教會的生活是時時刻刻且持續不斷在聖靈的管轄﹑引導和能力下行事,他們就絕不會照肉體的慾望去行,這是基督徒生活得勝的秘訣。他進一步說明這事,因為肉體與聖靈兩個權勢之間是相爭的,而加拉太教會不是旁觀者,是要在其中選擇要順從肉體或順服聖靈。若在肉體裡,那麼內裡願意遵行神旨意的心,就必然受肉體的阻撓而無法遵從神的旨意了。基督徒的生活不是靠自我的節制和能力,乃是一種繼續不斷地降服於聖靈的引導之下的生活,如此就脫離律法的轄制了。
保羅順勢提出當代可見的住在肉體裡的生活是怎樣的行為,在他羅列的過犯清單中,可區分為四大類:
①性慾的罪;姦淫(不合法的性行為)﹑污穢(性道德的不潔淨)﹑邪蕩(指好色或淫蕩或性侵)。
②宗教的罪;拜偶像﹑行邪術。
③人際互動的罪;仇恨(對別人敵對的情緒或行動)﹑爭競(爭論或不和或爭鬥)﹑忌恨﹑惱怒(怒氣爆發)﹑結黨紛爭(與爭競雷同)﹑異端(在此指黨派不同的見解)﹑忌妒(與忌恨相似)。
④不節制的罪;醉酒與荒宴(狂飲狂歡)。保羅說習慣性於這等的行為而不悔改者,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因為一個人在神面前最後的地位,取決於他是繼續活在肉體中,或是活在聖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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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說按照聖靈而活是我們最深切的渴望,但肉體的私慾不停製造出與之相對的慾念來。我們在其中,不是選擇加入聖靈引導的陣營,就是站在放縱肉體的一方;因此基督徒的生活,本質上就是一場屬靈的爭戰;我們無法選擇中立,也無法逃離戰場而不戰。
既是如此,我們就得:
①認清自己現在的身分與歸屬是誰?我們是屬神的自由兒女,而不是屬世的奴隸;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主宰,聖靈是我們生活的指揮官,我們不應當跑錯陣營,聽從另一個指揮官而行。
②我們若不常浸泡在聖靈與真理裡,我們就失去聆聽聖靈與真理的能力,也就失去降服聖靈引導的能力;因此,建立與三一神親密又持續成長的關係是非常重要,所以,我們每天當花時間與神親近,也學習凡事聆聽和求問聖靈的引導,這是我們當行的路,也是我們抗衡與戰勝肉體情慾引誘的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