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13:1-14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歷代志上13:1-14

《讀經》

13:1大衛與千夫長、百夫長,就是一切首領商議。
13:2大衛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若以為美,見這事是出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我們就差遣人走遍以色列地,見我們未來的弟兄,又見住在有郊野之城的祭司利未人,使他們都到這裏來聚集。
13:3我們要把上帝的約櫃運到我們這裏來;因為在掃羅年間,我們沒有在約櫃前求問上帝。」
13:4全會眾都說可以如此行;這事在眾民眼中都看為好。
13:5於是,大衛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的西曷河直到哈馬口都招聚了來,要從基列‧耶琳將上帝的約櫃運來。
13:6大衛率領以色列眾人上到巴拉,就是屬猶大的基列‧耶琳,要從那裏將約櫃運來。這約櫃就是坐在二基路伯上耶和華上帝留名的約櫃。
13:7他們將上帝的約櫃從亞比拿達的家裏抬出來,放在新車上。烏撒和亞希約趕車。
13:8大衛和以色列眾人在上帝前用琴、瑟、鑼、鼓、號作樂,極力跳舞歌唱。
13:9到了基頓(在撒母耳下六章六節是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譯: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約櫃。
13:10耶和華向他發怒,因他伸手扶住約櫃擊殺他,他就死在上帝面前。
13:11大衛因耶和華擊殺(原文是闖殺)烏撒,心裏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
13:12那日,大衛懼怕上帝,說:「上帝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裏來?」
13:13於是大衛不將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
13:14上帝的約櫃在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和他一切所有的。



《經文釋義》

作者在記述大衛被膏立為全以色列王的第一個行動,就是遷移約櫃到耶路撒冷,表明尊榮神﹑以神為中心,乃是他作王的首要之務。關於這事,他雖有此意,但他先徵求以色列人的同意才進行(13:1-4)。首先,他跟以色列軍事與政治的眾首領商議,取得他們正面的回應;然後,再徵詢以色列全體支派的認同;再差人向不在場的以色列支派和祭司與利未人傳達這心意,好使他們也一同來經辦此事。在此,大衛說明他這事的目的,因為從掃羅起到如今,以色列人都沒有在約櫃前求問神。

13:5-11記載大衛與以色列眾人將約櫃遷移到耶路撒冷途中發生的事。當大衛吩咐人將北至哈馬口與南至西曷河的以色列人招聚來,要將停留在基列耶琳的亞比拿達家中約七十年的約櫃運到耶路撒冷。大衛很隆重地造新牛車作運約櫃之用,他吩咐亞比拿達的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車。然後用不同的樂器彈奏並跳舞歌唱地迎約櫃,但運到基頓的禾場卻因牛失前蹄,烏撒好意伸手扶約櫃,卻被耶和華擊殺,這可能是因烏撒違背民數記4:15觸摸聖物的律例,同時他的舉動也反映他對耶和華能力的信心不足所致。至於牛會失前蹄,可能是耶和華因大衛以車迎櫃而非照律法用祭司扛抬,於是祂要中止這不合律法的行動所致。大衛因發生這事,為耶和華的怒氣感到愁煩不安,患得患失,稱那地為毗列斯‧烏撒,意為擊殺烏撒之地。他感到耶和華是甘犯不得的,他需慎重經辦這事。

13:12-14記載大衛因驚恐而將約櫃暫停俄別以東家。此時,大衛可能會質疑這時遷移約櫃這事是否合乎耶和華的心意,他自己是否有資格作這事。因此,當下他決定將約櫃暫放在鄰近的一位曾住迦特的利未人俄別以東家,他要靜觀其變,看耶和華日後如何來引導。約櫃停放在俄別以東家三個月,神大大賜福這家的一切。這事必然使大衛知道神不是不喜悅他遷移約櫃,而是當如何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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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這段關於大衛迎約櫃的事件,有三方面值得我們學習的:

第一,大衛作王的第一要務是要迎約櫃到他的都城耶路撒冷。這約櫃歷經撒母耳與掃羅兩代,已停放在基列耶琳約七十年,也就是這七十年間以色列人沒有看重到約櫃處求問耶和華或敬拜祂;但對大衛來說,如何處理政務或發展軍務不是他優先之事,而是迎櫃到耶路撒冷,以便隨時敬拜神與求問神才是他的最先考量。這提醒我們在人生的經營事上,我們是否把神放在最核心和關鍵的位置,還是祂只是我們人生的參考參考而已?我想大衛在此的榜樣是值得我們仿效的。

其次,大衛在經辦遷移約櫃的事,他不是因這是一件正確的事,就運用他的權柄與聲望直接下達命令來進行,而是先徵詢國家政軍大臣的意見,得著他們的支持,讓這事成為國家團隊的共識;然後,再向以色列會眾代表傳達這事,徵詢他們的看法,來取得民間領袖的支持,好讓這事全國皆知也都支持,讓這事不只是大衛的想法而成為全民的共識,好使這事能順利的進行。大衛這異象的傳遞過程是值得我們在作事或事奉時,來學習如何形成共識,以便讓事情能順暢且有利的開展。有時我們在做對的事,但缺少一個必須的傳遞和取得共識的過程,以至於好事卻不容易開展,這是十分可惜的。

第三,大衛用新車運約櫃卻發生烏撒被擊殺的事件,讓我們看見大衛沒有遵照律法的規定而比照世俗的好方法,烏撒也違背律法的條例而根據自己的好意來行,這都使一件美事變調,實在非常可惜。不是他們得起意不好或動機不對,而是方式與作法不對,因為再好的事都必須符合真理的規範。對我們基督徒來說,我們行事為人不是在做人看為好或對的事,而是做依照神吩咐的原則來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