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3:22-4:1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歌羅西書3:22-4:1

《讀經》

3:22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3:23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3:24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3:25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
4:1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經文釋義》

保羅在談完新人的家庭關係後,接著,論到當時另一個在家庭裡會碰觸的關係——主僕關係,用今天的話就是職場關係。他依舊先從被要求順服者談起,再談及另一對象。

對做僕人的,他吩咐他們「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基督徒穿上新人後,就應該對他們的主人顯出適宜的順服態度——在現代社會中,主人就是他們的雇主或主管。這是神的權柄秩序的另一方面。我們可明顯看出這個部分比其他兩個部分要長,這很可能是因保羅和逃跑到他那裡的奴隸阿尼西母進行了促膝長談,阿尼西母後來被送回到了他主人腓利門身邊。當時在羅馬帝國的各大城市,一半以上的人口都是奴隸。這些有教師、醫生、僕人和工匠等等職業人員的身份。

保羅特別提醒他們在順服的心態上,要:
①「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②「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一般人總是傾向於只努力到所必須的程度,認為只需要討人喜歡就夠了。但神希望每個做奴僕的都明白一個道理,他們歸根結底都是為祂工作。所以,他們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神應許要賞賜以這種心態工作的人。因此,不誠實、懶惰或不可靠的基督徒員工會受到地上主人的譴責,但更糟糕的事,他在天上的主人也要譴責他。現代社會中那些「盼望下班來到之人」的態度是按合約為雇主服務,並按照合約獲得勞動報酬,卻沒有盡心盡力。但基督徒奴僕——或者今天的基督徒員工——有著最高的動機要盡職盡責地工作;他們高於一切的職責是基督的僕人,首要且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討基督喜悅。

可見,保羅把奴僕的服事肉身主人定調為服事主基督的一種方式。內裡真誠順從的忠心服事必得基業(這詞是指神在天上所預備的地業)的賞賜;相反地,「那行不義的」就是表面順從或是暗地偷懶的必受譴責。對古代的基督徒奴隸而言,在地上無人能保證他們會得到雇主的公平待遇。但保羅向古代的弟兄及我們保證會有最終的酬報和刑罰,到那時,主必不偏待人。

對作主人的,保羅說「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理由也是藉著善待僕人是服事不偏待人的主基督的一種方式。基督徒穿上新人後,他們應當公公平平對待那些為他們工作的人。老闆欺騙或虧待員工是件可怕的事,若基督徒老闆如此做,情況將會更加糟糕。「公公平平地」這話甚至比命令主人要友善或和藹地對待奴隸更有力量。人可以友善或和藹地對待寵物,但主人要公公平平地對待奴僕這些人類同胞。保羅希望做主人的有這種認識,而這種認識將會動搖奴隸制度的根本基礎。在此,保羅沒有公開反對奴隸制,但他似乎明白,如果能建立這個觀點,就是在基督的身子裡,奴隸是平等、有責任和有權力的完全人(他們應該被公公平平地對待),那麼,隨著時間的推進,羅馬帝國的整個奴隸制結構就會崩潰——後來事實也的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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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保羅吩咐基督徒在處理主僕關係時,不要依照當時的常人行事方式或心態,不管主人或僕人,他們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中心。相反地,基督徒要以新人的行事方式或心態,如同是在服事主基督,特別做奴僕的不論他所遇到的主人的對待是好或是壞。對我們今天來說,保羅這教導是一個大挑戰,因為今天的老闆與員工關係,不再像過去看重忠誠與善待的職場倫理,而是高舉個人主義,講究利己為王道。基督徒的老闆或員工身處這樣的環境,在職場關係中要持守這真理的教導,必須付出各樣捨己的代價。然而,此時此景正是基督徒見證主和傳福音的最好機會。因此,我們在職場上依循這教導時,有四方面是我們基督徒需留意:

首先,神要求不只是行為的順從,也是心態的順從。不是只在主管或老闆眼前才做,就算他們不在眼前的時候,也要從心裏,誠實地盡力去做。基督徒最大的挑戰就是表裡如一,說的與作的一致。有些人因在職場中的不一致而失了見證。

其次,我們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外,也要從心裏做,好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作。很多時我們把工作都看為只是為人作,於是只會勉強地去做,甚至是得過且過。但我們卻要將工作看為像是給主做的。若是常常想到是給主作的,心裏會少了怨恨和不滿,不會常常憤憤不平。

第三,縱然我們在工作上,難免會遇到難處,不公平的事,不好的主管或老闆等,但仍要在困難中學習順服及忍耐。不要為惡人心懷不平,反而藉著忠心工作注目於屬天的賞賜。因為我們若在工作崗位上因主的緣故而聽從老闆或主管,有盡職的表現,就見證了主基督,將來必得主的賞賜。

第四,身為主管或老闆的,要公公平平的待員工,因為我們將來都要在主的審判台前交帳。作老闆或主管的要公平的對待下屬,不應看自己享有特權,不要自以為高人一等,對員工就可以隨意指使,濫用權力,不可虧待他們、欺壓他們;而要善待他們,該給的福利不可以用各樣的理由虧待或刪減,要尊重他們的角色與貢獻並給予適時的鼓勵。

在現實的職場中的關係往往都不容易相待,因為大家都有不同的立場和角色。但我們要知道,神把我們放在各行各業中,就是要我們在各行各業作光作鹽,為祂在每一個行業中作見證。只要在工作崗位上忠心、做到最好,別人就會被我們的見證所吸引。這就能榮耀神,就是在職場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