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後書3:6-12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帖撒羅尼迦後書3:6-12

《讀經》

3:6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
3:7你們自己原知道應當怎樣效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中間,未嘗不按規矩而行,
3:8也未嘗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碌,晝夜做工,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
3:9這並不是因我們沒有權柄,乃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效法我們。
3:10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
3:11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甚麼工都不做,反倒專管閒事。
3:12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做工,吃自己的飯。



《經文釋義》

保羅在此關注帖撒羅尼迦教會中一群製造負面性問題的人,這群人被稱為「不守規矩」(ataktos)的人,他們不是閒懶不活動,而是浪費他們的努力在好管閒事,他們不願負責任地工作來養活自己,倒靠其他肢體的供應,成為其他會眾的負擔。換句話說,他們的行為不只是閒懶,而是以一種沒有紀律的方式去生活,也對群體造成破壞。

保羅一開始就嚴肅地規勸帖撒羅尼迦教會要處理這問題。他以「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來強調這指示有主的權柄,因此拒絕這指示,不單是拒絕保羅和他的同工,更是拒絕主自己。保羅這指示直白地說「如有任何人拒絕工作,就不准他吃」,就不要和他交往(「當遠離他」),好使他因此生出悔悟的心,能老老實實又負責任地「按規矩」生活。保羅也重述他過去在他們中間傳道的經驗來強化這教導。他和同工的榜樣是雖然他們有使徒的權柄,可以因著福音接受人的供養,但他們自願放棄這權利(哥林多前書9:1-23),為要給帖撒羅尼迦人一個可效法的榜樣。換句話說,他們沒有「在行為上不負責任」或「生活沒有紀律」,也沒有「白吃人的飯」;相反地,以父母的心在他們中間服事,是「辛苦勞碌,晝夜做工,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

因此,直言不諱地說出他對不守規矩之人的看法:他們不是努力在工作,簡直是不工作;他們不是不活動、而是以非建設性、不負責任和具破壞性的方式活動。保羅再度以主的權柄命令他們,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也就是效法保羅的榜樣,從事具有建設性和生產力,使自己能供給自己之需要的活動;不要把時間浪費在沒有生產力和別人的閒事上,不要再拖累教會群體裡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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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工作是神聖的

人類受造,神就賜給人工作的任務(創世記1:26-28),而不是讓人整天在伊甸園無所視事地閒逛過日子。對猶太人來說,他們相信誠實地工作,人才有尊嚴。猶太人有一條律例,不准任何拉比藉著教授律法賺取金錢;因此每個拉比都必須學習一門可以維生的手藝。若是只顧鑽研學問,而無暇在日常生活中運用自己的雙手去工作,那便是人生的一大缺陷。保羅對帖撒羅尼迦教會教導:「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這不僅是在針對他們中間發生的問題,這也是當時流行的一句話,被視為是工作的金科玉律。因此,能負責任地積極工作來供應自己的需要,是對自身角色的尊榮,也是在執行神所賦予自己的角色。

相反地,不從事工作的負面後果,這不僅僅是給別人增加了負擔,屢屢這樣或是長期如此,會使那些原本有愛心分擔的人的愛心漸漸冷淡。而且那些逃避工作的人往往會花時間去追求不合時宜的事情,這是給自己打開一扇墮落或犯罪的大門。保羅勸誡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人「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帖前4:11),他在帖撒羅尼迦後書3:11更明確表達的意見,「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甚麼工都不做,反倒專管閒事。」可見人沒有從事正當和有意義的活動,就會從事非建設性,甚至是具有破壞性的活動,在群體中製造事端。因此,能工作也該工作,就當負責任地在自己承擔的角色上工作,這不僅使別人尊重,也是顧念別人的一種負責任的行為,千萬不要浪費或濫用其他肢體的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