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尼希米記13:15-31
《讀經》
13:15那些日子,我在猶大見有人在安息日醡酒(原文是踹酒醡),搬運禾捆馱在驢上,又把酒、葡萄、無花果和各樣的擔子在安息日擔入耶路撒冷,我就在他們賣食物的那日警戒他們。
13:16又有推羅人住在耶路撒冷;他們把魚和各樣貨物運進來,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
13:17我就斥責猶大的貴冑說:「你們怎麼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呢?
13:18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上帝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嗎?現在你們還犯安息日,使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
13:19在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門有黑影的時候,我就吩咐人將門關鎖,不過安息日不准開放。我又派我幾個僕人管理城門,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擔甚麼擔子進城。
13:20於是商人和販賣各樣貨物的,一兩次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
13:21我就警戒他們說:「你們為何在城外住宿呢?若再這樣,我必下手拿辦你們。」從此以後,他們在安息日不再來了。
13:22我吩咐利未人潔淨自己,來守城門,使安息日為聖。我的上帝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13:23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
13:24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
13:25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上帝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13:26我又說:「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且蒙他上帝所愛,上帝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
13:27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上帝呢?」
13:28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我就從我這裏把他趕出去。
13:29我的上帝啊,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13:30這樣,我潔淨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
13:31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我的上帝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
《經文釋義》
13:15-22是講到百姓們犯安息日,他重新聖別安息日。他發現有猶大人在安息日醡酒、搬運,作生意等等,推羅人甚至也住在耶路撒冷。因為在舊約裡,安息日是十誡中的一誡,神非常在乎安息日,神禁止以色列人在安息日工作,為要他們安靜下來,紀念神的創造和祖先出埃及的事蹟。尼希米斥責官長容讓百姓在安息日工作。住在他們中間的外邦人想使安息日成為販賣日。但安息日必須守為聖日;必要時強迫遵守。因此尼希米派人管理城門,在每個禮拜五下午,安息日臨近時,就要關上城門,打發商人回家。至於那些宿在城外的貪財商人,尼希米用威嚇的話將他們趕走。有違安息日的事就停止了。
13:23-31提到終止異族通婚。數年前,以斯拉吩咐他們放棄外族之妻(以斯拉記10)。那時開始,百姓立約與外邦人絕交(尼希米記10),他們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但沒過多久,猶太人與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結婚的事情又鬧起來,甚至祭司也是這樣。此處提說亞實突話的子女,未提亞捫和摩押,可能這二族的人都聽得懂希伯來話,子女可說雙語;而亞實突語一定和希伯來話有相當大的不同,才引起尼希米極大的不滿和憤怒。
猶太人的下一代怎麼可以不會說自己民族的語言!語言與文化不可分,長久下去,一定危及整個民族的生存。因此尼希米以所羅門王為例並懲罰了一些男人,又趕了一些人出會。他特別嚴懲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因為他兒子與撒瑪利亞人的女兒結婚,玷污了祭司的職任(13:28),破壞了神與利未人間立的約(利未記21:14)。尼希米將外邦人趕走,求耶和華對付那些玷污聖職的人。他再次求神紀念他(12:31)。
--
《信息分享》
安息日有何重要,是十誡所吩咐,影響到神是否同在,守安息日表明有否尊重神外,也考驗我們是否信靠神,原來人習慣靠自己,有時間也去工作,沒有讓這日歸給神,停下工作,依靠神,自己可以更新。這裏猶大人不守安息日,尼希米連翻措施,要恢復安息日;我們是靠自己不斷工作,還是依靠神?誰在祝福我們?是神,還是我工作的努力呢?這是影響我們信仰的更新,以色列人過去十二年,他們認為得福是靠自己的努力,這使更新消滅。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而言,可能有些人會將加班工作或個人疲累或其他個人與家庭需要,作為可以暫時不守主日的理由,這其實是將個人需要放在神的吩咐的前頭,碰到這些事我們就不想神干預,就將神排除在我們這些事之外。因此,守主日表面上看起來是很「律法」,但它卻能將我們內在的屬靈光景和與神的關係給暴露出來。
其次,這段記載提到以色列人在婚姻、家庭方面,與外邦人有混雜,使百姓失去神的命定。舊約真理叮囑百姓不要與外邦人混雜,亞伯拉罕子孫不被混雜(申命記7:1-6),除非有神特別安排。當歸回的以色列人陷入所羅門以來的信仰危機,尼希米為確保以色列選民單單歸於神而不與外族通婚,「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着 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13:25)這深切地提醒我們處在充斥外邦文化與世界風潮的基督徒,在其中務要與未信者和這些價值潮流有所區別,不當行他們所行和所持守的,當要一從聖經教導活出聖民的身分來。
另外,身為領袖的尼希米看見會眾的問題,他不是因害怕破壞關係而閉眼不看,而是勇敢站在位分上去處理。今天我們發現很多的領袖,有的只是想站在位置上,可是卻不敢起來面對神家犯罪,或偏離神的情形,站出來說話。沒有勇氣去面對,去說該說的,作該作的。我們真的求神幫助我們,不要只顧討人的喜悅,我們務要先討神的喜悅。尼希米為著神,為著神家的聖潔,為著神百姓徹底從世界的攙雜、腐化裡分別出來,尼希米再一次表現出他的剛強,他該斥責的就斥責,神家很需要有這樣勇敢的領袖站出來。當神兒女們違背神,不照著神的旨意,神的僕人們要敢起來說話、斥責,起來帶領神百姓轉向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