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5:6-13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尼希米記5:6-13

《讀經》

5:6我聽見他們呼號說這些話,便甚發怒。
5:7我心裏籌劃,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
5:8我對他們說:「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嗎?」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
5:9我又說:「你們所行的不善!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
5:10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
5:11如今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
5:12眾人說:「我們必歸還,不再向他們索要,必照你的話行。」我就召了祭司來,叫眾人起誓,必照著所應許的而行。
5:13我也抖著胸前的衣襟,說:「凡不成就這應許的,願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會眾都說:「阿們!」又讚美耶和華。百姓就照著所應許的去行。



《經文釋義》

當時猶太社會,有貴冑和官長趁機發「修造城牆」之財,帶來貧困者的哀聲控告,在外有憂患伺機攻擊中,卻引發撕裂內部的危機。

尼希米針對此情此景,他不只是憤怒而已,在他仔細思考後,更採取一些實際的解決方案:
①他指出罪惡並公開斥責罪惡,他公開的點明行惡之人是貴冑和官長,他們所行的惡是違反律法扶困濟貧的教導,公然向弟兄放高利貸(22:25;利25:36-37)
②他提到自己盡力贖回被賣與外邦的猶太同胞,對比他們賣弟兄的惡行,使他們無話可說,產生罪咎之心;
③他指出這惡行是不敬畏神的行徑,也會使外邦人有嘲諷並攻擊的理由;
④他提出挽回罪人的具體措施,他和在他身邊的人以身作則,無息借款借糧給貧困者,他也要求官長貴冑將貧困者抵押的產業歸還給貧困者,同時要把貧困者已交付的利息一併還給他們;
⑤他召祭司來並抖衣襟,使眾人立誓約,違這起誓者,他的家產與所得必抖空。當眾人正面回應這處理,他們就帶著阿們和讚美神的聲音回去,一場內部的危機就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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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在這場錢風暴中,尼希米成功拆除內部爆破的引信,化解了攔阻建牆的內部危機。這段經文的內容有許多值得反思和學習的,但如果單就處理罪惡的這角度來思想,我們可以從其中學習到處理罪惡的個原則:

首先,我們要勇敢斥責罪惡,不要因畏懼環境的壓力或群體的勢力,而屈從這罪惡或是對它視而不見。要知道罪惡不僅是不敬畏神和違反真理的舉動,也會使我們在外邦人中失去當有的見證,因為我們屬神的兒女是祭司的國度和聖潔的子民,是神所選召要在幽暗的世代將祂的美德宣揚出來。(出埃及記19:6;彼得前書2:9)

其次,要拒絕享受罪中之樂,反倒要為清除罪付出任何代價。這群官長和貴冑所行,表面上看似合法,但實質上卻是不合真理。尼希米要這群向弟兄取利的官長和貴冑,歸還向貧困的借貸者所取得的產業,也歸還所得的利息。要知道錢未入帳,處理容易,但已入帳,要吐出來是不容易的。不過這群犯罪的官長和貴冑深有悔意並願意歸還這一切,來除去身上的罪酵。

因此清除罪惡是不能不付出代價的,但這代價是值得的,會帶來與神與人關係的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