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5:1-5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彼得前書5:1-5

《經文釋義》

彼得在5:1-5特別針對在教會做牧養和治理的長老做訓勉。

在新約聖經中,用三個詞來描述教會中相同的領導職份,每一個詞的角度都略有不同:
⑴「長老(elder)」著重於人的品格,即他是一個靈命成熟的神的僕人;提多書1:5-9明確地說,長老的主要資格不是他們有令人印象深刻的屬靈恩賜;相反,他們是敬虔的人。
⑵「監督(Bishop)」與長老(使徒行傳20:17, 28;提多書1:5, 7) 角色相同,強調它在事工的主要職能,即治理地方教會的事務。
⑶「牧人(Pastor)」是將教會比喻為上帝的羊群來看待長老(或監督)的功能;它側重於為上帝的子民提供領導、照顧、餵養和保護的任務。

彼得在5:1的前頭是有「所以」(和合本未譯出)這連接詞,表明既然審判要先從神的家起首,那麼在教會中做領袖的就要格外留意了,因此彼得將「長老們」排在句首作強調,於是這句話是先說「所以,我勸你們中間的眾長老」。

隨後,彼得從兩方面來談論他自己是與他們在神的家中是一樣的:
⑴就現今地上的職分與責任,他是「同作長老的和作基督受苦見證的」;彼得這話,一方面在強調他與眾長老認同,彼得和他們都是一同在承擔教會牧養的職責,也分享共同的經驗,但彼得並沒有在標榜長老這職份與權柄;另一方面在強調他不僅是耶穌基督在世受苦和受死十字架的見證人,也是在為基督作見證和傳講信息的人,這正是他與收信群體的長老們一同在此有份的。
⑵就將來的盼望,他是「將要顯現的榮耀的分享者」;這是與現今所受的苦楚作對比,這指向當主再來時,祂要賜給那屬祂的人有全備的救恩與尊榮(1:3-7;羅馬書8:18-23)

接著,彼得將長老們從自己現今的職分與未來的獎賞,先帶回關注他們眼下的事奉職責(5:2-3),然後,再論及他們將要有的忠心回報(5:4)。在此,彼得提醒他們是「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彼得這話強調兩方面,其一,是必須做好牧養羊群的工作,直到見主的日子;其次,是要知道自己是受神所託來做牧羊人,這些羊群的主人是神,而不是屬於自己的。

隨後,彼得對他們提出幾項務實的事奉指導:
⑴「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5:2a);在原文,本句是放在下一句的後面,且直譯是「按著神」,不過中文補譯為「按著上帝旨意」是相當合適的,換句話說,羊群既是歸屬於神的,那麼神的牧羊人就當遵照神的意旨和法則來照管,而不是照自己的意思行。
⑵「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5:2b);做牧人的,不是出於被迫承擔,因被推舉或被教會按立而非個人的意願,乃是明白這是基於神的選召和託付,藉著教會眾人的選立,就心甘情願來承擔。
⑶「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5:2c);在服事的動機上,不是藉此職分來謀取利益,也不是要向教會議價酬勞,而是以主動積極、熱心的態度來擺上。
⑷「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5:3);在服事的態度上,彼得特別提醒不要藉權高位重隨意來強行管理或強迫羊群,因為這些羊群不是自己私人的產業,可以按己意隨意行,羊群是神託付給牧人的,當要效法耶穌謙卑的服事(約翰福音13:14-15;馬可福音10:42-45),以自身為榜樣來引導羊群(提摩太前書4:12)

其後,彼得也為長老們加油打氣,將他們的眼光放在主再來的時候,他說:「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5:4)此處的「牧長」是眾牧人的首長,也就是主耶穌基督,祂曾自稱是為羊捨命的好牧人(約翰福音10:11;另參希伯來書13:20)。彼得以這詞來稱呼主耶穌,是在鼓勵眾長老要學效主耶穌來做牧人;在主再來時,他們要得著的不是地上財物的報酬,而是天上永恆和無價的獎賞,就是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這冠冕是神對祂忠心牧人的肯定與獎賞。

最後,彼得也對長老以外的會眾做提醒,他說:「同樣地(和合本未譯出),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5:5a)此處的「年幼的」比較不是指年紀較輕、或是服事資歷較淺、或是初信者,而應當是指教會中長老以外的人士;在當時作長老的,通常年齡是比較大的。彼得強調會眾要順服作長老的,是以羊群應當聽從牧人領導的角度來吩咐。這順服的吩咐,不單在羊群依從牧人的引導,也要落實在羊群彼此相處的生活中,於是彼得說:「然而(和合本未譯出),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5:5b),彼得吩咐他們要穿上謙卑的衣服,也就是要放下自我為中心的心態,效法主為門徒洗腳的謙卑態度,看別人比自己更配得被服事(腓立比書2:3b)

彼得也提出彼此要謙卑束腰的理由,「因為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5:5c),這話可以說是早期教會常見的教導(雅各書4:6;箴言3:34),上帝的「阻擋(或敵對)」和「賜予」,彼得都用現在式的動詞,表明這是放諸四海、古今未來的屬靈通則,他在勸勉教會長老與會眾,都當對此戮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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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彼得這番主要對教會領袖的訓勉,其實對我們現今參與教會服事的人,不管是全職或非全職的事奉者,都有十足的提醒,他指出我們至少有四方面的服是要則:

首先,服事者必須先認清自己與神的關係,祂是主人,我們是受祂差派來服事的僕人而已。這個清楚的認知,會幫助我們在事奉角色的扮演,以及權柄的運作,能走在正確的道路上,不會讓自己陷入以自己為主的掌控和肆意而行的險境中。

其次,我們必須釐清的服事動機,不是藉此牟利或在顯揚自己,也不是出於一種不得已的選擇,而是蒙主選召並向選召我們的主負責。我們不是因著人的推舉或滿足親人的期待來投入服事,而是因著聖靈的感動來參與,在服事中不能濫用教會的資源來為自己謀福利,也不可以討價還價式地向教會爭自己的權益,而是清楚這是一項榮耀的呼召,是神特別的聖託,至終也要向祂交賬。

第三,我們必須有正確的服事態度,就是按著神的法則來服事,不可以作威作福,反倒要謙卑捨己,以自己的美好榜樣來贏得會眾的信任與權柄信託。主耶穌如何服事應當成為我們參與服事的榜樣,職分不是一項掌握資源和權力的特權,而是學習作好忠心管家和甘心付出不求回報的特權;只有這樣,服事者才能有持守一顆單純愛主的心來服事,也知道如何按著主的意思來事奉。

最後,一個健康的服事或教會有一個屬靈的記號,就是順服。服事者能順服主藉著按著神的意旨來行被服事者,也能在主裡藉著聽從領袖的引導來敬重神賜給服事者的權柄,同時,在群體的生活中,彼此都願放下自我中心的思維,把別人的益處和需要擺在自己的前頭,效法主捨己的行動,在彼此順服中共同創建健康的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