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4:17-19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彼得前書4:17-19

《經文釋義》

彼得在4:17-19為受苦中的收信人提供他們為行善受苦的倫理基礎,就是在參與基督的受苦。他從末後的觀點「終有一天,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向神交賬」來勸勉他們。於是彼得在本段以「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4:17a)為開頭;「審判」可以說是彼得前書的重要主題,是推動早期教會門徒在神面前忠誠過活的基礎之一(1:17;2:23;4:5);當我們讀舊約時,都清楚知道審判從神的家開始(阿摩司書3:2),雖然末後審判的對象是所有人,但真正的審判卻是由神的兒女開始:忠心的人得救,不忠心的人被定罪;然後,這樣的審判會擴展地上所有的人。

不過,在這裡,彼得顯然將審判的意義與基督徒火煉的試驗連繫在一起,換句話說,收信人所遭逢的逼迫是神的作為,祂藉此來煉淨祂的子民,透過受苦,使他們能夠面對那終末的審判,預備迎接基督救恩的終極實現(1:5)。我們也可以說彼得是借用以西結的語言(以西結書836)來解釋為什麼在教會中有淨化(4:12)的苦難。審判必須從神的殿開始,因為在新約的時代,沒有任何建築物可以讓上帝的榮耀建立;取而代之的是以基督為房角石,要被建造成為靈宮的基督徒活石(2:4-10),他們有上帝的靈停在他們身上(4:14)。上帝從祂的兒女開始審判,是淨化而不是毀滅的模式,祂正在使用這種苦難來完成祂自己的計劃。

基於4:17a這句話,彼得提出兩個相關的反問來做鼓勵:「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4:17b-18)這問話等於說,如果審判是那麼嚴厲,甚至神家裡的人也受到重擊,那麼那些與神的兒女或救恩無關的外邦人,就更會被完全棄絕了。

可見彼得希望收信人能從永恆的角度看待他們的苦難,他根據簡單的邏輯畫了一條比較線,然後轉向聖經來驗證這種邏輯聯繫。這個反問是為了鼓勵收信人作為那些欣然接受福音的人(1:6-7),他們目前為義而受苦,與那些迫害他們的人所面臨的審判相比,簡直是微不足道。如果這些受苦對他們來說似乎太過分了,也許他們應該想想那些拒絕相信和反抗悔改的人必要承受的命運。上帝審判的熱度是選民的煉金者之火;但對於惡人來說,這是一場徹底毀滅的烈火。至於彼得說「若是義人僅僅得救」(4:18a)並非指義人得救困難重重,而是一種比較性的假設,他並沒有暗示對收信人最終得救有任何的懷疑,他只是指出義人在地上的艱辛經歷。彼得指出收信人的苦難真的能比得上不順服、不敬虔的罪人的永恆折磨嗎?

最後,彼得在4:19用一個簡單的「所以(hoste)」結束了整個段落。他說:「那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這節經文是作為4:12-18中所有內容的高峰。所有作為基督徒受苦的人(4:16),是在分享基督的苦難(4:13-14),都是按照神的旨意去做的。這對收信人來說是一個驚人的鼓勵,他們現在了解到他們的受苦是沒有任何隨機或任意的。

如果他們的苦難與基督的名有實質的聯繫(4:12-16),那麼作為基督徒的苦難完全在上帝的旨意和計劃之內,這種受苦是為了我們的益處(1:6-74:12, 17)和神的榮耀(4:11,13,16)。在本句中,唯一的命令動詞是「交託(paratithemi)」,它是指將帶有價值的東西交給可信任的人做保管的意思。那些按照上帝的旨意受苦的人應該交出什麼給上帝來妥善保管?他們的靈魂,就是他們的整個存在、他們自己。顯然彼得的話呼應了我們的主在祂死在十字架上之前所說的最後一句話:「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路加福音23:46

因此,彼得吩咐收信人將他們自己以及人生的一切境遇,都委託給神保管。要知道上帝創造了他們,他們原屬於祂。在收信人的苦難中,唯一合乎邏輯的結論是,他們必須將自己交託給神,按照祂的旨意來工作和行事,也就是最後一句話所說的「要一心為善」(直譯為「藉著善行」,本句是在原文的句末)。因此,收信人信任和交託給神的方式,就是行善和繼續過順服的生活。


--
《信息分享》

基督徒受苦的主要目標之一,是被煉淨成為基督榮耀聖潔的新婦。但問題是我們是否相信上帝會做使我們被聖潔的工作?我們是否真的願意放棄屬世的慾望(4:3),並接受不信者的毀謗來領受上帝的祝福(4:14)?對於屬神的人來說,祂的審判並不可怕,因這不是一種憤怒的責罰,而是一項出於愛的管教與淨化。不過,這個理解需要我們對上帝有深度的信任。因此,當我們面對信仰遭受敵視或因之而受苦楚時,我們必須知道:

第一,最後算賬的那一天尚未來到,但在上帝的記事簿中已經清楚寫下那日期,所以,我們在面對苦難和不公義時,應當要更堅定地順服神。我們需要培養一份堅持,無論發生甚麼事或處在甚麼環境,我們的生活動作都必須考慮神的審判,需要從神的標準來看待我們的抉擇和行動。這無關乎國家法律或是司法人員曉不曉得,或是家人和教會牧者知不知道,而是神在察看這一切並且祂都知道;因此,我們必須學習將我們生命中的一切都呈交給祂,讓祂做終評。

其次,若我們因基督的名而受苦,不要以為羞恥或是採取迴避,而是要繼續堅持按真理行,來表達對基督的信任,以及相信神掌管並安排這一切。信心和順服是基督徒生活中不能分割的品格,如同一枚錢幣的兩面。我們需要操練無論發生甚麼事,都要藉著在日常生活中順從真理,將自己的生命交託給那位信實的造物主,這是一項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偉大榮耀的作為相似的順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