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4:14-16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彼得前書4:14-16

《經文釋義》

4:14-16彼得是針對他們實際的狀況,以假設性的條件句來陳述他的教導。他在鼓勵收信人要享受末後無盡的榮耀需要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他們必須因為基督的名行善受苦,而不是因自己行惡事而受苦。他在針對為基督受苦,給予兩個相同意義的評論:「是有福的」(4:14)和「不要羞恥」(4:16)。在這兩個評論中間夾著另一個評論:「不要因行惡事而受苦」(4:15)。

彼得的第一個評論:「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4:14a)。此處,彼得強調的受苦是「為基督的名」,也就是因為關於基督的一切而受苦,這與書中所提的「行善」和「遵行神的旨意」緊密相關,即因為作為基督徒的身份或因基督信仰的價值觀而受苦;而受苦的形式之一,就是「受辱罵」帶有挑剔、輕看、譴責、侮辱之意,是指言語上的一種迫害,彼得未指明言語攻擊者是誰,因這不重要;因為彼得評定這種受苦的價值是「有福的」,彼得在這裡的話與登山寶訓中耶穌的話相呼應(馬太福音5:11-12),這是一種與神受苦的先知具有同等級的價值。彼得也進一步說明這事背後的意義是「因為上帝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4:14b);這話是在強調當他們為主的緣故受辱罵和盤問時,神的靈會與他們同在並賜給他們力量,以及指教他們當如何回應(馬可福音13:11);至於彼得用「榮耀」來形容神的靈,是在強調他們受苦的這行動,是在預嚐基督榮耀再臨時的福分,也是在證明他們此刻的行動是被神的靈所充滿,他們成為神榮耀的聖所。

彼得第二個評論是一個警告性的勸勉:「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4:15)彼得這話簡白地說,就是不要因做壞事而受苦,因這是不能接受的,也是活該的。

彼得列舉四個禁令:
⑴「殺人」即以行動或計謀來奪取別人的生命,這是公認的犯罪行為;
⑵「偷竊」即奪取別人的財物,這也是公認的犯罪行為;
⑶「作惡」指一切違法的罪行;
⑷「好管閒事」這詞是由「屬於他人的」和「監督」兩字組合成的,可能的意思是干涉一些不屬於自己的,而是屬於別人的事,又或是干涉別人職權或份內的事,這是一種自認為自己比別人優秀、聰明、有洞見或清高的驕傲,這雖然不干犯法律的罪,卻是會引來人的不快或攻擊。

彼得第三個評論是「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上帝。」(4:16)這句的開頭有「然而」(和合本為譯出),在表明與第二個評論不同,而與第一個評論相似。

彼得強調因信基督和過基督徒生活而被別人苦待,當有的態度是:
⑴消極性地,是在人面前,千萬不要因這事而感到羞恥,不管別人如何公開地羞辱或是逼迫;
⑵積極性地,要在人面前,藉著所做的將榮耀歸給神,要勇敢地堅持所信的並藉機向人作主基督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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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彼得對收信人簡述為基督受苦的意義,這對我們今天來說也深具提醒。或許我們身處不像彼得的收信人的處境,也沒有像今天在一些宗教極端或是獨裁政治體制下的國家,而是可以自由信主和傳福音的社會,大多數人不會因我們是基督徒,就採取敵視或蓄意逼迫的行動。不過,我們可能會因某些信仰的觀點與大眾不同、或是堅持某些基督徒的分際而使別人的利益受妨礙,以至於遭排擠或攻擊;因此,為基督受苦的議題在任何世代,都是基督徒的共同議題。今天,我們從彼得的訓勉,可以領受三方面的教導:

首先,我們需要清楚我們是因甚麼或為什麼而受苦,不能將受苦都當作是為主而受苦。彼得清楚地表明,如果一個自稱為基督徒的人觸犯了法律,惹上麻煩,或成為干涉他人生活的人,他應該受苦,他所受的苦本身沒有任何價值。又如果我們認為受苦具有屬靈的價值、是有福的,就蓄意找苦來受或是刻意使自己肉身受苦(如苦修者之類),這實質上是為己而非為主的受苦,也是毫無屬靈意義的。在受苦時,我們確定是為主而受苦,而不是因為我們自己的惡行,也不是想藉此來獲得更屬靈。

其次,在為基督的名受苦時,我們體驗到與上帝更緊密的聯合和親密感。從彼得的角度看待受苦應該改變我們對這方面的態度,這是我們認同基督和祂的十字架,也是我們在分享祂的榮耀;我們在其中,正經歷聖靈在我們裡面剛強我們並引導我們當如何行事為人,這正是與神同在並被聖靈所充滿的時刻,因此,為主受苦不再被視為簡單的痛苦,而是一種特權(腓立比書 1:29)。

第三,當面對為基督的緣故要受苦時,我的態度是甚麼?是引以為恥而閃避嗎?或是引以為榮耀神、是有福的呢?彼得這提醒是有切身之痛的經歷,他永遠記得那個可怕的夜晚否認主耶穌的事,但在復活主的恩慈中,他被赦免,他知道主不以軟弱的他為恥,這成為他生命很深的安慰,以至於他產生凡事不以基督為恥的動力;因此他鼓勵受苦的收信人,不管人會如何因基督的名而惡待他們,他們都當歡喜而不是逃避,當要感到榮耀而不是羞恥。

今天真實跟隨主的基督徒,必然要在神的話語中,勇敢對抗與神真理相悖的普世潮流,要因捍衛基督徒的身分感到榮耀,而不是恐懼或恥辱,當知道這是我們蒙召的特權,是在與神受苦的先知同行,是加入基督榮耀的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