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彼得前書3:18-22
《經文釋義》
彼得前書3:18-22可以說是新約中最難解釋的經文之一,因其中涉及一些神學立場的不同切入點,特別是3:19-20a所衍生的爭議論述。今天我們到的如何來解析這段經文並發掘它的意義?我想本段的前後文是解釋這段經文很重要的關鍵。若就上文3:17,彼得呼籲基督徒受苦,因這是上帝對他們的旨意:「上帝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有時,我們因做正確的事(行善)而受苦是神的旨意。這不是一件容易聽進去的事情。我們需要這方面的幫助。我們需要理解,我們需要鼓勵和希望,如果上帝讓我們為做正確的事而受苦。
因此,在3:18彼得開始這一段時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因為」這個詞向我們表明,彼得開始解釋為什麼有時上帝對我們的旨意是為做正確的事而受苦。因此,這一段作為一個解釋或一個理由開始,作為一個基督徒為做正確的事而受苦的呼召。
然後,看看本段與4:1後面的內容之間的聯繫。下一個單元開始,「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也就是要像基督那樣為做正確的事而受苦一樣。因此,就在本段之前(3:17)和之後(4:1),重點是:準備好為做正確的事而受苦,如果那應該是上帝的旨意的話,帶著這個目的武裝自己。在這兩個受苦的呼召之間是本段的經文3:18-22。所以,這些經文的重點是幫助我們準備好與耶穌一起為做正確的事受苦,而不是因為做錯的事。對於這些經文中的所有令人費解的事情,我們不能忘記這一點,彼得在這節經文中的目的是要幫助收信人用信心武裝自己,為基督和祂的國度受苦。
因此,彼得在3:18a「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要引出基督的事蹟與基督徒的關係,表明兩者的受苦有相似之處,都是因行善而受苦並因此蒙福(3:22);但也有不同之處,就是基督的受苦是救贖性,而且是一次就完成拯救世人的罪。祂是完全公義的,祂不是為自己的罪受苦,而是為了不公義的罪人承受痛苦和死亡(3:18b);如果全然聖潔公義的基督仍要受苦,更何況祂的追隨者豈不也要以祂為榜樣嗎?彼得接著將自己與收信人並列為都是基督受苦的受益者,即基督受苦「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3:18c),「引到」這詞有獻祭的意味,舊約中以色列人藉著祭司和所獻的祭物可以蒙神所悅納,因此彼得這話是基督既是我們的大祭司,也成為我們的祭物,好使我們可以就近神並蒙祂悅納,可見基督是明知會受苦而仍去行。
隨後,彼得又說:「按著肉體說,祂被治死;按著靈性說,祂復活了。」(3:18d)這句話更完整說明基督徒如何靠著基督進到神面前,也就是藉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被治死,卻藉著聖靈復活過來;換句話說,彼得在強調基督在肉身的領域,祂被治死,但在屬靈生命的領域,祂已復活了。受苦以至於死並非基督最後的結局,同樣,受信人為主的緣故受苦,甚至死亡,也不是他們最終的結局。
經文走到3:19「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是最難理解的。原文中的「en hos」有兩種翻譯,一為和合本的「藉這靈」,另為「在這情況下」;「曾去傳道」涉及基督復活後「去哪裡?」,以及「傳道」是傳講甚麼?「監獄裏的靈」是指挪亞那時代不信而死的人或是指甚麼呢?誰是基督傳講的對象呢?聖經學者在處理這複雜又彼此相關的問題,提出大多數人認為較合宜的解釋是:這是彼得根據猶太人的背景,描述耶穌基督復活後、在升天前的勝利宣告;整句話的意思是「在基督復活的這情況下,祂向那些靈界的勢力或墮落的天使(創世記6:1-4,被囚禁在黑坑中待審的),宣告祂的得勝和上帝的審判。」彼得這話是在強調正如基督在敵對者面前宣告得勝和上帝對他們的審判,收信人的行善受苦也是如此。
3:20在原文是以「不信從的」為句首,彼得是將所有不信和犯罪者與「監獄裏的靈」做緊密相連,表達不信從的靈阻礙人的得救,使人落在不信從的景況。彼得以猶太人的觀念,將挪亞洪水的事件視為神的審判及拯救義人的典範;昔日,神在人犯罪後(創世記6:1-4),沒有即時降下審判,祂容忍等候多時,直到挪亞造好方舟並進入的日子,那世代經過洪水得救的只有義人挪亞一家八口,這洪水對不信從的人是審判,對挪亞一家卻是得救。顯然彼得將挪亞那世代與收信人所處的末世做等同,堅固他們當堅持為行善而受苦。
在3:21在解釋上也有些困難,「這水」在原文只有「這(ho)」,它是屬中性(指上文的「洪水」本身或「洪水事件」)或陰性(指「靈」),由上下文確定是屬中性解釋較合宜。換句話說,洪水的事件是預表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拯救我們,藉著洗禮所表達的屬靈事實。在此彼得並沒有說洗禮有拯救的功效,而是信主的人藉著洗禮宣示接受基督的救恩;因此,彼得隨後說:「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上帝面前有無虧的良心。」(3:21b)這是表明人受施洗,不是要潔淨身體,除去身上的污穢,而是潔除屬靈的污穢(羅馬書2:28-29;歌羅西書2:11-12),也就是透過洗禮,人在神面前許諾要脫離不道德的生活,過著順從真理的聖潔生活。
最後,彼得總結3:18-21,說:「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上帝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3:22)他以基督受苦後的得勝得榮,來鼓勵收信人無須害怕他們所處的困苦和受敵對,因基督已經得勝一切黑暗的權勢,就是那在不信之人心中操控的勢力;他引詩篇8:6-8,強調基督已被父升為至高(即「在上帝的右邊」),高過靈界中的一切權勢(即「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因此,雖然現今收信人仍經歷苦難,但他們將來必與基督的得榮有分,這盼望是他們能堅持為主受苦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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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彼得這段難解釋的經文,在為當時受苦的收信人提供一個為義受苦的典範和意義。我們無須將注意力放在鑽研經文隱晦不明的探究,而是要關注這段經文對當時收信人的意義,以及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的提醒是甚麼?在其中,我想每個人都需要問自己三個問題:
首先,我真的信靠基督是為我的罪孽承擔嗎?為此,我需要將自己視為不義的,無法通過自己的善行把自己呈現給上帝。人心中普遍的驕傲,總是想根據個人的成就或價值來贏得救贖;但是上帝的方式總是要除去我們的驕傲,並拿走我們自己以為可以將自己推薦給祂的東西。我們當知道自己手裡什麼都沒有,只能依附在基督的十字架上,相信那為不義的我們而死的公義基督。
其次,我是否透過屬靈的洗禮證明了我對基督的信心?洗禮不能拯救任何人,但它是順服基督的重要一步,我們在祂的死和復活中公開宣認祂。更重要的是,它不是外在形式上的禮儀,而是領受救恩之人在神面前,承諾自己願意活出生命改變的更新樣式,也就是不管身處何種境遇,都要按著真理來活出聖潔的生活。
第三,在我的生活中,我是否站在基督這邊,即使是孤獨一人?上帝的真理從來不是通過多數票來確立的,挪亞在他那世代,他是如此,歷代先知在他們的世代,也是如此,初代教會的門徒也不遑多讓;雖然在世代群體中,為主活會孤獨,但並不孤單,因為神的靈藉著我們遵行真理與我們同在(約翰福音14:21),我們也知道上帝會聽我們的禱告,祂的旨意最終會勝利,祂會為祂忠信的百姓伸冤並尊榮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