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彼得前書2:21-25
《經文釋義》
彼得在闡釋基督徒因行善受苦,在神眼中是看為可喜悅的之後,他進一步指出基督徒受苦的聖經基礎是源於跟隨耶穌基督的受苦,因此,彼得提到「『因為(gar)』你們蒙召是為此」(2:21a),此處的「為此」是指「為行善受苦能忍耐」(2:20),換句話說,基督徒蒙召不是為要受苦,而是在因行善而受苦的情況下,要能忍耐。他們是被神所揀選的子民,在面對不公義的對待時,要像基督一樣「為行善受苦能忍耐」。
於是彼得說明神的子民為何在不公義的對待下要忍耐?理由是基督耶穌也曾經經歷這種痛苦而忍耐(2:21b;希伯來書5:8-9)。彼得在此論及基督與他們的關係是兩方面的:
⑴基督是「為你們受過苦」,也就是替他們的罪承擔不公義的對待;
⑵基督成為他們的榜樣,目的是要叫他們跟隨祂的腳蹤行。
關於基督的榜樣,彼得先描述主耶穌生命的完美無瑕,「祂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2:22)從本節開始,彼得引以賽亞書「受苦的僕人」(52:13-53:12)對基督的預言,言下之意,基督徒作為基督的跟隨者,也當成為為義受苦的僕人,因祂是「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1:19),祂的受苦是不公平、不應該的,祂雖然在飽受苦楚惡待的壓力,在祂口中也找不著任何詭詐或不實之處(2:1;3:10;詩篇34:13)。接著,彼得記述主耶穌遭受迫害和祂的回應是「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2:23;以賽亞書53:7)這是描述主耶穌在受審和被釘十架的情景;在受審時,祂被辱罵,在十字架上受到敵人的嘲笑(馬太福音26:57-68;27:11-44),祂並不還口回擊或說威嚇的話,反倒為他們向父求赦免(路加福音23:34),祂只是相信父神會做出公義的審判,就信靠順服父的安排(路加福音23:46)。
然後,彼得解釋主耶穌的捨己受苦帶給基督徒有甚麼益處,就是耶穌以祂的身體在木頭上(申命記21:22-23;加拉太書3:13),擔當了我們眾人的罪(2:24a),祂的受死不是為自己的罪,因祂沒有犯罪,而是為所有違反神律法之人的罪;因著耶穌的代死,使我們得以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活出公義正直的生命來(2:24b);隨後,彼得直接引用以賽亞書53:5來描述耶穌受釘十架前的受鞭打,祂飽受苦待,使信者可以藉此得著完整的生命(2:24c)。在2:25,彼得用「因為」(和合本未譯出)為開始來解釋2:24c,他引用以賽亞書53:6中那遠離耶和華的以色列迷羊來呼應收信人信主前的景況,迷羊是沒有牧人照顧,流離失所,很容易成為野獸的食物;但如今他們的靈魂已得牧人的監管看顧(創世記48:15;詩篇23:1-4;耶利米書50:19;以賽亞書40:11;約翰福音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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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有一種成長的方式是通過受苦。有時候,痛苦是因為生活的悲傷而來的。癌症可能會襲來,海嘯可能會摧毀一個村莊,或者我們可能會分擔遭受重創的親人的痛苦。這種痛苦通常是不應有的,但無論如何它都會降臨到我們身上,我們無法阻止它。人與痛苦往往並存,這是最難以接受的痛苦。一方面,我們都明白有時會發生壞事,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中。
但是,接受他人對我們造成的痛苦是非常困難的事,尤其是當這種痛苦是蓄意的、有預謀的並且是針對我們的時。可能是討厭我們的老闆,可能是嫉妒我們的同事,也可能是愛挑剔的配偶,他們永遠不會高興。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幾乎是無窮無盡的:背叛、指責、誹謗、欺詐、欺騙、不公平對待、不公平的懲罰、羞辱、嘲諷、謠言。當它來自我們親近的人時,這種痛苦會變得更糟。受苦已經不是一件愉快或容易的事,何況要為義受苦持續地忍耐更是艱難。
彼得在此以基督義的代替不義的之受苦榜樣,勸勉受苦中的收信人兩方面的信息:
⑴耶穌的受苦拯救了我們——義人為不義者;福音是替代的福音。
⑵耶穌的苦難改變了我們——不義的人實際上變成了義人;耶穌用生命的榜樣來拯救我們,祂釋放我們,並教導我們活在聖潔的新生命中。
彼得說耶穌的受苦不僅僅是為義受苦的典範,也是具有代表性的。更具體地說,耶穌扮演以賽亞受苦僕人的角色,為他人的過犯代求,為他人的罪孽傾倒自己的死亡(以賽亞書 53:12)。
耶穌這種為義受苦的模式包括:
⑴不作惡(罪),不說謊(欺騙);
⑵不要以惡(虐待、威脅)還惡(虐待、威脅);
⑶將自己交託給公義的審判主。
今天我們透過彼得的訓勉和耶穌受苦的榜樣,正提醒著對時下的基督徒你我兩件事:首先,凡事先想想主耶穌會怎麼做再做。根據彼得的說法,跟隨耶穌意味著即使我們沒有做錯任何事,有時我們也會受苦。對任何基督徒來說,最大的榮耀就是像耶穌一樣。當我們遭受不公正的痛苦時,我們分享了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小部分。雖然他沒有做錯,但他被出賣、受審、被否認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儘管他從未犯罪,但他被密謀殺害他的權力掮客所憎恨。同樣的事情也會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身邊的人會讓我們失望,有些人會反對我們。
1896年,堪薩斯州的一位名叫查爾斯·謝爾頓的新聞記者根據一個不同尋常的前提寫了一部小說{跟隨祂的腳蹤In His Steps}:「如果在每種情況下我們都問『耶穌會做什麼?』這會是什麼樣子?」他描述了美國城市生活中的一年,城市中的每個人——醫生、律師、商人、銷售人員、教師、學生、神職人員和報紙編輯——都把這個問題作為他們所有決定的基礎。結果這部小說立即成為暢銷書。它直接導致了——多年之後所流行的 WWJD 手環。
其次,為了更高的目的放下自己的權利,並相信公義審判得主而放下自己掙扎的手。這不是一種自然的生活方式。當我們被侮辱時,我們的自然傾向是以侮辱還以侮辱。這是對我們信仰的真正考驗。當別人惡待我們時,我們會發現自己真正相信什麼。有時,真正考驗信心的是我們沒有做什麼。有時我們什麼也不說,我們會成為一個更好的基督徒。
今天我們聽到很多關於主張我們權利的論點,這種觀點也進入了教會,我們聽到人們憤怒地說:「你怎麼敢踐踏我的權利?」我們的大部分問題都源於主張我們自己的權利;但聖經把它顛倒過來了,我們不要首先考慮自己的權利,而要先為別人著想,正如基督為我們罪受苦,祂在苦難中將自己交託給父神,結果就是我們得救了;我們能去天堂,因為耶穌在十架上沒有發脾氣。祂在祂受苦的整個過程中,都信靠父神。在受到不公正的審判時,祂信任公義的審判主,受到了不公義的對待,祂沒有與制度作鬥爭,沒有行使大能權柄,而是相信天父會讓一切都變得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