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彼得前書2:13-17
《經文釋義》
彼得在2:11-12闡明基督徒的生活原則,這原則是無論他們處在哪種社會環境和人對他們的態度如何,他們都要過聖潔的生活。2:13-17則是這原則的第一個應用,論述基督徒群體與羅馬皇帝和本地治理官員之間的關係。彼得提出的法規是關於基督徒如何在受逼迫時,避免犯罪並且過聖潔的生活;而那些逼迫他們的人最終可能也會向神承認,這些基督徒的行為是討神喜歡的。
這段經文具體處理的是教會與政府的關係,彼得首先勸勉的是基督徒要順服(2:13-14),向他們解釋他們為什麼要行善並提供一個順服的模式(2:15);接著,引述一個順服的條件(2:16);最後,他從兩個一般和兩個特定對象重複他的勸勉(2:17)。
彼得在2:13-14以一個「順服」的命令為開始,這字是由hypo(意為「在下面」)和tasso(意為「安排、安置、委派」)兩個希臘字組成的複合式動詞,基本意思是「安排自己處於某種特定關係下,或根據這種關係來安置自己」,或者是「根據政府的命令而生活」。顯然這裡的順服政府是從屬於順服神(1:2,14,16)和實行祂的旨意(2:15),因教會群體是自由的(2:16);換句話說,即使基督徒在地上是客旅和寄居的(2:11),他們也應該按神的命令來生活。再說,對彼得和整個教會來說,順服並不等於絕對服從,因為當國家社會的要求凌駕主的命令時,以色列和早期的教會都進行公民不服從(出埃及記1:17;但以理書3:13-18;使徒行傳4:18-20)。
彼得在勸勉收信人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時,他心中想的可能是政府機構本身或是獲派在政府機構工作的人,雖然這些體制是人所創設的,但彼得在某程度將它們視為是由神監管和委任的。就常理而言,受壓迫的少數群體面對這使他們受壓迫的體制會有人蠢蠢欲動想叛亂但彼得勸基督徒要有能夠榮耀神的好行為。當然基督徒的順服政府或官員,也不是因政府的權力、君王或某些官員的魅力而順服,一切順服的理由在於「為主的緣故」。
在此,彼得特別提及兩類的掌權者:皇帝和地方官員。若就彼得寫這書信的年代背景來看,這位羅馬皇帝極可能是殘暴的尼祿,這樣的君王是沒有甚麼個人優點值得人對他忠心和順服的,但即使在這嚴峻的處境下,基督徒仍然要作良好的公民。至於地方官員的權力是由君王所指派,彼得也特別提出他們兩項的責任是「賞善罰惡」,這顯然是在提醒基督徒要做好公民、有好的行為,以免教會被政府官員的法網包圍,並因基督徒的好行為使教會在他們心中有好名聲。
接著,彼得在2:15論述基督徒與國家關係的第二部分:「因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得在說他們順服君王與地方官員的原因,這樣行是「神的旨意」,這是神要他們在行善(合乎真理的好行為)時,一方面或許他們可以得到官員的讚賞,可以使那些糊塗無知的人看見他們這群被社會排擠的人的好行為,又或許他們也可以藉此避免自己受迫害。
隨後,彼得為基督徒要順服掌權者加上一個條件(2:16)。這些基督徒要順服掌權者,不單因為他們的社會地位驅使他們要這樣做(2:13),也是因為他們最終並不受這些掌權者所管轄。基督徒在政府的管治下是自由人,而不是政府的奴隸,因為他們是神的奴僕而非該撒的奴隸。基督徒已經在基督裡得自由,不受律法、罪惡和邪惡力量的轄制,但他們不可運用這份不受人類權力統治的自由為藉口,過一個違法亂紀或是放縱情慾的生活,這種生活只會傷害教會,給正在威脅教會的強勢者有迫害他們的充分理由。
不過,我們得知道彼得絕非支持羅馬政權,而是將尼祿的政權放在一個合宜的位置,即使這政權糟糕透了。我們可以借用馬丁路德的話來具體表達彼得的觀點,他說:「基督徒完全自由,是一切的主人,不受任何人支配;基督徒完全順服,是一切人的奴僕,受所有人支配。」
最後,彼得用四個命令重複他的勸勉(2:17):
⑴「務要尊敬眾人」;這是一般性的命令,不管是教會的肢體或是教會外的人士,也不拘他們的社會地位是如何,在態度上都不當輕蔑或歧視他們,倒要給予尊重。
⑵「務要愛弟兄」;這與第三項的命令構成整句四個命令的核心,教會肢體間當持手足之情,彼此扶持、相互幫助,在外邦社會中保守合而為一的見證。
⑶「務要敬畏神」;神是最終的審判者,基督徒最終是受命於祂,因此,一切的行事為人當服從祂的命令,這是作祂僕人應有的本分。
⑷「務要尊敬君王」;這尊敬君王的態度是與尊敬眾人相同,並非與敬畏神相似,這區分可以參酌主耶穌的教導,「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馬可福音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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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在彼得時代,基督徒常被汙名化。他們是一個新暴發的群體,不容易歸入現有的宗教團體。由於對聖餐的誤解,有傳言說他們聚在一起吃人肉。當被命令停止傳福音時,他們不聽,說他們必須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無數基督徒被囚禁,想像一下為整個團體贏得的聲譽。在不只一個方面,街上的風評是基督徒沒有做好事。他們是反叛者,異類,帝國的問題人物,他們需要被處理並嚴厲處理。
彼得命令上帝的子民當要順服,這在我們這個時代是一個不受歡迎的主題,因為今天公民不服從是流行的文化。公民服從不對,叛逆很爽,這是在民主自由社會中,不少人的思維和價值取向。與我們不認同的人一起工作或服從他們,許多人認為這是荒謬的行為。尤其是在這個自由社會,我們隨心所欲,對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都不負責任,屈服會被人解讀為是放棄的標誌。聖經所談的服從是一種非常反文化的品質,但它是一個明顯的基督徒信仰。其實,我們可以看見主耶穌知道祂是誰以及祂的使命是什麼,以至於祂順服於人的政權(約翰福音18:33-37),祂是我們順服的榜樣。
基督徒服從政府不是因為政府的偉大,而是因為耶穌的偉大。當我們順服我們的政治領袖時,我們就在談論我們所事奉的上帝。今天基督徒是那種瘋狂的反主流文化,是為了耶穌的緣故,服從執政當局並不反對我們的信仰,事實上,這是上帝的旨意。正如,約翰‧派博牧師所說的:「基督徒不會僅僅因為他們喜歡,或者因為他們有順從的個性,或者因為這些機構有強制權力而服從人類制度。我們不會先看自己,看看自己想做什麼,也不會先看學校是否會因為不順從而產生的後果;我們首先仰望上帝……我們是為祂而順服。」
我們也知道最終權柄在哪裡,因此,無論政府多麼強大,我們都知道他們的權力與上帝的森林相比只不過是一個小葉片。我們可以尊重他們,但我們不能害怕他們。他們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發言權,但沒有最終發言權;這為公民不服從留下了空間,當政府要求我們做上帝禁止的事情時,我們必須服從上帝,而不是政府。
今天,彼得的話不是我們脫離苦難的途徑,好像順服政府就可以解除教會的苦難;但它是苦難世界中的一盞明燈。因為基督的教會擁有世界所沒有的力量,我們擁有世界沒有的自由,我們有一種世界所沒有的倚靠;我們可以生活在不太理想的環境中,而不會失去盼望,因為我們的盼望只在基督裡;我們不會被自己的安全需求給囚禁,因為在這個世界上,真的沒有這種安全,我們只將目光投向上帝,並在祂身上找到我們的安全感,這是由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和復活所買贖的。
今天我們藉著順服基督和祂的命令,我們可以祝福我們所生活的國家,我們可以為那些迷失和孤獨的人提供真正的避難所,我們可以成為一個醫治、釋放和盼望的地方。在上帝大能的手中,我們可以成為世人走進天國的前哨。當我們按照上帝的旨意參與政治世界時,上帝的名不會因我們低於基督徒當有的好行為而在公眾面前被誹謗,我們就像一盞明燈照耀著世界,向世人提供超越這個世界所能給的希望,並對這個帶給我們苦痛的世界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