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1:17-21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彼得前書1:17-21

《經文釋義》

1:17-21是彼得第三個勸勉他吩咐收信人當存敬畏的心在地上過寄居的生活(1:17),隨後,他也從他們得救贖的角度,提出如此過生活的倫理基礎(1:18-21)。

彼得一開始就提醒收信人他們既然稱呼神為「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1:17b),他們就應當存敬畏神的心過生活。在此,彼得提及他們與上帝的關係是父親與兒女,這不僅存著愛的親密關係,也帶有按著祂的話行來效法祂的意味;而審判正是約束性地勸勉他們以及世人,都將面對向祂交帳的事實;祂是以各人在地上的行為來做審判,而且祂的審判是絕對公正的,這會驅使人懷著敬畏的心過活。

這說明了神的兒女無論在私下或公開場合,做甚麼事或想甚麼,祂都在察看,祂的愛與聖潔,都會給他們約束。對神的兒女來說,這種敬畏不是恐懼和焦慮,而是在父神面前的健康回應,是在愛的關係中對祂的敬重和順服,也是屬靈健康和恩典的記號。然而,神的兒女也當留意,不要因自己與神熟悉而輕看祂的聖潔,因為祂的審判不僅是對未信主的,也對蒙恩的兒女。

對這位公正審判人的父的敬畏和順服,彼得提出它的倫理基礎,也是第二個驅動力,就是耶穌基督的救贖(1:18-21)。彼得先將收信人帶回他們信主前,他們過生活的基礎是「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1:18);他們信主前認為珍貴的祖先傳統,他們視為像金銀等物一樣具有高價值的、值得保存的,現在卻成為虛無和空洞的(耶利米書10:15;羅馬書1:21),對他們未來的審判卻是毫無功效。

接著,彼得將他們帶回現今的景況,他們生命的得贖,也就是藉著基督的寶血為贖價(1:19a)。從創世以來,人類的困境包括:道德上的過錯(羅馬書1:18-3:20;以弗所書1:7)、犯罪,以及深陷邪惡的處境(羅馬書7:1-7;提多書2:14),人無法藉己力自救,只有耶穌基督代贖的死,才使人得以脫困(馬可福音10:45;羅馬書3:21-26;哥林多後書5:21)

因此,彼得說明基督的血是如何的寶貴,祂犧牲的血具有立約的性質,如同獻祭時無瑕疵無玷汙的羔羊之血,是神所珍貴和喜悅的(1:19b);他也進一步說明耶穌的血寶貴的另一面,這是出於神定意的計畫,也就是基督早在創世以前,就與父神同在且認識,換句或說,上帝擬定的救贖計畫是在創世以前就訂定了,卻在末世為他們道成肉身來作成救贖之工(1:20)。他們藉著基督所成就的工,得著神的救恩;這位他們所相信的神,就是叫基督從死裡復活並賜給基督榮耀的神(1:21;腓立比書2:6-11);當他們思想基督的顯現時,他們可以因著基督,在現有處境中,繼續在對神的信心和盼望有所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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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彼得勸勉在受苦中的基督徒,要活在盼望中(1:3-12)、活在聖潔中(1:14-16)和活在敬畏中(1:17-21)。在此,敬畏神,不是基於恐懼的不健康回應,而是奠基在愛的關係下的健康回應。敬畏神這基督徒生活的標誌,既是認知到我們眾人,未來都要按各人的行為,受神的審判,也是深切地體會到自己是蒙基督的救贖,領受新生命,展開新生活。我們從彼得這段勸勉的信息中,深深體會到兩方面的事:

首先,我們的生命是尊貴,不在於我們過去的出身背景或是現在所擁有的社會地位,而在於我們是上帝藉著基督的救贖之工而有的。彼得的收信人是活在被當時社會所歧視、排擠和視為合理逼害的處境裡,他們的生命不被尊重而被踐踏,但他們卻是上帝創世以前所擬定要救贖的對象,是神在歷史上預備各樣環境和資源所要找回的尊貴人物。這對我們現今的基督徒來說,無論我們身處社會哪個角落、從事哪項行樣、或尊或卑、或貧或富、是文明或是落後,這些世界的價格標籤,都無法改寫神透過基督的救贖為我們標定的尊貴價值。當我們認識到自己生命的尊貴,就當在我們身處的環境中,活出尊貴神兒女的樣式。

其次,一個真正認識神的愛的基督徒,當知道自己擁有新生命,當要脫離過往的生活方式,在凡事上存敬畏神的心來回應祂的愛。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將他們傳統的、祖傳的生活方式視為穩定社會的重要和可敬的基礎。然而,彼得從猶太人過往的失敗歷史,知道猶太人恪守律法規條的傳統,無法使他們建立與神愛和親密的關係,外邦人的異教和傳統生活方式,更是徒勞、空洞和荒謬的。但是耶穌引入了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祂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所有沒有以耶穌為中心的信仰、哲學和文化,都是徒勞的、空洞的,最終沒有真正的意義或目的。

因此,深切明白上帝的愛與基督的救恩的人,必然樂意活在凡事以神為中心的生活中,過地上的每一天和每一個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