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箴言5:15-23
《讀經》
5:15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飲自己井裏的活水。
5:16你的泉源豈可漲溢在外?你的河水豈可流在街上?
5:17惟獨歸你一人,不可與外人同用。
5:18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
5:19她如可愛的麀鹿,可喜的母鹿;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5:20我兒,你為何戀慕淫婦?為何抱外女的胸懷?
5:21因為,人所行的道都在耶和華眼前;他也修平人一切的路。
5:22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惡如繩索纏繞。
5:23他因不受訓誨就必死亡;又因愚昧過甚,必走差了路。
《經文釋義》
箴言5:15-19強調婚姻關係,特別是夫妻之間的性親密關係,這將提供通姦所許諾卻無法實現的持久滿足感。作者在5:15將婚姻比作自家的飲用水;這裡的圖像是渴求被涼爽,被乾淨沒有污染的水消渴,並且這水的來源是已知的,因為該井具有指定的所有者。這樣的水與任何人在街上都能找到的來源不明的公共水泉(5:16-17)有很大不同,因為那種水是每個人都把手伸進去,污染了原本可以作為提神的水源。
作者以此對比來對照在於妻子和淫婦之間的相似之處。享受與妻子的親密關係就是享受真正的安全、健康和持久的滿足感;而追求淫婦並與之犯姦淫,將使自己人生各方面的安全與健康陷入危險之中,並且成為只是與她暫時一起生活的「另一個男人」,而不是她生命中寶貴的伴侶。儘管圖像集中在作丈夫的身上,但也可以應用於妻子。
因此,作者勸誡年少的晚輩「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也就是作丈夫的不僅要守住與妻子的婚姻盟約,而且要使她幸福快樂,要看待她如同「可愛的麀鹿,可喜的母鹿」,體態是柔美又吸引人的,從她的身上得著身心與情感的滿足(5:18-19)。
在此情況下,作者接著對年少的晚輩勸說「你為何戀慕淫婦?為何抱外女的胸懷?」(5:20) 隨後他也對他們提出警告~上帝不僅察覺我們所有的道路,也實際採取回應行動;祂永遠不會停止對我們的觀看,因此也絕不會忽略我們在其中的任何事情,即使是人在暗中所犯的通姦。
作者以獵物落入獵人的陷阱的死亡結局為喻,警告通姦的罪孽會使犯者著迷,並使他們牢牢地陷在罪中,導致他們的滅亡(5:22)。通姦者播下了他們自己毀滅的種子,這是因他拒絕領受智慧的指教,執意往愚昧的道路直奔所帶來的結果(5:23)。
--
《信息分享》
別掉入外人情慾的溫柔陷阱
聖經對情感外流至配偶以外的人身上或與之發生親密的身體接觸,都稱為犯姦淫,就是犯罪;但今天世界卻給這樣的行為拿掉罪惡感並給予美美的名稱叫婚外情,甚至透過法律明訂通姦除罪化把討厭的定罪控告給撤除,讓人隨著自己情慾的慾望隨意奔行。這是我們基督徒今天極大的挑戰,因此本段經文對已婚的人是個真切的警誡,對未婚的人也是如此。
那麼,我們今天當如何來面對不當情慾的誘惑呢?我覺得應當有積極性和消極性的兩方面行動:
首先在積極面,正如最好的辯護就是採取有力的進攻一樣,避免不正當情慾的最好方法是與配偶建立健康的關係。箴言的作者在此指教我們要喝自己的井水,要全心全意地戀慕自己的配偶,要從自己的配偶得滿足並使配偶得享幸福(5:15,18-19)。著名的解經家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評論此段經文說:「讓已婚的人對他的妻子感到高興,讓他非常喜歡她,不僅因為她是他本人選擇的妻子,而且應該對自己的選擇感到滿意,但因為她是上帝在祂的旨意中為他命定的妻子,他應該對神旨意的安排感到高興,因為她是專屬他自己的,所以要對她感到喜悅和滿足。」
其次在消極面,治死不當的情欲隨意橫流。當我們充滿非法的情慾時,將永遠找不到滿足感。情慾是自私的,它只想取悅自己。自私實際上是愛的對立面,自私導致關係的破壞與生命的損傷,慾望(不當的情慾)也是如此。犯姦淫者即使躲藏在暗中進行,也避不開上帝的眼目和祂的責罰。他們做出了愚蠢的選擇,因為他們沒有聽取上帝智慧的言語,而根本導致他們無法聆聽勸誡的關鍵因素是缺乏自我控制力。他們的自我控制力因著肉體與眼目的情慾給削弱了。不當情慾的慾望就像一條狗,如果餵牠,牠會活著,如果不餵,牠就無力。
因此,這裡有一些殺死不當慾望的方法~
①當有非法情慾的意念閃過,就得承認自己有問題,並即刻向神認罪悔改,千萬不要以為沒有採取行動,就放過這瞬間的犯罪意念。
②切斷生活中的所有與情色有關的事物,如,不當的兩性網絡關係、視頻、電影、漫畫、書籍、圖片、笑話、電視節目、音樂……等等。
③在公共場所外出時,不要盯著異性的身體並帶入情慾幻想,也不要涉足那些導致自己情感意念遊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