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何西阿書11:5-11
《經文釋義》
就上文11:1-4,人可能認為在上帝這般的慈愛下,以色列當會跟從神,在所居應許地享受美好的生活;但以色列最終卻因持續的背逆而失去自己的地業,重回埃及和亞述的束縛(在11:5,和合本的「必不歸回」是抄本問題,應該是「必歸回」;「亞述人卻要作他們的王」也可以譯為「他們的王必到亞述」),以色列人應該認清這樣的處境,但是他們仍舊不肯悔改。因此,神必藉刀劍臨到他們的城邑來施展祂公義的審判,「使他的誇耀變成虛弱」(和合本譯作「毀壞門閂」),「吞滅他們自己的計謀」(和合本譯作「把人吞滅,都因他們隨從自己的計謀」,也就是國際政治聯盟的盤算)。但是以色列人依舊背道離開耶和華,他們向不能解救他們的巴力呼求(11:7)。
神審判自己所愛的以色列人並非冷酷無情,而是為了叫人知道神如同慈父,用盡一切辦法想挽回逆子,卻發現都是徒然。神在掙扎中作審判的決定,但又哀嘆把自己的百姓懲罰太重,祂的內心飽受愛的折磨,於是大聲呼喊:「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棄絕你?我怎能使你如押瑪?怎能使你如洗扁?」北國犯姦淫之罪,應予毀滅,受到像在死海附近和「所多瑪」、「蛾摩拉」一起毀滅的兩座城「押瑪」、「洗扁」一樣的刑罰(申命記29:23)。
但神那慈父的心在祂裡面輾轉翻騰,祂裡面的憐愛大大激動起來(11:8),祂宣告自己不能完全放棄自己所愛的以色列人,不會在烈怒中毀滅以色列人(11:9),因為:
①他的憐憫發動,壓倒了祂公義的審判;
②祂是神,並非世人,因此如果祂願意,祂有能力決定不在烈怒中施行公義的審判;
③祂是聖者,祂的行事不受世人的行動和存留的影響,祂可以同時以愛和公義為本,來成就祂所訂的旨意。
神所訂的意旨,包括復興自己的子民,因此在將來某個時刻,祂不再像過去如同撕裂以色列人的獅子(5:14),而是像獅子發出遠近可聞的大聲呼喚,號召他們從被擄之地歸回(11:10-11)。當祂一吼叫,從以色列地的西邊(「從西方」直譯是「從海」)帶著興奮和激動的心歸回(「急速」原文作「激動」或「顫抖」,含有興奮之意);他們也不再像愚蠢的鴿子(7:11;8:8-10),到處尋找庇護,而是要從被迫分散到的埃及和亞述等地,如同雀鳥和鴿子急速歸巢。到那日,他們要像新出埃及一般,要回到原有的應許地業,安居其中,恢復選民的身分,他們不再客居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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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今天我們從這段審判到歸回的信息,深深看見上帝對祂百姓的愛具有兩方面的特質:
首先,即使我們落入失敗,但祂的愛依舊不放棄我們。我們都有可能陷入被迷惑或軟弱的景況,甚至像以色列人一樣地持續硬心違抗神,但神不會就立即停止親近和看顧我們,祂會用盡一切的方法,也會施行管教和懲罰來喚回我們。雖然一再拒絕神,會傷害我們與神的關係,但不會終止神對我們的憐愛,因神不放棄祂藉著主耶穌在十架所成就的義與我們所立的約(申命記4:30-31;哥林多前書13:7,8)。
其次,神的愛要成就祂所應許的旨意,就是顯出祂的愛與能力,將自己的百姓帶回祂所賜給他們的地業,也就是與他們和好並恢復他們的身分。神要改變祂的百姓,使他們能心存敬畏地專一跟從祂,不再被世界所誘惑和擄掠。
今天我們面對神這般不離不棄的愛,我們當有的回應是:
①要常常感謝神的厚恩和憐愛,這會使我們在凡事上可以將焦點放在他身上,就比較不容易遺忘祂,甚至違逆祂。
②即使有過錯、軟弱或犯罪,甚至無法克制而一再陷入其中,要知道神不會因此就放棄我們,我們也不要因此就自我放棄、或一直陷在自責愧疚的牢籠裡走不出來,別忘了祂的憐憫原本向審判誇勝(雅各書2:13)。
③要知道唯有神可以逆轉我們人生的敗局;不管我們今天落入多麼悲慘的失敗或遇上多大的困境,這位昔日使破敗和被擄到異地的以色列得以歸回和復原的上帝,也是我們新以色列人的上帝,祂也能將我們從絕境中帶回安居之處,使我們從破敗中逆轉勝,信靠祂是我們人生翻轉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