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6:7-7:2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何西阿書6:7-7:2

《經文釋義》

何西阿書6:7-7:2以「卻」作開始,一方面連接上文的6:6,另一方面將隱藏在祭祀與燔祭外衣下的罪惡給顯明出來,特別指向祭司的各樣惡行。首先論及祭司的罪是「如亞當背約」,在此「亞當」是地名而非人名,它位於雅博渡口連接示劍與其他重要以色列中心的地方(約書亞記3:16);以色列與神訂立盟約,但他們卻踐踏這聖約,在各處設立丘壇,藉祭禮和獻祭行貪婪詭詐之實(6:7)

在基列境內有謀殺流人血的罪行,這可能指列王記下15:25所記載,比加謀殺比加轄篡位時,有基列的五十人為共犯,因此它被稱為「作孽之人的城」(6:8)。而祭司在通往北國以色列敬拜中心示劍的路上,竟然如同強盜埋伏在路邊,為向行路的人行劫,如果不能滿足他們的貪婪,甚至殺害;可見祭司帶頭犯殺人劫財的罪,難怪整個以色列都會有邪惡的行為(6:9)

先知感嘆全體神的子民以色列家都行惹神憎恨的事:北國以色列犯有屬靈的淫亂,在祭司等領袖的誘導下,拜偶像的事遍地可見,而南國猶大也不惶多讓,因此神也安排好懲罰猶大的日期。當神「使被擄之民歸回的時候」(在原文這是6:11的最後一句,學者認為當併入7:1上下文的語意較合宜,本句直譯為「當我改變我民的回轉」),也就是神「想醫治以色列的時候」,祂想要改變以色列因背道而招致荒蕪不育時,他們的惡就顯露出來,他們將祂的恩澤歸功於巴力,他們向耶和華的敬拜是一場宗教的大騙局。

祭司們原在聖殿供職,在內外服事,但在殿內他們的行為竟然與盜賊無異,以盜取為能事,在殿外他們如同強盜成群略奪路人的財物(6:9;7:1),他們裡外都敗壞了。祭司會淪落到如此不堪的地步,是因為「他們心裏並不思想我記念他們的一切惡」,以為神不在意他們的行事為人,只在意有無祭祀和燔祭等宗教活動;其實,他們的行為都是行在神的眼前,被祂所紀錄,而且他們這些行徑卻成了他們的牢籠,罪惡將他們一層層地捆住,使他們無法脫身(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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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祭司與強盜原本是南轅北側的人,在此竟然化身為強盜一人。獻祭敬拜應當是蒙神悅納的事,卻成為惹神憎恨與憤怒的事。神賜給祂百姓的聖潔地土,卻成為作孽與流人血之地。這些極其矛盾的現象,都起因於離棄神、背棄與祂所立的約。先知的這段信息也在警示今天的你我,它提供我們檢視自己:到底是否真的在信神?或只是在信教?到底是否在藉由參與聚會、服事和奉獻,想來矇騙神和收買神?或是藉此被光照、願意對付老我,生命作出改變,來增進與神親密的關係?我們要知道,我們所行的或許對外人會騙很大,讓人以為我們很敬虔又熱心,是位好基督徒,但卻矇騙不了也收買不了鑒察人心之神的眼光,我們一切的行事為人在神的眼前,都是毫無遮掩的,祂都看見,祂也必管教。無奈的是,像經文中的邪惡祭司一樣,心不柔軟謙卑的人,在罪惡中,不管神如何透過各種場合或是各樣的方式對他說話,他都無法聽進去,反而屬靈的聽覺越發遲鈍,對神的勸勉越發無感,繼續在罪惡的路上直奔。求神憐憫我們,甦醒我們的心,讓我們能打開眼睛看見自己真實的屬靈光景,並有一顆願意受教的心,回轉歸向神,使我們恢復真實基督徒的身分,活出祭司國度和聖潔國民的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