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2:2-5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何西阿書2:2-5

《經文釋義》

我們若從刑罰的宣告(2:5)來看,顯然此時以色列仍處於經濟繁榮、政局穩定的狀態,這當是耶羅波安二世統治的黃金時期,無明顯內憂與外患的跡象。然而在這外在的昇平景象中,卻隱藏極大的屬靈危機,耶和華向以色列人控訴她的不忠貞。

為夫的耶和華呼籲祂的孩子們向他們背約不貞的母親以色列「控告」(法庭用語,和合本譯作「爭辯」),因為母親的淫亂行為已經使家不成家了。因此,耶和華用古代丈夫休妻的公式用語「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傳達彼此間的婚姻狀況,不過,祂控訴的目的不在實質的拋棄,而在透過責罰來挽回和重建,使她歸家。

接著,導入呼籲她要做出改變~「叫她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這裡的「淫像與淫態」是形容女人的淫蕩神態,在古代近東的妓女是以外在飾物為記號,讓人知道她是可以出賣的,以色列這些若不除掉這些淫蕩的行為,怎能保持貞潔呢?若她不除去這些淫行,她就要遭受五項法律的責罰:「剝她的衣服、使她赤體、使她如曠野、使她如乾旱之地、使她渴死」。

這五項刑罰的第一對「剝她的衣服,使她赤體」,耶和華用古時丈夫公開休淫亂妻的行動,就是丈夫斷絕供應妻子衣食的責任,意思是使她蒙羞並失去生活的支柱,如同「才生的時候一樣」。第二對刑罰「使她如曠野,如乾旱之地」,這直指巴力生殖宗教而言;原來迦南人以大地為女人,男性的精液比喻滋潤大地的雨露,他們以淫行作為祭祀生殖之神巴力的行動;以色列人拜巴力就是離棄真正使百物生長的耶和華,他們的地必如曠野的不毛之地。最後留下的刑罰,就是「乾渴而死」。為妻的以色列因拜巴力,她的不貞將禍延她的兒女(2:4)

淫婦以色列所做的,使她自己蒙羞,因為她自證自己的淫行:

「我要隨從所愛的」;本句直譯為「讓我追逐我的眾情夫」,「情夫」這字眼在形容行淫時,沉重呼吸與喘氣的狀況,可見這句話含有極濃厚的巴力崇拜味道;迦南人視生殖神巴力為賜下雨水的暴風雨之神,牠的父親是五穀之神的大袞。因此,行淫的以色列會說
「我的餅、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們給的」;清單中的「餅、水」是生命的最基本需要,「羊毛、麻」是做衣服蔽體保暖的,「油、酒」是供祭祀或享受之用的,以色列將自己獻給巴力做廟妓,在宗教上企求巴力使她生育旺盛,物產豐饒;在物質上,她的確可以如同妓女從嫖客得物質的供應和享受,以至於她會說這些都是「他們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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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以色列將敬虔的信仰,衰減為物慾和情慾的滿足,最終使他們離棄並忘記賜福給他們的上帝,以致失去一切而歸於徒然。同樣,以色列的問題今天也會在教會或個別基督徒身上找到同樣的現象。當我們的行事為人,如果以現實的利益或需要為導向,不以神永恆的話或引導為定準,那麼我們就已經走近拜巴力的行列,在何西阿的年代,巴力有種種的名稱,如基抹、米勒公、亞斯她錄、亞舍拉,現今的巴力也有不同的名稱,它可以是財富、名位、愛情、成就感、權力慾望……等等;當我們追逐這些過於神,就是在屬靈上犯姦淫,就是在認定這些能滿足我們生命的需要和享受,是我們的情夫。

神若不是我們生命的唯一至寶,我們至終就是會落入愁苦之中(詩篇16:4)。願真理的聖靈今天光照我們,使我們看清自己內裡的光景,也施恩感動我們願意承認自己的問題而回轉歸向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