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何西阿書1:4-9
《導論》
假如歌篾代表以色列國和她邪惡的文化,那麼「從淫亂所生的兒女」(1:2,字面意為「不忠的兒女」)就是代表一些以色列人。歌篾是母親相爭提倡宗教混合的以色列領袖,兒女就是自願或被迫跟隨這些混雜信仰與文化的百姓。學者一般認為第二和三個兒女是歌篾淫亂所生的兒女。
《經文釋義》
第一個孩子(1:4-5)是何西阿與歌篾所生的,神給他起名叫「耶斯列」;耶斯列平原不但土地肥沃且是可耕種之地,但卻是經常發生戰爭殺戮之處。這孩子是要提醒以色列人在耶斯列谷中曾發生的事件,在那裡以色列王耶戶流無辜人的血,為要鞏固自己的政治權位(列王記下9:27;10:11);因此神很快就要懲罰耶戶家和他的王朝,追討這大屠殺的罪,在他的第四代耶羅波安二世結束後,以色列國進入不斷篡位的混亂時期,最終帶來以色列國的滅亡,也就是以色列的軍力敗亡(「折斷以色列的弓」)。
第二個孩子(1:6-7)是女兒,名叫「羅‧路哈瑪」,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象徵神將止息祂對以色列的愛與憐憫,不再關心他們的遭遇;因此神「決不赦免他們」,也就是任憑他們被擄去。然而,神卻仍要眷愛著猶大國,保護他們脫離危險;這愛藉由一件極大的拯救事件顯明出來(列王記下18-19),神一夕間擊殺185000位亞述大軍,解除希西家王國的危機,使他們知道倚靠耶和華勝過一切的軍武力量。
當「羅‧路哈瑪」約兩、三歲斷奶後,歌滅再生第三個孩子是兒子(1:8-9),起名叫「羅‧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這孩子象徵神中止與以色列國立約的關係,他們不再是神的兒女,他們的身分要改變,因他們把自己託付給另一個情人。
--
《信息分享》
今天我們從何西阿與他的兒女,就想到神與祂的兒女以色列,看見神從第一個孩子耶斯列發出強烈地警告和呼喚以色列國悔改的信息,神等了至少五年,給以色列有回頭的機會,但換得的是他必須沉痛地稱他們為「羅‧阿米」。這深深提醒我們,當人選擇過一個離棄神或遠離神的無神生活時,他的未來是沒有盼望,只有敗亡。雖然眼下他或許像耶羅波安二世正因外敵亞述微弱而處於強盛時期,那樣的成功興旺;然而,隱藏在成功外衣下,卻是潛藏著無神的巨大危機。
今天我們可能像耶羅波安二世時代的以色列人有耶和華神,卻拜迦南人認為是生產力化身的巴力。我們稱自己是信耶穌的,但往往只侷限在主日聚會或小組聚會時,實質上大部分時間和現實生活,卻是與世人一樣崇尚世界所訂規的成功遊戲規則,活脫就是一位不信主的人,換句話說,就是通稱的掛名的基督徒。或許這樣已經行之多年,也未見神有任何懲罰性的警告出現,就更加如此行而不以為意。殊不知自己可能已經處於「耶斯列」與「羅‧路哈瑪」的階段,等到「羅‧阿米」的記號出現時,就已經沒有機會再回轉了。
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不公開放掉神,卻另築巴力的愛巢,神會不知道或是不在意,祂是非常傷痛又憤怒。信仰如同婚姻是強調忠誠和委身,我們不能向世人在玩換妻換夫的遊戲或是大搞婚外情的戲碼,而是要堅定地以神為我們的神,在各樣事上遵行祂的意旨,來討祂的歡喜。願我們今天都以神為我們唯一的佳偶和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