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1:5-9

【蔡俊杰牧師靈修分享】

克里特島(革哩底)是地中海第四大島,與歐洲、亞洲和非洲的距離幾乎相等。這島大約有3200平方英里的面積,東西長160英里,從北到南有 6 到35英里不等。那裡曾經有過一種高度繁榮的文明然而,到了新約時代,其居民的道德狀況是悲慘的。他們的殘暴和欺詐得到當時的廣泛證實;他們的謊言是眾所周知的;這島的酒出名,因此醉酒盛行。

在1:5提供我們知道保羅和提多在此之前曾到過克里特島,不僅傳福音,而且在各個城市建立家庭教會顯然是成功的。後來保羅必須到別處去傳道,就留下提多來繼續在這裡建造教會的服事。因此此時提多的任務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1:5)保羅並沒有清楚告訴我們甚麼事是還沒處理好的事但收信人提多顯然知道是那些事;而在這些事中有一件事是保羅特別提出的就是「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也就是在革哩底各地建立牧養和治理的教會領袖團隊至於,如何選立他們?保羅要提多遵照保羅所指示他的條件來設立(1:6-9)。這些設立的條件,顯然就是脫去舊人(1:7)、穿上新人(1:6,8-9a)的生命樣式,並擔起時下這職分當有的職責(1:9b)。

保羅以「無可指責」來總括長老的條件,這當然不是指身為長老的在各方面都完美無可挑剔,而是在保羅所羅列的各樣條件上,是不被人非議的。保羅首先從長老的家庭說起;他必須是一位對妻子忠誠的人,即使他是喪偶後再娶也當是如此(1:6a);因為一個長老的婚姻和整個家庭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揭露了他的品格和領導上帝羊群的能力。因此保羅使徒將其列舉為遵循「無可指責」之要求的第一個條件。長老也必須負起家中兒女教養的工作「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1:6b)當時信仰的氛圍是家族性的不像今天是個人自由的(除了在穆斯林或印度教地區以外)因此父母可以透過愛的管教來引導兒女並藉由禱告將他們引到神的面前在教養上發揮屬靈的影響力特別對年幼的孩童更是如此不過兒女信主和持續守住信仰其實是聖靈才能做到的事他們成年後必須為自己選擇的方向負責;只不過為父的當為孩子的敬虔生活做好預備使他們成年後能有正確的選擇

保羅用「因為(和合本未譯出)監督既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為上文和下列的資格提供強調性的理由在此保羅從「長老」一詞轉換為「監督」,因為要強調長老的工作或職能。至於「管家」oikonomos,是一個取自當代生活的比喻,描繪了一個家庭或莊園的經理,這詞強調對某人的任務和所涉及的責任的承諾在此指受託管理神的家的人。下列所陳列的資格,說明甚麼是不該做的,而甚麼又是該有的。

首先,不該有的五個反面品格行為,它們都可以用一個共同的線索「控制」來概括它們

⑴「不任性」;「任性」原意是一種傲慢並拒絕聽取他人意見的行為,這個詞的核心思想是「以自我為中心」;它描述了一個人,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例如自我形象不佳、害怕被拒絕),他都希望取悅自己,成為自己的權威。

⑵「不暴躁」;這個詞只出現在新約這裡,但它的同字根詞「生氣」(以弗所書4:26)卻常出現;這裡的問題不是憤怒的存在,因為有些時候我們會生氣甚至也應該生氣;因此,這是在描述什麼時候憤怒是有罪的?當它因錯誤的原因發生,或是它上升得太快,以及它在無法控制的行為中爆發時,它就是有罪的;一個容易發怒的人是一顆行走的不定時炸彈。

⑶「不因酒滋事」;這是與當地的風俗習慣有關的行為「因酒滋事」是由「沿著邊緣」和「酒」兩字組合它指的是一個人長時間坐在他的酒旁,變得陶醉並受其控制;基督徒不可做任何會傷害自己身體或使自己無法榮耀神的事(哥林多前書6:19-20)不論是酒、食、煙、錢,還是單純的懶惰,基督徒決不能讓自己受制於這些。

⑷「不打人」;「打人」這個術語著眼於完全失控的憤怒,它涵蓋從言語到身體的攻擊行為,它顯然與酗酒的行為有關

⑸「不貪無義之財」;「貪無義之財」的意思是「貪婪或喜歡不誠實的收益」賺錢和有錢不是壞事正是貪財導致了麻煩,使人陷入各種毀滅和毀滅(提摩太前書6:9-10);愛錢的人總是更關心在地上積攢財寶,而不是積攢天上的財寶和為神的國度工作。

在否定的資格之後,保羅立即轉向長老(監督)生活所需的七個積極品質(1:8-9a);其中最後一項是與執行職事的能力有關的品質(1:9a):

⑴「樂意接待遠人」;熱情好客不僅是基督徒的責任,也是基督徒愛心的表現;長老是願意向有需要的人和客旅敞開家門的人,無論是陌生人還是基督身體的成員。

⑵「好善」;這字在新約只出現於此原意是「喜愛美善的事物」;長老應該是那些致力於善事或有益的事,無論是在人、事或事上。

⑶「莊重」;或譯作「自守」是指「頭腦健全、清醒、明智或自我控制」,也就是這健全的思想來自於認識上帝的話語並活在其中。

⑷「公平」;或譯作「正直」在新約中,是指在生活的所有方面,尤其是與人相處時,都符合上帝的正確標準的行為。

⑸「聖潔」;似乎是指透過與上帝的親密相交而成長的行為脫離一切的敗壞成為一個敬虔的人

⑹「自持」;這字新約只出現於此它指的是抑制激情所需的力量如同運動員預備參與競賽的自律是一種自我的控制力

⑺「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堅守所教導的忠信信息;但是「堅守」是什麼意思?它的意思是學習、了解、按照聖經信息來生活,並捍衛它免受許多已經和將要對聖經發動的攻擊。保羅也針對這職責做說明,它有兩個方向:一個給羊,是要餵羊(1:9b);一個給狼是要斥責狼群(1:9c);約翰•加爾文給它下注解說:「牧師需要兩種聲音,一種是用來聚羊的,一種是用來驅趕狼和小偷的。」若長老能「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他就能夠以這種能帶來健康的教導對羊群做勸勉,並且糾正那些反對它的人。真理不僅需要防禦攻擊,還需要清晰的闡述;有效地陳述真理是對錯誤的有力解毒劑。每世代總是有人反對聖經的正確教導。教會需要的領袖不僅能夠教導,而且能夠捍衛聖經的真理,抵禦對它的攻擊。很多時候,當我們選擇不出聲就等同在默認投降了。可悲的事很多時候,一些基督徒根本不知道他們相信什麼,也不知道為什麼要相信。

在這段類似於提摩太前書3:1-7的教導,都在向我們呈現一個主軸信息傳道人的「道」是相當重要的,但是他「如何活出」他所傳的道更是要緊。對我們今天每位基督徒都是蒙召要傳道的,提多在革哩底和在教會中,今天你我是在家中、在職場、在人際互動,也在教會中傳道。問題是我們是在傳甚麼道?我們所傳的與保羅、提摩太、提多、彼得等等聖徒所傳的道,是一致的嗎?這份長老(監督)的資格清單,不只適用於所謂的「教會傳道人」,也是適用於所有蒙救贖做「聖潔國民」和「祭司國度」的傳道人,就是基督徒你我。我們必須在家中、在人際群體中、在事奉中,都顯出我們的生命是「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更新樣式來,生命不願意改變的基督徒,充其量只是一位信基督宗教的教徒,沒有真正明白救恩的意義,也沒有經歷救恩的能力,甚至是暗地裡拒絕基督做王的權柄;只有生命願意被所讀的聖靈真理給改變的,這人才是真正明白救恩也經歷救恩的基督徒,是神所要用的合格傳道人,得以在神所差他去的角色與區域中傳出純正的福音信息來,而不是成為像假教師一樣的基督教教徒,所傳的是在敗壞神的教會和祂的福音。願我們都明白自己所信的是甚麼並能預備好自己做傳出純正信息的傳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