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5:12-18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雅各書5:12-18



《經文釋義》

雅各從談論受苦的人轉向談論日常習慣的言語運用:起誓(5:12)和禱告(5:13-18)。雅各在5:12吩咐不可起誓,其實在十誡並沒有嚴格禁止人起誓,卻只讓人在自己能實踐的事上起誓(出埃及記20:7)。此處的重點是不可奉神的名起假誓,因為神和祂的話是信實的。雅各這段話顯然是引述耶穌的登山寶訓(馬太福音5:34-37),其目的是在勸誡猶太人的基督徒,應當說誠實正直的話,因為猶太人歡喜常以起誓去解決他們的爭論。

人往往所起的誓,沒有信實的支持,去履行他的誓言,不過是一套謊言和自欺欺人的伎倆而已。這樣隨便輕易開口起誓的結果,是常陷入於詭詐和不義的罪中。就猶太人來說,則更是輕慢神和得罪神的事(約伯記34:37),所以要受神的審判(馬太福音12:36-37)。因此,雅各此處提這吩咐是要受信人力求所說每一句話都是實話,不要仿效外邦人隨意起誓的習慣,即使他們無法做到他們定意要做的事,也不會把神扯進虛謊裡,免得將來因不實之言受審判。

接著,雅各談到禱告(5:13-18),「禱告」這個詞在本段經文以名詞或動詞形式出現了七次。如果「禱告」的論述以人物來分,可分為個人的禱告(5:13)、長老的禱告(5:14-15)、肢體間的禱告(5:16)和先知以利亞的禱告(5:17-18)。但如果從雅各透過禱告所要帶出的信心教導,那麼我們可以分為在各樣景況下都要禱告(5:13)、以禱告關懷生病中的肢體(5:14-15),以及彼此認罪和相互代求(5:16-18)

首先,雅各說:「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頌。」雅各這話在勸勉會眾不拘環境如何,都當透過禱告將眼目注視在神身上;若是處在受苦的境遇中,不要一直盯著苦境看,以免落入負面的情緒和行為,而要轉眼求告神賜力量來面對當下的環境;但若是心中有喜樂或是處於順境中,則要向神獻上讚美與感恩,免得自以為是而遺忘這位眷顧他們的神;雅各認為禱告應當成為基督徒面對任何生活環境的回應行動。

其次,雅各提到身體受疾病之苦的,應該請教會的長老(或稱為監督,即今日的傳道人)來為他禱告,用油抹他,作為緊急措施;但這裡不是要處理信心醫治的例子,重點是醫治的禱告與抹油是由教會的牧者憑著「信心」來施行;猶太人相信橄欖油治病是有用的,所以抹油乃是一件公認的藥物治療方法,而「奉主的名」是堅信醫治的源頭是神,而不是油或抹油的儀式,因此這不保證神必醫治的行動,而是確定神必關心。

這信心的禱告會帶出兩個結果:
⑴病好了(「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或是
⑵在靈性上得恢復(「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也就是這場並的原因可能是犯罪所導致的結果,犯罪的病人可以藉著公開認罪,長老可以憑著上帝赦罪的權柄、帶著信心宣告罪得赦免。

最後,雅各從為犯罪之病人的罪禱告,帶向肢體間一般的認罪代求(5:16-18)。他勸勉會眾也可以像教會長老那樣憑著信心為犯罪的病人宣告神的赦罪,他們照樣可以彼此認罪,然後憑著信心相互代求,因這樣是要致力於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可說是委身於神旨意的義人的行動,這樣的禱告是蒙神悅納的,是會帶出顯著功效的。

於是雅各以在艱難處境中信靠神的以利亞的禱告為例,他提及以利亞是「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意思是他和我們都有相同的限制;但他能體會神的心腸,以真誠的心,順著神意旨的吩咐來為充滿罪惡的百姓禱告,帶來全國百姓的悔改;因此以利亞的信心禱告如何更新和醫治地土,同樣,基督徒彼此間的認罪禱告,也會帶來教會全體的更新與醫治。

--
《信息分享》

禱告是基督徒的生活標誌之一,聖經中充滿關於禱告的行動或教導。主耶穌自己常常在禱告,不管是在事工大有功效時(馬可福音1:32-35)或是在面對極大的掙扎時(馬太福音26:36-44),祂都在禱告。使徒保羅也非常重是禱告,他挑戰帖撒羅尼迦人「不住地禱告」(帖前書 5:17),他勸勉腓立比教會凡事要禱告(腓立比書4:6)。

這裡在教導禱告的雅各本身就是一位致力於在生活中禱告的人,約翰‧麥克阿瑟這樣評論他:「這是雅各親身實踐的命令,以他自己的身體為證,因為古代歷史學家優西比烏斯作證說,『他的膝蓋變得像駱駝一樣堅硬,因為他不斷地敬拜上帝,跪下為人們祈求寬恕。』正如一個工人的手證明他的職業,或一個跑步者的腳證明他的訓練,雅各長滿老繭的膝蓋證明了他認真祈禱的生活。」

今天我們應該在生命的每一個環境和季節中帶著信心來禱告,因為信心的禱告是有力量的。很多時候,我們不禱告或說不會禱告,其實是不願意禱告,可能我們認為禱告沒用,這可能是因著我們對神的信靠出問題,也可能是我們期待神按我們的意思行,而不是尋求祂的旨意行。禱告是承認神是我們生命與生活的中心,我們禱告當有的態度是要憑著信心,因為知道祂掌管這一切並要成就祂所命定的意旨;因此,我們的行事為人都要與祂的旨意對齊。

今天不論我們是在逆境或順境、生病或犯罪、哀哭或喜樂、在家中或職場裡、在公眾場合或私下,在其中都讓禱告成為我們的生活方式,使我們與神緊緊對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