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後書1:1-5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提摩太後書1:1-5

《導論》

提摩太後書是保羅在他第二次被羅馬監禁時寫了這封信,寫完這封信後不久,他在尼祿的命令下在羅馬被定罪並處決。聖經沒有告訴我們細節,但似乎保羅從使徒行傳末尾提到的羅馬監獄中獲釋後,他又享受了幾年的自由,直到他再次被捕並被監禁在羅馬。



《經文釋義》

本書開頭兩節的問候語與提摩太前書的非常類似,不同的是:

1 在前書為「奉我們救主神」寫信,此處則為「奉神旨意」;前書因保羅在論及影響救恩的假教師問題,故強調神為救主,此處是強調對提摩太私人的勸勉,而非重在假教師問題如何處理,是看重福音的傳承與召命,因此保羅強調他受託的權柄來吩咐提摩太。

2 前書中「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做使徒,在本書則為「照著在基督耶穌裡生命的應許」;前書在處理假教師的教會問題,重在救恩的應許,故以「盼望」主再來作描述;而後書因為保羅再次被監禁在羅馬,他預計自己會被處決(提摩太後書4:6),但他仍然確信,這種困境也是在神的意旨中;雖然從人的角度來看,他是枉死的,但從神的應許和保羅的角度來看,他已經得著所應許的永遠的生命了,他在此情境下如此宣示,也在激勵在飽受壓力下的提摩太可以勇敢面對他自身的處境。

3 前書稱提摩太為「我真兒子」,這裡為「我親愛的兒子」;前書因有些保羅過去所牧育的長老監督已經加入假教師的陣營,相對於他們,保羅所培育和同工的提摩太可謂是信道與事奉上,作他真實的屬靈兒子;而後書著重在私人關係而非事工處理,也是保羅在作後事的交代,因此特別以「我親愛的兒子」來稱呼提摩太。

至於問安中的「憐憫」,在保羅的書信中,這個詞只出現在提摩太前後書中。不僅顯示出以弗所教會中假教師橫行對教會作出破壞,需要神的憐憫,才能解決問題,同時,也顯示提摩太真的需要神的憐憫,才有能力作神忠心的僕人。

在第3節中,保羅為自己而感謝神,他用了三個角度去描述這位神,就是:
⑴「祖先的神」;保羅講明自己對基督的信仰不是瞬息間形成的,而是基於祖先的信仰和紮根於舊約的根深蒂固的信仰;這位神的偉大和信實,已經在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人的經驗中證實了,現在保羅在接續他先祖所已經跑過的路。

⑵「用清潔良心事奉的神」;保羅正是憑著無愧良心來事奉神的一位忠心僕人;那些良心不潔,有私心的人不能像保羅那樣感謝神。⑶「祈禱的時候,不住的想念你」;保羅感謝那位在他患難中聽禱告的神,監獄雖然能拘禁他的身體,卻不能禁止他的禱告不達到天上,他懇切地不斷在禱告中記念提摩太。

第4-5節,保羅繼而為提摩太感謝神。當中提到的眼淚,不單是保羅想念提摩太而流淚,更是提摩太為工作困難、為軟弱孤單、為教會問題而在主面前憂傷流淚。
保羅想起提摩太的苦處,就晝夜切切想要見他,好給他靈裡的鼓勵和安慰。保羅說要為提摩太「那無偽的信」而感謝神,這「無偽的信」是指提摩太對神的信靠是真誠而毫無虛假的。保羅繼續講到提摩太是歷經三代的信仰傳承,並非是一時形成的,而是有堅固的根基,這信是先在提摩太的外祖母「羅以」(意思是「歡心」),並他母親「友尼基」(意思是「美好的得勝」)心裡的,保羅深信也在提摩太心裡。根據使徒行傳16:1-3的記載,提摩太的父親是希臘人,他的外祖母和母親都是信主的猶太婦女,所以他自小就接受了良好的信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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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當我們開始進入保羅人生末期來思想這封信的內容時,從充滿勸勉鼓勵的感情字句裡,我們在1:1-5這問安與感恩的段落中,可以有三方面的提醒:

首先,面對殉道將臨的保羅,他的生命仍然懷著無比的熱情與盼望。這提醒我們環境可以拘限我們的行動和遮住我們的眼目,如同保羅被囚禁在羅馬幽暗的死囚監獄,但卻不能限制我們信心的行動和這必我們盼望的眼光,我們依然可以在其中像保羅一樣,讚美感謝神,也舉手為人代求。

其次,信仰是一趟與前人接棒、以及對後人交棒的傳承賽跑;因此我們當紀念前人在我們身上的帶領和培育,心存對神和他們的感恩,也當思想自己有責任培育下一代的接棒人,好使福音的棒子可以持續傳下去,因此我們當要像渴慕為神建殿卻不被允許的大衛為所羅門預備建殿材料一樣的心,在信仰傳承的路上,千萬不要掉棒或是到自己為止。

第三,家庭教育是信仰的啟蒙基地,因此,父母不能將兒女的屬靈教育完全推給教會承擔,身為父母的在日常生活中必須以身作則,活出信仰來教導兒女。提摩太他自小就在愛神的家庭長大,接受母親和外祖母的聖經教導(3:15),因為家人對他滿懷期望,因此為他取名字意義為「尊重神」的提摩太。但願凡身為父母的,都找回自己作兒女屬靈導師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