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8:1-17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以斯帖記8:1-17

《讀經》
8:1當日,亞哈隨魯王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來到王面前,因為以斯帖已經告訴王,末底改是她的親屬。
8:2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從哈曼追回的,給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產。
8:3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求他除掉亞甲族哈曼害猶大人的惡謀。
8:4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來,站在王前,
8:5說:「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傳旨,要殺滅在王各省的猶大人。現今王若願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若喜悅我,請王另下旨意,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
8:6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見我同宗的人被滅呢?」
8:7亞哈隨魯王對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說:「因哈曼要下手害猶大人,我已將他的家產賜給以斯帖,人也將哈曼掛在木架上。
8:8現在你們可以隨意奉王的名寫諭旨給猶大人,用王的戒指蓋印;因為奉王名所寫、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人都不能廢除。」
8:9三月,就是西彎月二十三日,將王的書記召來,按著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並猶大人的文字方言寫諭旨,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大人和總督省長首領。
8:10末底改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諭旨,用王的戒指蓋印,交給騎御馬圈快馬的驛卒,傳到各處。
8:11-12諭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猶大人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聚集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
8:13抄錄這諭旨,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猶大人預備等候那日,在仇敵身上報仇。
8:14於是騎快馬的驛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諭旨也傳遍書珊城。
8:15末底改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頭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從王面前出來;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
8:16猶大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
8:17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猶大人都歡喜快樂,設擺筵宴,以那日為吉日。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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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釋義》
哈曼被處決之後,財產被國王沒收,國王可以隨意處置。亞哈隨魯樂意把哈曼的財產都給了以斯帖。末底改來到王面前,以斯帖也告知王,末底改是她的親屬。原先是王給哈曼的戒指,授權可以隨意對待猶太人的;現在這個戒指給了末底改,他並獲以斯帖授權管理哈曼的家產。

雖然猶太人的死敵哈曼已除,但還有一個死結未解,這便是王已頒發全國在亞達月十三日剪除猶太人的詔令。成命不能收回,解決的辦法是由王另頒新諭旨,准許猶太人自衛。因此請求頒旨的事又落到以斯帖身上。於是以斯帖又再次不請而來見王,她以俯伏的姿勢表達對王的完全順從,流淚懇求消除哈曼先前所頒布的諭旨。國王這時伸出金杖,不僅表示對以斯帖的悅納,而且表示願意聽她的講述,按照她的意願辦理。但因為王的前一個諭旨不可以被推翻,因此這個諭旨就是在前一個諭旨有效的狀況下,授權給猶大人自衛,讓前一個命令無法發生效用,就是容許他們在哈曼諭旨生效之日,以自衛為理由,殺死攻擊他們的人,奪取所有的財為掠物。

末底改就用各種語言,於西彎月二十三日,在127個行省頒佈了這個諭旨。末底改穿著王室專用的藍白色朝服,頭戴亞哈隨魯王賞賜金冠冕,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從王面前出來,書珊城的百姓歡呼喜樂,猶大人也大有光榮而歡喜快樂。那國的民因看到神與猶太人同在,產生了一種信仰上的敬畏,因而接受猶太人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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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要點》
在本章中,看見位居高位的哈曼被殺,產業被奪,而原本要被哈曼吊死的末底改卻高升並取代哈曼的地位,同時又管理哈曼的產業。猶太籍的以斯帖還是王后,這一瞬間的形勢大逆轉,可以說是神在背後所主導的工作。特別8:17「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就格外有意思,原本被除滅的猶太人,卻成為許多人要認同他們信仰的族群,因為這些人的確在這逆轉的事上,看見猶太人所敬拜的神的權能。

當猶太人在面對滅族的危機中,神卻在祂自己的時候轉變一切;因此我們所處的環境都緊緊地握在神的手中,我們要在環境中等候神的時間並且堅定地倚靠祂。作為神兒女的我們,不用擔心我們現在所處的是一個怎樣糟糕的狀況,因為我們相信即使在看不見神的困境中,在我們身後有一雙隱形、卻是全能的手,正在支撐著我們、扶持著我們的生命,好像當日在護衛著以斯帖年代的猶太人一樣。

縱然我們會軟弱、會失敗,但我們相信在祂的憐憫和恩典裡,我們依然有出路並且可以重新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