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65:1-16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以賽亞書65:1-16

以賽亞書65章的65:1-1665:17-25在語氣和稱呼上相當不同;後者,顯然在生動地描述錫安即將到來的和平國度;而65:1-16則是神在對那些不是祂的僕人、違背祂意旨的人宣告審判的處境下,向祂的僕人應許救恩。

在本段中,神強調以色列的問題,不在於祂的靜默,或者祂看起來不願意施救,祂直接拒絕為他們犯罪的情況負任何責任;祂其實一點也沒有遠離他們,而是不斷在對他們說話;以色列的問題在於他們假冒為善。祂指出並非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是祂的子民,他們中間的一些人以為公義只是關乎獻祭禮儀的問題,他們可以透過這途徑獲得神的聖潔;這些人也認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使自己成為聖潔,神堅決地否定這想法,祂厭惡他們在獻祭禮儀上的表面義行。

本段可分為兩部分:
65:1-7在責備悖逆之人的虛假聖潔
65:8-16將悖逆之人的命運與神的真僕人的命運做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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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神的語氣似乎稍有不耐,是直接了當要直奔問題,指出以色列對祂的指控是錯誤的
他們的問題,不在於祂與他們的距離,也不是祂面對他們帶著懺悔的呼求無動於衷。事實上,人們還未求問,祂已作答;人還未尋找,祂就已顯現自己了。祂一直在向他們揮手並告訴他們:「我在這裏!我在這裏!」

65:2更進一步描述神沒有向以色列掩面,而是主動將自己顯明給他們
祂用「伸手」這個與禱告有關的懇求姿勢,在表明祂終日哀求祂的百姓來歸向祂;事實上,不是神需要轉向他們,而是他們必須去掉玩梗的心來轉向祂;從亙古以來,神一直樂意幫助他們,但他們卻長期以來在悖逆祂;他們寧可按照自己的計畫、依據自己的方案行事;可見,不是神不願意回應,而是他們想要神照著他們的意思來行事,當神不願意這樣行的時候,他們便責怪祂掩面或冷淡;這些人身上沒有真正悔改的特點,他們肆無忌憚地惹祂發怒,甚至他們悔改的行為,只是另一種自我表彰的形式。

65:3-4具體描述悖逆之人的各種特別與祭祀有關的不潔行為:
⑴「在園中獻祭」,花園是未經許可的獻祭場所(申命記12:5),這可能暗示了生育儀式或自然崇拜,他們在肥美的花園或茂密的林中,向偶像獻祭。

⑵「在磚上燒香」,可能暗指為敬拜異教神而獻香;磚塊是未經許可的祭壇材料,除了會幕中的祭壇外,律法還授權使用兩種祭壇〜一堆泥土和未切割的石頭(出埃及記20:24-25;申命記27:5-6),因此「磚壇」強調人類根據自己的價值來敬拜上帝的努力。

⑶「坐在墳墓中,住在隱密處的人」,似乎是對死者的崇拜儀式,即死靈法術通過在墓地過夜來接觸死者的靈魂,這是一種諮詢死者或在秘密儀式中過夜的異教行徑。

⑷「吃豬肉的,器皿中有可憎之物的湯」,這可能是獻給異教神明的盛宴。

先知故意透過這些異教的行徑,來描繪他們虔誠宗教外衣下的本質和外邦人進行異教崇拜的動機是一致的,都是在透過宗教儀式試圖獲得神的好感並操縱神為他們服務。

65:5更描述甚至他們還自以為高人一等,完全對自己的不潔和污穢是無感的
他們告誡其他人要與自己分開,以免他們的聖潔被其他人的罪所玷污;因此,他們在神的眼中,根本就是拜偶像的外邦人,如同冒火的煙在鼻孔裡一直嗆鼻,讓人難受,惹祂厭惡,也使祂的怒火不斷地竄燒。

65:6-7用「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強調下述所言的嚴肅和確定
這不僅是要將他們的罪記錄下來給後人做提醒,也在寫下判語,這表明審判是正直的、也是不可避免的。神必做出回應,那些以為神應當會回報他們熱誠的宗教活動的人,神的回報將是他們所無法接受的報償;神的朋友可能在外邦人當中,但祂的敵人可能在聖殿之中(56:6-758:1-2)

神要將報應放在他們懷中,我們知道胸懷是心肺的所在,是象徵生命的中心,人也常將穀物放在胸前用衣服兜起來(「量」給他們),因此神的施報,不是針對他們生命的外圍,而是直指他們生命的核心,他們以為他們在敬拜神,但其實是使祂蒙羞令祂厭惡。

65:8-16強調神打破沉默的時候,就是宣布大審判之時,這審判是他們從未見過的
他們必有救恩,神必應許真正屬祂的子民的哀求,但凡聲稱自己是亞伯拉罕後裔的人,不都是屬祂的子民。這小段分為:
65:8-10,拯救的應許
65:11-12,重申審判
65:13-16,透過對比神的真僕人與假僕人兩者間的命運,將這段做總結。

65:8-10上帝宣告說:祂必不使好人與壞人一同毀滅,即使審判臨到眾人,那些愛祂的人必得拯救

祂以葡萄樹為喻,即使枝子上有些壞葡萄,也不表示整個枝子都會被丟棄,好葡萄必被挑選出來,繼續活下去;神的百姓也是如此,儘管審判來臨,要從那些聲稱是祂僕人的人開始,但那些藉著歡喜順服神來表明信仰的人,卻無需感到懼怕。

神有能力從燒盡的乾柴中興起後裔(6:11-13),並且把真正有權承繼祂地業的人領出猶大。祂繼續以土地賜福的隱喻,來描述祂所賜福祉的興旺和平安,就是牛羊安然躺臥草場;祂也用以色列西邊沿海肥沃的沙崙平原和東邊幾乎寸草不生的亞割谷來代表整個以色列,言下之意,是不管過去他們是處於多麼高興或多麼不幸的處境,神都有能力為那些尋求祂的人帶來恢復、復興和改進。

65:11-12表達與尋求神的人相反的悖逆者之景況,他們的結局就是「歸在刀下」。

這些人非但沒有真正地尋求神,反而離棄祂,忘記祂的聖山,丟棄聖約要求的單純敬拜,轉向其他偶像,想獲得福分。他們為神明提供祭祀的食物,想要掌控未來的命運。因此,神必「命定」(與65:11「天命」同字根,有諷刺的意味)他們所謀的與所得的結果相反,他們如何要彎腰祭拜偶像,也要在彎腰時被殺;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們故意悖逆神、離棄神,去行祂所厭惡的事,來藐視祂的結果。

65:13-14是用傳統的祝福與咒詛的形象,來對比神的真僕人和假僕人的結局:

前者是歡喜吃喝飽足,心中充滿舒暢喜樂;後者卻是挨餓蒙羞,心中滿是哀哭憂傷。65:15-16繼續對比兩者間的命運;那些將自己視為亞伯拉罕後裔的悖逆者,他們自稱的名字,非但不使他們得尊榮,反倒要指控他們,這名必被用在咒詛之中;那真正稱為神子民的順服和守約之人,要取代那些只靠外在與神建立關係的人;因此,那些真正求福祉的人,是以以色列的神為神並遵行祂道的人,他們可以藉著看見被神由「從前的患難」中拯救出來之人的生命,明白神非常樂意使他們的那些患難從祂眼前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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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假冒與真實」、「悖逆與順服」、「咒詛與祝福」交替對比的畫面,深深提醒我們三件事:

首先,屬神的子民或僕人的身分,不是透過外在的條件或信仰禮儀來證明的;而是藉由在實際生活中的每個境遇能真實地順服祂的話來顯明的。人無法洞察在外表下人心的思量,但神看得一清二楚;悖逆的人,不只是那些不信神的未信者,更包括這群信主卻不行主道的人;這等人或許他們熱心參與教會服事、也熱心參加各樣聚會與奉獻,但若他們想以這些來為自己貼上敬虔的標籤,凸顯自己與別的基督徒不同,或是以此想操控神為他們服務,那麼,他們在神的眼中,就是虛假的僕人、悖逆的子民。

其次,蓄意悖逆神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因我們往往活在神是慈愛的、卻遺忘祂也是聖潔公義的信息中,以致我們對神的形象往往是一位不會生氣又會發送禮物的聖誕老公公,結果我們就常常向祂挑釁,如同有些孩子似乎有一種特殊的能力來激怒他們的父母,他們知道如何按爸爸媽媽的按鈕;他們傲慢地主張自己的獨立性,並在權威面前揮舞拳頭。我們都知道走到一頭兇猛的熊身邊捅它是很愚蠢的,但為什麼卻要惹比熊可怕千萬倍的全能神發怒?

第三,上帝的慈愛是奇妙的,祂本可以任憑我們在罪中死去,祂可以說:「好吧,既然沒有人在找我,那我為什麼要找他們呢?」但相反,即使沒有人追尋祂,祂卻在追尋我們,祂做了很多事情來引起我們的注意,祂也不斷地呼喚我們說:「我在這裡,並向我們伸出雙手。」

因此,不要說神不回應我們,而要省思自己是否有正確的回應祂;我們必須認知問題不在祂,而是在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