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創世記47:13-26
《經文釋義》
47:13-26記載約瑟的商業和行政技能,他為法老獲取財富,同時讓人民心存感激地成為奴隸。但我覺得有趣的是,經文沒有任何地方說以色列家族受到飢荒的影響;也就是說,敘述的重點是在埃及人因飢荒而發生的事情。顯然,看起來埃及人比雅各的家族遭受的苦害更劇。
47:13描述飢荒災情的嚴重為「饑荒甚大,全地都絕了糧,甚至埃及地和迦南地(的人)因那饑荒的緣故都餓昏了。」飢荒耗盡了埃及人自己家中的存糧,更不用說迦南地的情況更是嚴峻;因此,人們不得不把所有的錢都花在購買糧食來養活自己。於是他們都到約瑟那裏購糧,約瑟打開儲存在各城的糧倉做販賣,他就「收聚埃及地和迦南地的銀子」(47:14),並將銀子「帶到」法老那裏。「帶到」在希伯來語中與拾取收割剩在地上的零碎麥穗所用的詞相同,這暗示埃及人和迦南人已湊齊最後的錢來養家糊口。在此,我們也看見約瑟在販售糧食的過程,他也非常清潔和忠誠地守分際,沒有利用法老的信任和職務之便來中飽私囊,他完完全全將所得的銀子送回法老處。
埃及人和迦南人銀子都花盡了,但飢荒期未過,他們又缺糧了。於是埃及人就來到約瑟處求賜糧食過活(47:15),這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若處理不好,是會衍生動亂的。約瑟一則不忍心百姓受苦,另則運用智慧來解決百姓與國家的困境,他提出「用牲畜交換糧食」的措施(47:16-17)。
在這敘述中,最特別的是首次出現「馬」這重要的牲畜;而約瑟以牲畜換糧的措施,不僅暫時緩解百姓的生存危機,也保住這些牲畜不會因牠們的飼主缺糧而滅亡,又將牠們的主權轉移到法老手中,使日後飢荒結束而開始耕種時,有牲畜可用。當用牲畜交換糧食的第二年,很可能是最後一個荒年,埃及人的糧食又吃完了,他們又來求見約瑟,並主動提議將自己和自己的土地賣給法老以得存活,並防止土地不會因他們缺糧而死就荒涼(47:18-19)。
約瑟接受他們的提議,就為法老買了埃及人和他們的田地(47:20),他也將散佈在鄉間的百姓遷徙到他們鄰近囤糧的城市(47:21),等候荒年過去,再分配給他們田地,為法老耕種(47:23);約瑟這政策或許也將人們從他們的土地上移走,使得所有權的轉移更加切實和永久,因一旦離開他們的土地,他們對它的情感依戀就會減弱。而在這段記述中,特別提及「祭司的地,約瑟沒有買」(47:22),因為他們領有法老的常俸,無需販賣自己的土地;何況埃及祭司的權力最好不要去干擾他們,以免滋生不必要的政治問題。
在接受百姓的提議後,約瑟也為他們的未來做設想,他將他們的提議修正為較公平的具體政策(47:23-24)。國家會提供他們種地的種子,將來他們耕種收成的20%要上繳給法老,80%歸他們自己所得過生活。這實際上是一筆公平的交易。當時有誰不會因為只繳納20%的稅而感到興奮,尤其是當政府承擔所有風險時?其實,在約瑟時代的世界,有證據表明政府的稅收通常在40%到60%之間,可見這是一個非常有利於百姓的徵稅。
因此,百姓以感恩的心對約瑟說:「你救了我們的性命。但願我們在我主眼前蒙恩,我們就作法老的僕人。」(47:25)於是約瑟就藉機將它訂為埃及的法律規條,直到摩西的年代:「法老必得五分之一,惟獨祭司的地不歸法老。」(47:26)神藉著約瑟救了埃及人的性命,並使埃及的王權得到堅固。在此,我們看見摩西記載這項拯救埃及地的工作,表明另一個法老奴役約瑟家人是多麼邪惡忘恩負義(出埃及記1:8-14),因自始至終,一切祝福都來自於主。當埃及人善待上帝的選民並聽從上帝透過亞伯拉罕的後裔賜予的智慧時,他們就會繁榮昌盛。在摩西的日子,埃及因不再祝福耶和華的百姓而受苦(出埃及記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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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在這章經文的任何地方,你都沒有看到以色列的兒子們來到法老面前尋求食物,這難道不奇怪嗎?這並不是說他們沒有經歷過飢荒影響的衝擊(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這樣),但很明顯,飢荒並不是他們自己關注的焦點,這既有趣又具有啟發性。事實上,經文的重點是他們的「生育甚多」(47:27),而不是飢荒的困境。這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來說,格外提醒我們與其專注於我們在埃及的飢荒(環境的艱難),不如專注於神要透過我們來實現祂在我們身上的計劃;也就是說,神國度的擴展應當是我們人生關注的焦點,而不是對現實生活的需要與困境中的自我期待。
當我們這樣做時,我們就能更好地為我們的現在和未來做出合神意旨的決定。因為上帝對祂子民的供應不需要在國家經濟繁榮的時期,以色列人在埃及最黑暗的時刻卻繁榮昌盛。以色列得到了充足的供應,而許多其他國家卻沒有。如果神能在飢荒時照顧祂的子民以色列家,祂也能在現今時局艱難的時刻照顧我們。上帝供應祂百姓的能力並不取決於股價指數,而是祂是掌管天地萬有又厚賜萬物給人享受的神(提摩太前書6:17b);更何況祂對祂的百姓正有一個偉大的計畫,祂怎會無端地棄祂的百姓而不顧呢?
此外,我們從約瑟身上看見一位職場的美好見證人,他站在法老與百姓中間,使雙方得益處,讓百姓得以存活並在未來有安定的生計,而法老得著財富、牲畜、土地與人力,而且藉這飢荒的問題為國家訂定一個安定的具體政策;在這其中,唯一沒有拿到所謂好處的,只有執行官約瑟本人。這提醒我們被賦予某個權柄或職位的人,當扮演好自己的職分與角色:
首先,必須去除為己牟利的思維;不可以藉權位和職務之便來討好上司或下屬,作為自己未來出路提升的點數或是有麻煩時的保護膜,也不能藉此想來撈得任何實質的好處。
其次,要清楚自己所被賦予的角色和功用,站在這個角度來思考如何有效地落實自己受託的職分。
第三,更重要的是,別忘了自己無論扮演甚麼角色或擔任何種職分,實質上我們都是蒙神所差的傳道者,是祂的見證人,也是最終要向祂負責的;因此,我們當以事奉神的態度來做好自己的職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