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創世記4:9-16
《經文釋義》
人墮落後,神呼喚亞當的第一句話是「你在哪裡?」(3:9),現在該隱犯罪,上帝卻問他:「你兄弟亞伯在哪裡?」(4:9),罪的惡果越來越嚴重,對人的捆綁越來越厲害。人墮落後,只過了一代,就出現嫉恨、謀殺、說謊和悖逆,難怪到了挪亞的時候,「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6:11),神必須用大洪水來審判全地(6:13)。我們若對照亞當和該隱這倆父子的罪行,可以發現有下列幾個對比:
(1)亞當是被欺騙而犯罪(3:4-5);該隱卻是連神都不能說服他脫離罪(4:6-7)。
(2)亞當是想自己成為神,滿足肉體的情慾(3:6),似乎不影響別人;該隱是由嫉生恨,進而殺人(4:8)。
(3)亞當犯罪後,知道神無所不知,還不敢隱瞞事實,只是掩蓋動機、推卸責任(3:12);但該隱卻滿不在乎地用「我不知道」來否定事實。
(4)亞當犯罪後,知道內心有愧,還不敢向神頂嘴,只是躲藏起來(3:10);該隱卻大膽地用「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來頂撞神。
(5)亞當在沉默中接受神的懲罰,盼望神的應許實現(3:20);該隱卻大發牢騷(4:13-14),不願接受神的刑罰。
(6)亞當的犯罪,破壞了人與神的關係、夫妻的合一;該隱的犯罪,破壞了兄弟的骨肉之情。
該隱面對上帝的問話,不僅用不在乎的態度回答說:「我不知道!」這是一種明知上帝如此問,就是祂已經知道這事,是祂給予該隱一個認罪悔改的機會,但該隱拒絕這機會並蓄意否認到底;甚至他硬嘴駁斥並挑戰上帝,說:「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4:9)藉此卸除他對兄弟亞伯應有的關顧責任;此處的「看守」與亞當「看守」伊甸園(2:15)是同一個字,它在舊約中也常用來描述牧羊人的工作(出埃及記22:6,9;撒母耳記上17:20);若是這樣,那麼手刃兄弟亞伯的該隱可能是冷酷無情地回覆上帝說:「我豈是牧養那牧羊人的人嗎?亞伯身為牧羊人,他應該懂得看守自己。」
上帝第二次發問說:「你做了甚麼事呢?」(4:10)這問話也是上帝先前對夏娃的詰問(3:13)。表面上,它是一個問話;但實際上,它是一項控訴。沒有一件隱藏的事是可以遮蔽鑒察人心又眼目遍察全地的神,因此,上帝直接指控該隱所犯的罪,「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4:10)這話可譯為「你聽!你兄弟的血從地裡向我哀告。」這是生動地描述亞伯的血日夜不停地呼求上帝:「請為我伸冤報仇」、「請為我伸張公義」;隨後,作者也生動地描述地下陰間如同一頭怪獸,正張開口接收死人亞伯(4:11a)。
因此,上帝對該隱宣判:⑴「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4:11b,12a);不肯悔改的該隱所受的譴責,比亞當更重,亞當是「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3:17),是間接受咒詛;該隱卻是「你必從這地受咒詛」,是直接受咒詛,表示這地不再給該隱效力,也就是「耕種也不會有收成」,地被死亡所污染(4:11),不再替他效力,這是對種地的該隱最大的懲罰,比亞當的懲罰「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3:17)更嚴重。⑵「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4:12b);意思是該隱在地上不能安息,居無定所、到處漂流,無處可以定居久住。這兩種刑罰連在一起,就是該隱每到新的地方耕種,都沒有好收成,只好換地方,但又是這樣的結果;因此,他一直在搬遷求生存的循環裡,真是生不如死。
面對上帝的宣判,該隱對祂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4:13)這是該隱有悔意的呼求赦罪呢?或是毫無悔意地抗議受罰過重?若對照上下文,應當是後者的解釋較合適。該隱在此抗議自己受的刑罰過重:
⑴「種地,地不再效力」(4:12);
⑵「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祢面」(4:14a);當時該隱以為上帝只居住在伊甸園和伊甸園附近,他被趕出伊甸地區,就不能和上帝有親近的機會,完全失去聯繫。
⑶「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4:14b);這不只是因地受咒詛必須不斷搬遷的因故,也是因心生畏懼,害怕被殺而漂流各地逃亡。
⑷「凡遇見我的必殺我」;這些該隱所說遇見他的人,是亞當夏娃的其他兒女;
雖然4:1-8只描述亞當夏娃生了該隱和亞伯,但不意指亞當夏娃生了這兩兄弟之後,就沒再生了;我們當知道「生養眾多」是上帝給亞當夏娃的吩咐,不記載其他兒女,是因這兩兄弟之事是人類歷史的關鍵事件;更何況,該隱之妻是從那裡冒出來的?顯然是他的胞妹中的一位;因此該隱這話是他害怕被其他弟妹給追殺報復。至此,該隱在意的還是自己的處境安危,而不是真心認錯和有悔改之意。
即使該隱間接認錯卻無悔意的哀求減刑,上帝依舊給予一些恩惠,祂對該隱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4:15a)「七倍」象徵的意思,表達「絕對的禁令」,亦即「任何人都不准殺該隱」,因殺他的人必要被殺。同時,上帝「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4:15b)這「記號」讓人想起以色列人首次過逾越節,把羔羊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作「記號」,但該隱身上的「記號」是甚麼?學者有各樣的揣測,但經文既然未說明,就無需好奇這事為何,不過,這記號顯然是當時的人可以辨識或知道並引以為鑑誡的。
人第一次墮落,亞當還能見神的面;但人第二次墮落,該隱卻是不得見神的面;人越墮落,就離神越遠。「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4:16)「挪得」字義是「漫遊、飄蕩」,地點無法考據,但卻應驗該隱不斷地漂流各地、無以為家。
--
《信息分享》
在這段上帝與該隱的對話中,再次讓我們看見公義的上帝給罪人的憐憫,而悖逆的罪人卻硬頸拒絕上帝的憐憫。從這經文事件,我們可以領受一些啟示:
首先,上帝的愛延伸到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殺人犯身上,祂給罪人該隱一條赦罪的機會,「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上帝是無所不知的,祂什麼都知道。那麼,上帝這問話的重點是什麼?問話的重點不是讓上帝引出隨後的信息,而是要該隱認罪的機會。為什麼?因為如果該隱承認他所做的事情,他所受的刑罰會更容易。可惜!該隱拒絕了,他不僅蓄意否認,甚至悖逆地反問上帝,說:「我豈是看守我弟兄的?」
對今天的你我來說,我們一方面要從該隱身上,看見罪的可怕;另一方面要從上帝身上,看見祂公義的審判中卻帶有豐富的憐憫;因此,面對落在罪中,聖靈在心中提醒我們,我們千萬不要追尋該隱的路,而當效法大衛面對神透過拿單的責問時,立即向神悔罪,這才是修復與更新之路,才是明智之舉。
其次,從該隱悖逆又傲慢地回覆上帝,說:「我豈是看守我弟兄的?」這是撇清他對弟兄有關顧的責任,這是一種孤立主義,是人生字典裡只有「我」的字眼,沒有「我們」這詞;這種自我與高傲的人生,不是神創造(救贖)人的原意,這不是屬神的性情,是屬肉體,甚至是屬鬼魔的性情。今天不少基督徒存在這種孤立主義,他(她)只選擇自己喜歡接近的人或是對自己有利益的人作夥伴,對其餘的人就視而不見,甚至避免與他們有任何來往,這樣的人就是該隱式的基督徒。
同樣,教會若只顧教會名錄上的會友或是固定參與聚會的人,而對社會上的未信者、病人、窮人、孤獨者、老人和世界上悲慘的人,毫無關心的行動,那麼教會也是間該隱式的教會而已。而在教會的服事中,我們若只顧自己的事,要別人體恤自己和協助自己,但對其他同工的事卻看為不關己事,冷漠以對,這樣的服事者就與該隱沒有兩樣。當知道,上帝在聖經吩咐我們向所有人提供愛、友誼、寬恕和恩典,而不考慮階級、膚色、背景、或個性。
第三,罪所帶來的其中一種結果,就是「懼怕」;該隱需不斷更換住處,不僅是耕種工作無果效,更是畏懼被報復而必須更動居所,使人不易找到。罪帶給他的困擾是,他無法與人建立友誼或信任的關係,他心生時刻都處於危險之中,他會從負面與受傷的角度,看待周邊出現的任何人,以至於事事有防衛心和攻擊的超前部署。誠如約翰一書4:18所言:「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着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因此,我們當謙卑地來到神面前,領受祂赦罪的憐憫,從重新讓祂的愛澆灌在我們裡面,除去一切因罪所帶來的懼怕,以致能重新恢復與祂的關係並與人建立正常的關係。
第四,該隱是一個被罪惡所困擾的人,他感受到這一切的刑罰重擔自己擔不起,向上帝求減輕,上帝就在他身上打了一個保護的記號,我們不知道該隱的記號是什麼。但關鍵是,即使是有罪的人也仍然是上帝的財產,祂對該隱拋出一圈保護性的愛。
該隱的記號並不像我們通常解釋的那樣是羞恥的印記,在其他人眼中將他標記為可怕的殺人犯、被迴避並被視為賤民;而它更像是一種恩典的標記,上帝藉此說:「這個人仍然是我的財產。放開手!」上帝的心總是準備好表現憐憫。不過,上帝如此保護該隱的原因,應當也是為了給他時間反省和懺悔,這永遠是上帝的方式;正如彼得後書3:9說:「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躭延,其實不是躭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那些說:「二十個世紀的基督徒生活已經過去,卻什麼都沒有發生;可見,上帝永遠不會做任何事情來糾正錯誤的人。」這樣的人不要錯誤地認為上帝是無能的、是不信實的,千萬不要期望祂永遠有耐心,而是要好好抓住機會悔改和做出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