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3:7-13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創世記3:7-13

《經文釋義》

本段記載亞當夫婦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所發生的兩件事:首先,他們躲避上帝(3:7-8)。其次,他們回答上帝的問話(3:9-13)。對於亞當夫婦來說,這種善惡的知識來自於受到邪惡的控制,就將他們的統治權移交給撒旦,同時,他們也失去了上帝設計的理想生活。

他們吃禁果的第一個結果是「眼睛就明亮了」(3:7),好像瞎子的眼可以看見了,就發現新的世界;不過,他們的眼睛被開啟,並沒有「如神能知道善惡」(3:5),卻立即看見了自己的羞恥,因為神曾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2:17),所以他們的靈性立刻死了,不但與神立刻隔絕,並且夫妻之間也彼此疏遠。罪在他們身上帶出的第一個反應,就是「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3:7)

人在犯罪之前,裡外都十分潔淨,即使「赤身露體」(2:25)也不會覺得羞恥。人墮落以後,心裡就不再潔淨,用自我的善惡標準來觀察世界,世界也都不再潔淨,「赤身露體」就會產生羞恥感。罪在他們身上帶出的第二個接續反應,就是「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3:7);無花果樹的葉子可以說是迦南地最大片的樹葉,雖然它遮蓋的範圍較大,但還是無法遮掩全部,也無法有效遮蔽他們的羞恥。可見墮落後的人,不會主動向神認罪悔改,而是依靠權宜之計,用自己的行為或宗教的方法來作自我遮掩和自我挽救。

「天起了涼風」(3:8)原文直譯為「按那日的風」,這或許是像傍晚時吹來的一陣陣微風;不過,原文中的「日(yom)」在亞喀得文是可以指「大風(風暴)」,這用法是與古代近東的神明在審判的風暴中來臨有關,這樣的用法也可見於以賽亞書27:8和西番雅書2:2。若是後者的意思是正確的,那麼3:8上半節就可以譯為「天忽然颳起大風,他們聽見上帝的轟隆巨響在園子裡四處走動。」這也就解釋為何亞當和女人要躲藏起來,因為他們聽見上帝顯現時的大風作響,他們就立刻藏身於附近的樹木中,要躲避上帝的面(3:8),這是罪在他們身上帶出的第三個接續的反應,因為罪使人「良心」有虧(使徒行傳23:124:16),因此在神面前感到「害怕」(3:10);但罪又使人與神隔絕,寧願靠自己遮掩(3:7),也不願向神認罪,所以只能自欺欺人地「藏」和「躲避」。

人犯罪以後是「躲避耶和華神的面」(3:9),但神所做的卻是主動來尋找人,顯明祂主動的救贖恩典,用「你在哪裡」這個充滿恩典、慈愛的呼喚把人從隱藏的地方吸引出來,而不是用「雷轟、閃電和密雲」(出埃及記19:16)把他們趕出來。因為神無所不知(詩篇139:1-6),但神卻故意問他們在哪裡、做了什麼事,不是要了解真相,而是要引起人的聆聽、思想和回應,引導他們認罪悔改。因此,神與人說的第三句話「你在哪裡?」(3:9;第一句在2:16-17;第二句在1:28-30)這個偉大的呼喚,不是在追究責任,而是在啟發人主動認罪悔改,承認自己的不順服(3:11),好得著神恩典的赦免。但亞當卻沒有抓住這個機會主動認罪,他承認了犯罪的事實,卻不肯承認犯罪的動機。他害怕見上帝,因為神是聖潔的,他因違背了祂的命令而感到羞愧和害怕受罰;這不是神的「聲音」叫人「害怕」,而是罪使他「害怕」;不是「赤身露體」使人藏了,而是罪使他「藏了」。可見罪在人身上帶出的第四個連續的反應,就是用「聽見祢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3:10)這些罪所帶來的結果作為藉口,避重就輕地掩蓋罪的事實。

亞當雖答非所問也避重就輕,但聖潔又恩慈的神再次給他一個機會可以認罪悔改,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3:11)神是無所不知的,祂故意這樣問是要引導亞當承認自己所犯的罪。上帝的問話「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意思是「誰告訴你赤身露體是不好的呢?」而「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是在提示亞當應該主動認罪,不要再閃躲自己的罪責。可惜,亞當選擇的不是上帝給他認罪的憐憫機會,他卻選擇埋怨和卸責的行動,想把自己的罪責撇得一乾二淨,他回答說:「祢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3:12)這話的意思是在事件有兩位該負責的:第一,神應該負責,因為是神造了女人,又親自為他安排了婚姻(2:22);第二,女人該負責,因為不是他主動要吃,而是女人親手摘給他吃的。罪在人身上帶出的第五個連續的反應,就是推卸責任、怨天尤人,破壞了與神的關係、夫妻的合一。

當上帝將問話轉向女人時,就是祂不再給亞當有認罪的機會,祂對他關上了憐憫的門,亞當只能承受祂的審判和罪罰。於是上帝就問女人說:「妳做的是甚麼事呢?」(3:13a)祂給先要負責的人亞當機會,祂也給一同要擔責的女人機會;可惜,女人選擇與亞當做相同的回應,她也照樣不肯承認自己犯罪的動機,不肯悔改,而是把責任推給蛇。夏娃把事件的表象告訴了上帝,卻沒有告訴祂事件的真相。她雖然沒有像亞當一樣直接把責任推給神,而是說「那蛇引誘我」(3:13b),但這也等於指責神所安排的環境有問題;換句話說,她自認是無辜的,要怪就怪上帝所造的那條「蛇」。

--
《信息分享》

這段神與人的對話,呈現出一個強烈的對比:給人機會悔改的恩慈神和硬心拒絕神的悖逆人。在伊甸園的對比是歷史上的第一次,但絕不是最後一次,它在歷史中一直重演著,直到今天也是。「如果有一個地方如此安全,以至於我最壞的一面都可以被知道,我會發現我不會被愛得更少,而是更多地講述它,要怎麼辦?」這是2016年一本名為「治療(The Cure)」的書提出的問題。

我們是否擁有一段如此安全的關係,以至於可以知道我們自己最糟糕的一面,並且當我們分享它時,我們的愛不會減少,反而會增加?這讓我們思想自己和上帝以及和教會裡的任何人有這樣的關係嗎?如果不是,為什麼不是呢?為什麼我們會像亞當夫婦那樣,聽見上帝的腳步聲就躲藏起來?為什麼害怕人看見我們的真相,就像亞當夫婦一樣用無花果樹葉想遮掩自己呢?

我們從亞當夫婦憑靠自己的行為要使自己「像神」來看,即使這確實有部分發生了,他們變得像上帝一樣能知道善惡,不過,這也使他們在另一種方式上更不像上帝,因為他們與祂的關係疏離了。換句話說,他們在這裡悖逆了,他們犯了罪,他們看到了自己的赤身,並試圖用無花果樹的葉子遮蓋,因為它們提供了最多的覆蓋面;然而,這些覆蓋物仍然遠遠不夠。您會看到它們的不足之處,因為這些覆蓋物通常被翻譯為纏腰帶或圍裙,纏腰布或圍裙遮住人的裸體效果如何?亞當和夏娃沒有帶著他們的羞恥來到上帝面前,而是試圖將其隱藏起來不讓自己知道,我們今天可能依舊這樣做。

亞當和夏娃試圖用自己的力量來掩蓋他們的恥辱,表明他們不了解它的深度。他們感覺到它的重量,因此試圖減輕它的影響,但無花果葉纏腰布是不夠的,就像今天上癮還不夠一樣;就像今天試圖用自己的正義來掩蓋你的恥辱是不夠的,正如神學家維克多•漢密爾頓(Victor Hamilton)所說:「他們的罪惡感並沒有驅使他們回歸上帝,而是讓他們進入自我贖罪、自我保護的程序;他們必須保護自己。」又如加爾文所說:「上帝的聲音一響起,亞當和夏娃就意識到,他們認為保護自己的葉子毫無用處。」因此,亞當夫婦的這舉動,讓我們知道那些無花果樹葉子是人靠自己救自己的絕望表現。

在這段描述裡,神走近罪人的第一個形象,是給人機會並要憐憫人的神,而不是義怒闐應的審判官。祂特意給亞當兩次機會,透過祂對亞當的問話和對女人的問話,其實祂也給了女人兩次機會。這正如在約翰福音3:16-17中,主耶穌所宣告的:「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上帝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耶穌)得救。」上帝差耶穌第一次來是宣布救罪人的福音,人若拒絕,當祂第二次來臨時,就是要宣告審判。

今天不論我們的罪污有多深、多廣、多大、多久,沒有一件罪是祂赦不了或不願意赦免的;同時,也沒有一件罪是多麼小是祂會忽視、或是我們有能力自救且得規避的。我們當抓住約翰一書1:9所宣告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今天我們是要迎接這位呼喚我們:「你在哪裡?」的赦罪之上帝?或是要面對啟示錄20:11中,那位坐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主?亞當顯然選擇了後者?那我們呢?

我們從亞當和女人對上帝的回話,我們看到一位抱怨和卸責者的形象。在亞當犯罪之前,他將夏娃視為他在世上最大的祝福,他唱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他們是一體的;但現在他把她推開,試圖減輕他的恥辱;亞當不僅責怪夏娃,也責怪神,他稱女人為「祢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不過,這樣的形象在今天基督徒裡,也不惶多讓,我們可能都會複製亞當和女人的用語;經常發怨言的人,實際上也是在責怪神,抱怨「祢所賜給我」的配偶、孩子、工作、牧師、會友……不夠好;「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意思是即使人需要負責,也是應該女人負主要責任,男人即使要負責也是次要的。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同樣,今天許多人犯罪,也是藉口「別人這麼做,所以我也這麼做」、「別人先這樣,所以我也這樣」、「因為……,所以我必須這樣」,把責任推給別人和環境。這些卸責和抱怨的做法,昔日不能除去亞當和女人的罪,反而促使他們繼續陷在罪中不可自拔,這在我們今天也是如此。

誠實面對自己的問題、坦承自己的罪過,這在神面前永遠是最佳的行動。套句先前的話:「如果有一個地方如此安全,以至於我最壞的一面都可以被知道,我會發現我不會被愛得更少,而是更多地講述它,該怎麼辦?」那就是十字架,那是在耶穌裡。這就是我們在花園裡看到的同一位上帝,祂與福音書裡的是同一位上帝,祂正呼喚蒙羞的人,祂在呼喚著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