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9:8-10:4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以賽亞書9:8-10:4

9:8-10:4在論及世界是由神的標準在判定。這些標準不取決於相對的勢力,而是道德上的正直。以法蓮(北國以色列)如果沒落,不是由於她的軍事軟弱,而是按照上帝的道德標準衡量,她顯出了虧欠。以色列與猶大所要面對的,不是亞述的怒氣,而是上帝的怒氣。

雖然本段直接承受的對象是以法蓮,但最終呼籲的是以色列全家。在此,亞述被描述為一股強大可畏的勢力,但倚靠她的必導致災難,因她只不過是上帝手中的工具而已,她本身和其他列國,也都要向神的標準負責。因此,那位將以色列交付亞述手中的上帝,也能夠從那手將以色列拯救出來。

本段分為四個詩節段落(9:8-12、9:13-17、9:18-21、10:1-4),每個段落的結尾都是用「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

9:8-12在指出以法蓮的驕傲,她將自己高舉在神之上,讓神只不過作為我們實現計畫和夢想的工具而已。
她的自信是錯誤又危險的,她將一頭撞上她所忽略的神,神將召聚各方的仇敵來攻擊她。她既不願轉向神,因此神也不會轉向她。以賽亞指出以法蓮的全體國民,無人可逃避這與神對撞的慘局,他們都要認識到自我吹噓是空洞的。先知指出他們輕鬆自若的驕傲,不肯承認自己的有限。

反倒誇口:若有人踢倒磚牆,他們不僅會將之重建,而且會用精心雕鑿的石頭來重建;如果入侵的軍隊照慣例砍倒普通的桑樹林,他們就會以更珍貴的香柏木來代替。也就是他們能夠靠著自己的適應力、資源和謀略,把災難變為成就。然而,神將擊潰他們的驕傲,祂從他們的周圍興起仇敵來吞吃他們。他們離棄那隻伸出來要賜福他們的手,然後發現那手變為發怒擊打他們的手,而且仍伸不收回。事實上,只要他們願意回轉,這怒氣便會止息。

9:13-17在指出人的驕傲自大,導致對社會上的尊貴人士的阿諛奉承,而這行為也使這些人越無法勝任領導的職責。
做領袖的只有知道自己的有限和軟弱,曉得自己至終要向上帝負責時,才會以敬畏和奉獻的態度來迎接受託的職任。不然,當樂於接受別人對自己的讚譽,意味著將功勞攬在自己身上,無形中他們就越來越以讓別人繼續誇獎自己為唯一的目標,做領袖的變成不是帶領百姓走正路,而是迎合百姓的喜好來帶領百姓。

因此,先知一開始指出他們雖經擊打,卻仍不願意歸向神。先知用「頭與尾,棕枝與蘆葦」這兩圖畫,來統稱他們從最上層到最底層的全部領袖,用狗搖尾巴討人喜歡來傳達失職的先知阿諛奉承的現象,他們口中的話不是傳神的聖言,而是針對領袖和百姓的胃口來說,以謀自己的好處。這些領袖必遭驟臨的審判(「一日之間」),是他們沒有時間去預備或調整的,他們都要被剪除位份。

因為自傲自謀私利的結果,他們將百姓引到錯誤的路上。整個國家如同一顆腐爛的水果,敗壞已深入社會各階層,他們口中所出的是愚昧,顛倒是非、曲枉正直,因此,在他們爭戰時,神必不援助他們的年輕壯士,在他們的孤寡的需求上,神也撤去憐憫心。這是神對他們仍伸不縮的怒氣之手。

驕傲的星星之火帶來對領袖的錯誤吹捧,這些領袖也帶領百姓走錯路。這現象必使政府失能且陷入混亂之中,屆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古老論調就出現,一切為己牟利的醜惡就露臉,連人類最深的血緣關係也都要被撕毀。這是先知在9:18-21所要赤裸裸陳述的。
先知在此用彼此有緊密關係的兩種火焰來描述以法蓮的景況:
第一把火是罪惡的火焰;罪是與神的生命次序相悖逆,它剛開始時,只是像草地上的火,但隨著自謀私利和欺騙,就燒進森林邊緣;最後,就像火舌咆嘯,席捲整個森林,煙柱上騰,造成全面的焚毀;罪惡的烈火,至終吞吃了行惡的人。
第二把火是神審判的怒火;罪之所以導致燒毀的結果並導致兄弟相咬相吞噬,因為神只規定一條通往生命蒙福的道路,其餘所有的道路都是通向死亡。

先知具體的呈現罪的吞吃能力,特別它能表現在人際關係上。人類最深倚靠的這些關係,都無法從自謀私利的火焰中倖存。當環境被人的慾望罪惡汙染時,是悲哀的;而當人際關係被毀滅時,則是悲慘的。在北國,從首任君王耶羅波安離世後,流血政變成為政治的常態,直到被亞述給吞滅。北國中最大的兩個支派以法蓮和瑪拿西都是出自約瑟家,他們適恰地呈現北國存在的特點,就是兄弟相殘,而且這兄弟相殘的景象,也擴及南國猶大和北國以色列。

世人的驕傲最後表現為壓迫,人開始故意忽視弱勢者的權利,欺壓和不公義的醜陋都毫不遮掩,這是國家病入膏肓的現象,她的結果,只有「禍哉」為她存留。

以色列的命運或是任何其他人的命運,都取決於與神的標準之間的關係。


先知在10:1-4控訴那些當維護國家法律的領袖,卻行事只顧損人來肥己,他們或透過增添新法律來壓榨弱勢的百姓、或是藉由故意曲解法律行欺壓之實,這種不公義的濫權惡行嚴重地對撞公義的上帝。

但有一天,這位將權柄託付給他們的上帝,祂要來視察他們的管家工作;那時他們要做些甚麼呢?先知這話,不是如果主人來的假設性問題,而是主人何時來的問題,是他們要如何交帳的問題。到時候,他們要面臨的是一個受罰遭災難的日子,無處可躲藏,因為唯一能護庇他們的,現在正是給他們帶來災難的那位。

當毀滅從遠方橫掃而來,這些領袖藉著不法權位所得的一切財富和職位,都將失去。他們為肥己而犧牲弱勢者,必遭受與其他人相同的命運,就是擠身在被擄的行列,撲倒在被殺者的屍堆中,因為在神的審判怒氣中,他們自誇的地位、權勢、財富,都毫無意義。

可見決定以法蓮和猶大的命運的,不是亞述那勢不可擋的軍力,而是他們背離神和拒絕順服祂話語的原則。就是這種失敗,使他們自陷毀滅的險境。世上任何的權勢,實質上是毫無舉足輕重,因為神才是真正掌權的那位,亞述和以色列都要一同被神的標準所衡量和審判。









這四節詩是聖經對社會分析的經典之作,所呈現的罪惡發展的邏輯令人印象深刻,其必然性更是令人恐懼。上帝所發出的話語,如果被祂的百姓置若罔聞,從這個容易被忽視的罪惡開始,其他一切都會如黑夜接替白日一樣的必然。

以色列和猶大面臨同樣的挑戰:願意接受上帝的話並遵行嗎?

以賽亞對社會分析的整個邏輯就是源於這個問題。先知宣示國際強權的攻擊,是來自以色列悖逆神話語的標準,使他們遭受神的審判。


當我們將先知所控訴的以色列的罪狀與我們時下的社會做對照時,不難發現相當類似,這著實提醒我們必須留意這首詩的四重唱「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因此,我們必須謹記:

第一,世上唯一的最終審判者是創造萬有的上帝,我們至終都要向祂交帳。今天我們不管在社會上扮演甚麼角色,我們不是在向上面的領袖負責,以致需看他們的臉色或期待來辦事;而是要向上帝負責,是用這樣的態度來經理地上的人生。因此,我們當以遵從祂的話語為職志,而不是屬世的標準或是表面上對我們有影響力之人的看法;我們當取悅的是這為至終的審判者,而不是迎合普羅大眾和討地上暫時領袖的歡心。

第二,這四重唱點出罪若沒對付清楚,那麼罪的火焰是會擴大並延燒各個領域,直到一切都被毀滅。從驕傲吹捧卻衍生到撕裂生命最核心的親情關係,這是人犯罪起初所無法想像,但卻是歷史一再重演的戲碼,從伊甸園中亞當和那女人的企圖像神一樣,沒多久就升級到家中的兄弟謀殺案件。我們不要以為罪可以控制在某個領域或範圍,它就像covid-19一樣不斷的變種而且越來越難對付,我們需要警醒靠主來將罪的病毒做清零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