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26:34-27:29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創世記26:34-27:29

《經文釋義》

26:34-35插進以掃娶妻的事件,在呈現以撒家庭的混亂,也為後續第27章的家庭欺騙悲劇做鋪路。「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就是以撒一百歲的時候(25:26),他娶兩位赫人女子為妻,她們分別是比利的女兒「猶低」(意為「讚美」)和以倫的女兒「巴實抹」(意為「香氣」)。以掃娶妻目的可能是為了和迦南人的首領聯姻,擴張自己將來的勢力,但他並沒有徵求父親的意見。他不但娶了祖父和父親所不喜悅的迦南妻子(24:328:8),而且還娶了兩位,因此以撒和利百加為以掃及其後代的信仰而「心裡愁煩」。

接著,歷史鏡頭轉到「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27:1),此時的以撒年歲到底幾何?我們若由雅各下埃及時是130歲(47:9),荒年已經過了兩年(45:6);而約瑟30歲見法老(41:46),是7個豐年的開始(41:47);約瑟的出生大約是雅各在拉班家做苦工14年之後(30:24);由以上推算,雅各到拉班家大約是130-2-7-30-14=77歲。而以撒60歲生雅各和以掃(25:26),因此,此時以撒應該已經137歲。因為以撒同父異母的哥哥以實瑪利的壽命是137歲(25:17),以撒可能就認為自己也時日無多;但實際上他一直活到180歲(35:28),在孫子約瑟被賣到埃及之後12年才去世(37:2)。

不過,以撒不只是肉眼的昏花,他也是屬靈眼目的昏花。神已經清楚地指示「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25:23),但以撒並沒有照著神的啟示去祝福雅各。他為以掃的婚姻「心裡愁煩」(26:35),但也沒有因此疏遠以掃,反而偏心地想把全部的祝福都給以掃(27:36)。他要在不知有沒有明日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口慾,就吩咐以掃拿打獵的傢伙去獵捕野味,做成美味給他吃,然後他就把長子的祝福賜給他(27:2-4)

可見,這不是因為以撒老糊塗了才晚節不保,而是他的天然本性就是如此。對以掃來說,這是天大的好消息,也可以合理的取回先前被雅各騙走長子名分,因此他立刻照辦。但沒想到這段父子交易的私密話,卻被利百加給聽見了(27:5)。利百加立刻要阻攔這事,於是她去找她的愛子雅各,告知他父親的打算,以及他將丟失長子名分的危機(27:6-7)

同時,利百加立刻吩咐雅各:

⑴他必須要按著她所吩咐的去做,務要聽從她的話(27:8)

⑵他要去羊圈「拿兩隻肥山羊羔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27:9),因為利百加深知丈夫以撒愛吃的口味。

⑶他要把她精心預備的美味拿去給他父親以撒吃(27:10),好使雅各可以得取父親以撒的祝福。

雅各向摯愛他的母親利百加指出這建議案的破綻之處,因為他的皮膚光滑與多毛的兄長以掃不同,很容易被父親識破,他害怕被揭穿後「招咒詛,不得祝福」(27:11-12)。可見雅各不是反對欺騙父親,而是擔心計畫不周詳而惹禍。作母親的利百加深知雅各卻步的擔憂,就提出讓雅各心安的修訂案〜「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把羊羔給我拿來。」(27:13)若有差錯,她會承擔雅各應得的一切後果或痛苦。

雅各聽到母親的保證後,卸下原本的擔憂,知道母親心中已有全盤的周詳計畫,就立馬照母親的吩咐去行。利百加不僅作成切合以撒味口的美味和餅,也將滿是以掃味道的以掃衣服給雅各穿上,又將山羊羔的皮包在雅各的頸部和手,將他改裝為以掃的樣式,要使眼睛看不見的以撒辨識不出來(27:14-17)

隨後,雅各就展開騙取父親以撒之祝福的行動(27:18-29)。雅各到父親以撒那裏,以撒眼盲但耳並未失聰,因此當雅各喊他「父親」時,他心中懷疑這聲音不是以掃的聲音,就回問說:「我兒,你是誰?」(27:18)雅各自然謊稱自己是以掃,但並未釋疑,因此再提問他為何這麼快就打到獵物並做成美味呢?雅各就再謊騙說:「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使我遇見好機會得着的。」(27:20)雅各一旦開始說了第一個謊,就會繼續說第二謊,而且性質越來越嚴重;他先是謊稱自己是以掃,接著就妄稱神的名來圓謊。這時以撒仍是未卸下心中的疑問,又提出作確認的要求,要雅各進前來讓他摸摸手和聞聞味道,以觸覺和嗅覺作最後的驗證(27:21-23)

雖然聽覺告訴以撒聲音是雅各的聲音,但體味和手的觸覺卻是以掃的,最後在美味的誘惑下,只是有氣無力的再補問一句:「你真是我兒子以掃嗎?」(27:24)相對父親心房逐漸卸下,雅各欺騙的語氣卻越發肯定,他回說:「我是。」(27:24)以撒就請假扮以掃的雅各將美味和酒遞給他吃喝。

在吃喝後,以撒就藉著要雅各前來與他親嘴,再聞一次這是否是以掃的衣服氣味,等再無疑慮後,他就給假扮以掃的雅各祝福,這祝福是以詩歌的形式呈現(27:27-29),這祝福有三方面:

⑴「我兒的香氣如同耶和華賜福之田地的香氣一樣」(27:27);這代表上帝厚賜土產的豐富,也為下一句豐饒的土產作鋪路。

⑵「願上帝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許多五穀新酒」(27:28);這是在迦南地豐收的必要條件〜時雨與肥沃土壤,以及豐收的描述。

⑶「願多民事奉你,多國跪拜你。願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27:29);這是承受亞伯拉罕作多民和多國之父的應許(17:4-6),領受長子的名份,以及承繼亞伯拉罕得福的地位(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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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這段記載可以說是一齣家庭悲劇,家中的四個人物都按自己的意思在生活或行動,看不見神的意旨在他們心中被高舉和順從,親人間互相爭鬥、盤算和猜疑。以撒家為什麼做他們個人想做的事?自然墮落告訴我們,經文中的四個主角和我們都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中,罪惡的本性緊緊抓住我們,直到我們最終被上帝的恩典改變和榮耀。因此,我們的動機受到污染,甚至常常受到自私的驅使也就不足為奇了。我們的意圖應該是為了促進上帝國度的目的而活著,並看到祂在我們所說和所做的一切中得到榮耀。但可悲的現實是,自私的計劃決定了我們的大部分決策,如同昔日以撒家的各人。

今天當我們不依靠上帝而追求自己的抱負和繁榮時,就會發現我們會不惜一切代價來獵取我們想要的事物。除了公義正直之外,我們還會因我們的罪惡行為而播下我們沒有預料到的惡果。即使我們蒙揀選的人在上帝的計畫中搞得一團糟,然而,上帝仍然掌管一切,並執行祂至高無上的決定。歷史始終是「祂的故事」,我們無法讓祂的計劃偏離軌道。雖然我們有時會失信,但祂總是表現出祂的信實,聖約的應許總是在祂的控制和成就之下。這是我們應當心存感謝的。

可見神容許這事發生,清楚地讓我們看見,即使是在神的計劃裡被選召出來的列祖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他們天然人的本性也都是體貼自己、不體貼神。我們也和以撒一樣,雖然也能承受應許,也能享用恩典、享用神,但若不時時警醒,讓基督管理自己的生命,也難免做出不合神心意的愚昧事來。

若就細部來檢視事件中三個主要人物(以撒、利百加和雅各),我們可以發現他們問題的確有著「不信或抗衡神旨意」的共同性:

在以撒方面:以掃結婚十七年後,以撒和利百加為兒子選擇的配偶苦苦愁煩了十七年(26:35)。他應該清楚,以掃不適合作為他祝福的人選。此外,他一定知道上帝對利百加預告的應許「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25:23),但當以撒認為他死的死期快到了,他卻依然想將祝福傳遞給以掃,而不是雅各。以撒的罪是他把祝福看作是他個人的財產,可以按他自己的意願分配,而不是把它看作是來自上帝的委託,他是上帝的管家,他必須按照上帝的命令履行。

再說,以撒的動機也是錯誤的;他認為獻上祝福是為了獲得另一餐以掃的美味,他願意用本應屬於雅各的祝福與以掃的美味作交換,正如以掃願意用長子名分,本應屬於他的名分,來換取雅各的紅湯一樣。我們在兒子身上看到的同樣的弱點在父親身上也很明顯。以撒是在腦經清楚的狀態下想推翻上帝所揭示的旨意,是基於肉體的慾望,他喜歡以掃打獵的美味(25:28;27:3-4)。他在滿足自己的感官慾望,違背了上帝的計劃,這是一張令人遺憾的照片。

就利百加而言,她想要保住上帝的應許人選(雅各),但是出於個人自私的原因,雅各是她最愛的兒子。在她與丈夫謀算的角力中,雅各是她的棋子。因此,即使表面上她可以聲稱:「我這一切都是要讓上帝的旨意實現」,但這種說法是虔誠的騙局。利百加想要她的方式,替上帝作成上帝會做的事,她看著以撒的打算,她若不採取行動,那麼上帝給雅各的應許就會失去。

因此,她願意欺騙自己的瞎眼丈夫,也願意將自己的兒子拉入欺騙的行列之中,以求達到她自己的目的。這是一種對神的意旨沒有信心的示範,是對神的掌權失去信任。不少時候,我們也是看環境的演變與神和祂話語的應允背道而馳時,會仿效利百加的保護神的計畫。小心!這會讓我們弄巧成拙,反倒吃進許多的惡果。

最後,談談雅各。顯然,雅各不是一個有屬靈思維的人,他不懼怕上帝或祂的道德法則;他只擔心這個欺騙計劃可能行不通,可能會因此受到詛咒而不是祝福。他心中只想要伴隨祝福而來的財富和優勢,就像他的母親利百加一樣,雅各打著尋求上帝道路的幌子,實質上卻在尋求自己的利益。雖然那一天雅各從父親以撒那裡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祝福,但這種欺騙卻造成了未預料到的嚴重的後果:

⑴之後,他再也沒有見過摯愛他的母親;

⑵親哥哥以掃要他死,逼得他不得不離開自己的家去逃難;

⑶他的舅舅拉班欺騙了他;

⑷他的家庭生活充滿了矛盾,妻妾的不合、兒子們的相忌。

其實,這些苦果,雅各原本無需吞吃的,因為憑著上帝的應許,他會得到與生俱來的權利(25:23),他不需要和他母親一起策劃這個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