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創世記26:1-11
《經文釋義》
創世記26章可以說是唯一專門介紹他生平的一章;雖然以撒是所有族長中壽命最長的(180歲,比亞伯拉罕多5歲),但他的記載比其他族長少。這一章似乎打斷了創世記25章和27章之間的思路。在這一章中,重點是在以撒,而不是雅各身上。與創世記第34章(也打斷了雅各循環)和第38章(打斷了約瑟循環)一樣,這一章似乎笨拙地阻礙了敘述的流暢。然而,這一章的意義在於,上帝已應許以撒,聖約通過他流淌,上帝將與他同在(26:3;24)。上帝「同在」的神聖應許是上帝對以撒的應許的一個顯著組成部分,它不是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的一部分。
三個平行的神同在的宣告出現在記事的開頭、中間和結尾:
⑴「寄居在這片土地上,我會與你同在」(26:3)。
⑵「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26:24)。
⑶正如異教徒國王亞比米勒所說:「我們明明看見耶和華與你們同在」(26:28)。
創世記26章在亞伯拉罕和以撒之間有許多驚人的相似之處:
(1)亞伯拉罕和以撒都得到了上帝祝福的應許(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就在他們欺騙之前的經文中)。
(2)亞伯拉罕和以撒都受到飢荒的影響。
(3)亞伯拉罕和以撒都有被形容為「美麗」的妻子。
(4)亞伯拉罕和以撒都對基拉耳王(在兩個記載中也被稱為「亞比米勒」)撒謊,聲稱他們的妻子是他們的姐妹。
(5)亞伯拉罕和以撒都在這地昌盛。
(6)亞伯拉罕和以撒都因他們所挖的井而與亞比米勒發生爭執。
(7)亞伯拉罕和以撒都築壇敬拜耶和華。
(8)亞伯拉罕和以撒都與基拉耳王立約。
(9)對於亞伯拉罕和以撒來說,第二個兒子是應許之子。
(10)對於亞伯拉罕和以撒,他們的第一個兒子與家族以外的人結婚。
創世記26:1-11類似於亞伯拉罕關於撒拉撒謊的兩個事件(12:10-20和20:1-18)。然而,兩者間很明顯有三個差異:⑴撒拉實際上是亞伯拉罕的妹妹;利百加不是以撒的妹妹。⑵撒拉實際上被帶到基拉耳王的家裡;利百加沒有被帶走。第三,在亞伯拉罕對撒拉撒謊後,基拉耳王在經濟上祝福亞伯拉罕(20:14);但在此,經文沒有記載以撒從基拉耳王那裡得到任何經濟補償(因為沒有帶走利百加)。
本段事件的背景,是提及以撒所住的「那地」發生第二次饑荒,先前一次是發生在他父親亞伯拉罕的時代,兩次的饑荒相隔了大約一百年。於是以撒就遷往非利士人的地基拉耳去 (26:1)。「那地」指南地(12:10),包括以撒所居住的「庇耳‧拉海‧萊」一帶(25:11)。這裡沒有可灌溉的河流,收成完全靠「秋雨春雨」(申命記11:14)。迦南地的「飢荒」都不是出於偶然,而是神用來訓練祂百姓的工具。在基拉耳的治理者叫「亞比米勒」,它的字義是「我父親是王」,是「非利士人的王」的稱號(參詩篇34篇的題標;撒母耳記上21:10),不過,這位「亞比米勒」並不是亞伯拉罕時代的那位亞比米勒(20:2)。
接著,耶和華首次「向以撒顯現」(26:2),祂先對以撒宣告祂的吩咐(26:2,3):
⑴「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顯然以撒面對饑荒時有動了下埃及的念頭,但上帝吩咐他不要重蹈他父親的覆轍,因亞伯拉罕未求問神的指示就下埃及,上帝吩咐以撒要聽從祂的指示行。
⑵「你寄居在這地」;換言之,基拉耳就是上帝現在指示他要寄居的地,這是他學習倚靠神的眷顧來過寄居的生活,而不是倚賴埃及充足的水草來過日子。
若以撒如此行,那麼上帝就應允:
⑴「我必與你同在」;這是上帝首次在創世記向族長作出這樣的宣告,祂要看顧在異地寄居的以撒。
⑵「賜福給你」;這是第二次對以撒的賜福(25:11;26:3),都是在以撒面臨危機中的蒙福應許;但這次的祝福內容具體提到三方面,即把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26:2,3)、使他的後裔加增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26:4)、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26:4)。這三方面的祝福是回應上帝屢次對亞伯拉罕所宣告的祝福,上帝這樣做也是與亞伯拉罕有關,因為祂要履行向亞伯拉罕所起的誓(26:3),也是因為亞伯拉罕遵守了約的要求(26:5);在此,上帝用各種同義詞〜「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26:5),來強調祂所說的一切話,亞伯拉罕都遵守了。
面對上帝的提醒,以撒學效他父親亞伯拉罕順從上帝,按上帝所指示的去住在基拉耳(26:6)。在基拉耳寄居的日子,以撒雖然有神的同在(26:3),也能憑信心順服神(26:6),但在環境面前還是免不了懼怕。他因自己的妻子利百加容貌俊美,擔心當地人因垂涎他的美妻,而使他遭奪妻的殺身之禍,於是效法他父親昔日下埃及的作法,對外謊稱妻子為妹子(26:7)。
然而,神卻讓他「在那裡住了許久」(26:8)都平安無事,用事實證明他的懼怕是多餘的。就這樣過了許多日子,有一天亞比米勒從高處的窗戶往外看,不料看到以撒與利百加在「戲玩צָחַק」(英文直接翻譯作「愛撫」或「親熱」),這詞也與「以撒יִצְחָק」的原文相近,是雙關語。結果亞比米勒一肚子火,表明他可能知道神對從前的那位亞比米勒的警告(20:7),他召來以撒並引用以撒的話去拆穿以撒的謊言:「你怎麼說她是你的妹子?」(26:9)以撒回覆自己因心中懼怕才如此做(26:9)。亞比米勒就嚴責以撒說:「你向我們做的是甚麼事呢?民中險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寢,把我們陷在罪裏。」(26:10)如果他的人民不知利百加已婚而與她發生了關係,就會為他的國家帶來極大的刑罰(20:6-7)。
於是亞比米勒向他的百姓下了一道命令:「凡沾着這個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26:11)也就是嚴嚴地禁止傷害以撒,以及不可輕薄或侮辱利百加。可見神沒有允許利百加像撒拉那樣被之前的那位亞比米勒帶走(20:2),而是事先阻止,用事實來見證祂的「同在」和「賜福」是可靠的(26:3),不需要依靠以撒自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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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這段記載引出了一個問題〜「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你會不相信上帝?」以撒面臨飢荒、敵人的領土和恐懼;但他沒有以信心回應,而是以恐懼回應。當飢荒來臨時(摩西提醒我們這不是第一次來!),以撒決定讓他的家人搬到安全的地方。然而,上帝拒絕讓以撒對安全的渴望使他離開應許之地。以撒為了大多數看不見的和遙遠的祝福而拒絕埃及眼前的豐富,這需要像希伯來書11:9-10所稱讚的那種信心,拋開他自己的安全計劃,並相信上帝會在可怕的信仰之地與他相遇。是的,正是在基拉耳,以撒的信心才能增長,因為留在基拉耳意味著相信上帝的計劃遠比他自己的計劃更好、更可靠。
對此,我們要思想上帝為什麼要這樣做?一方面,上帝這樣做是因為祂不希望以撒在患難中逃離應許之地。站在上帝的聖約應許中,就是在可怕的時刻到來時,仍能堅守!而且,正如我們將要看到的,上帝會帶領以撒親自擁抱聖約的應許。這事件清楚地告訴我們一個真理:與上帝一起住在可怕的地方遠比逃到沒有祂的「安全」地方要更好、更安全。
這是我們所有人都必須學習的教訓!我們是在可怕的地方聽到上帝的聲音!正是在可怕的地方,我們學會了信靠神!正是在可怕的地方,我們才明白真正信仰的意義。今天我們生命若遭逢這些痛苦、困難和可怕的時刻,也就是當我們想逃到自己理解的埃及安全地的時候,切記這些時刻正是上帝最想讓我們成長的時刻!
本段的記述裡也讓我們看見〜我們通過他人的信仰被帶到上帝身邊,但當我們自己跟隨上帝時,我們才能真正認識上帝。在創世記22章中,記載亞伯拉罕聽從了上帝的「聲音」(22:1-2,20),在創世記26章中,則說亞伯拉罕遵守了上帝的聲音、命令、誡命、法規和法律!(26:5)這裡發生了什麼?為什麼當上帝重複對以撒的約時,關於順服的部分又被重述和延長了?其實,在信仰代代相傳的過程中,通常需要保護的不是信仰的祝福方面;每個人都想要一片應許之地,每個人都想去新天新地。
但是在信仰的代代相傳中,我們經常丟失的是信仰的順從方面,信仰是要有代價的,需要跟隨,需要信任和將自己的生命獻給上帝!我們屬靈的長輩或父母談論的想要去新耶路撒冷是一回事,而我們在自己的生活中真正想要跟隨上帝又是另一回事。我相信上帝特別強調順服的條款,因為正是在順服方面,我們最有可能變得鬆懈,並認為我們可以簡單地依賴父母和屬靈長輩的信仰生活。
但事實是,雖然我們的父母和屬靈長輩可以帶我們親近上帝,但說到要真正擁有信仰,我們得自己走在其中並自己去相信神和祂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