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24:1-9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創世記24:1-9

《經文釋義》

創世記24章是創世記中最長的一章,作者用這麼多的篇幅來記述僕人為少主尋妻的事件,顯然這場婚嫁對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來說是非常重要。全章可分為四個段落:⑴24:1-9,亞伯拉罕吩咐老僕為以撒娶妻;⑵24:10-28,老僕遇見利百加;⑶24:29-60,老僕和拉班的談判;⑷24:61-67,老僕將利百加交給以撒。

本段的開始,以一句話來說明現況〜「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24:1)此時老邁的亞伯拉罕的年齡應當介於137歲(23:1)和14歲(以撒四十歲結婚)之間,面對老伴撒拉的離世,他可能估計自己的年日也不多,因此,要趕緊在撒手人寰前為兒子以撒娶親。他目前在各方面都蒙神賜福,但這福必須由以撒和他的後裔來延續,所以,以撒的娶妻就非常重要又緊急。

於是亞伯拉罕刻不容緩地吩咐「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24:2)來執行這娶親的任務;這位僕人有三個資歷:

⑴他是最資深和年紀最老的;

⑵他是亞伯拉罕的管家,負責管理亞伯拉罕所有的東西;

⑶從下文的敘述,可以看出他像亞伯拉罕一樣,全心相信和倚靠上帝。至於他是誰?有人認為他可能就是亞伯拉罕原來心目中的繼承人以利以謝(15:2),但創世記在此卻未指明,只想讓讀者關注他與主人亞伯拉罕的關係。

亞伯拉罕在交代任務前,他先吩咐老僕人起誓,起誓的儀式是「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24:2)。「在我的大腿下」是一種委婉語,這是男性生殖器官的委婉說法,也就是誓言是在立約標誌的地方(割禮的地方)。當時人喜歡拿著或按著「聖物」起誓,猶如今日西方證人在法庭起誓時手按聖經,藉此強調必守誓言,若有違反,刑罰便會臨到,這是一種相當嚴肅的起誓方式。亞伯拉罕也要老僕人「指着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24:3);此處提到耶和華是「天地的主」,顯然強調上帝是掌管全世界的主宰,無論僕人往哪裡去,都在上帝的管轄之中,他都不能不守誓言,同時,這也是請「天」和「地」作為起誓的證人(申命記30:19;以賽亞書1:2)

接著,亞伯拉罕對老僕人提到起誓的重點:

⑴在消極面,「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24:3)雖然亞伯拉罕知道以撒若娶在地的迦南女子為妻,會有很多方便和利益,更能夠被當地人接納,往後的生活就有一層安全的保障;但這樣的結果可能會使他的後裔被拜偶像又道德敗壞的迦南人同化,就會失去應許之福。

⑵在積極面,「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24:4)亞伯拉罕吩咐他幹練的老僕人要到他的出生地,去挑選一位女子回來作以撒的妻子;雖然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的後人也是拜偶像的,但可能道德尚未像迦南人那樣低落,更或許是期待藉娶親之事,可以讓兄弟的家族看見上帝對他的賜福並影響他們來敬拜上帝。

老僕人面對這趟路程遙遠又任務重大的吩咐,他想釐清一些可能發生的狀況是當如何處理,就問若是一定得娶老家的女子,但有可能她不願意遠嫁到這裡,到時候他是否得帶以撒回亞伯拉罕的原生地去娶親和定居呢?(24:5)

亞伯拉罕就作出三點澄清:

⑴絕不可以帶以撒回到米所波大米的老家去(24:6),因為上帝早先吩咐他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12:1),來到迦南,這是上帝要賜給他的應許地(12:715:717:8);況且上帝會差遣祂的使者在他的老僕人面前作引導(24:7);換句話說,這趟任務是出於神的意旨,祂必看顧使之成就。

⑵假若真的發生那女子不願意跟老僕人回到迦南地,那麼他所起的誓,就與他無干(24:8);也就是他無需付上任何責任(民數記32:22;約書亞記2:20)

⑶亞伯拉罕重述先前的話,不准帶以撒回到他(亞伯拉罕)的原生地(24:8)。聽完主人亞伯拉罕的澄清後,老僕人就按著主人的吩咐,為這事起誓,表明他會嚴守誓言來執行交付的娶親任務(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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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這段經文是關於一個忠心的父親為他兒子和他兒子的後代的未來屬靈福祉所做的娶妻規定。為什麼這如此重要?從人的角度來說,如果以撒與應許之地的異教徒通婚,融入他們的文化並遠離上帝,整個計劃可能會被破壞。因此在這段歷史中,我們可以獲得更大的視角,這不僅是關於婚姻伴侶的選擇,也是關於以撒孩子的母親、立約家庭的女族長的女人的選擇。

我們在這裡看到的是一個關心上帝的聖約以及該聖約在後代延續的亞伯拉罕,他顯然渴望看到上帝的聖約應許在他永遠無法看到的世代實現。亞伯拉罕在這裡向我們顯明,他如此相信神的話,如此關心神的應許,以至於他採取一些措施來確保神的祝福降臨在他永遠不會遇見、也永遠不會知道、他們的命運會不會受到影響的後代身上。

我們今天從亞伯拉罕為兒子以撒婚娶的條件中,看到婚姻是男人與女人所立的最神聖的盟約,與誰結婚是我們一生中做出的第二大決定(第一個決定是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主和救主)。亞伯拉罕明白這一點,這就是為什麼他要求他的僕人竭盡全力為以撒尋找合適的妻子。今天不少男人考慮尋找完美的妻子時,他可能會考慮幾件事:她外表的美貌、身家背景、才幹、個性、經濟狀況;當然最重要的是,她願意接受他!然而,亞伯拉罕並不關心這些事情。

正如我們將在今天的經文中讀到的那樣,他派他的僕人為他的兒子找一個妻子,心中有一個要求:她不得危害上帝對亞伯拉罕後裔的立約應許,她要對家族帶來正面的屬靈影響。我想這給我們時下許多尚未婚嫁的基督徒男女,一個很重要的擇偶提醒,要把屬靈影響的因素視為最重要的考量,因這與蒙神悅納和賜福有關。

當亞伯拉罕為兒子以撒的娶妻要求老僕人指著天地的主耶和華起誓,並強調耶和華上帝會差遣祂的使者在老僕人面前作引導,我們可以清楚明白這事是出於神當下的旨意。我們可以從經文中的三個結合一起的軌跡,來體會其中隱藏的上帝的話語:第一個軌跡是應許之子以撒必須有一個妻子;第二,妻子不可從迦南人那裡娶來;第三,以撒不能回到亞伯拉罕被召離開的地方。當亞伯拉罕沉思神話語的這三個軌跡時,他看到它們融合成一條單一的決定線。

於是他的決定是:我將派我的親信僕人在我的親族和我的老家土地上為我的兒子尋找一個妻子,我的僕人必定會把她帶回來。我們從其中可以看見亞伯拉罕所在意的是,上帝應許的話如何延續並成就,而不是他和以撒以及他的後代藉著與在地人結親,以至於可以在這地有更方便、更安全、更得利的生活。亞伯拉罕看重的是關乎永恆的未來,而不是眼前地上暫時的利益。今天在我們面對必須作抉擇的時候,我們取決的最終考量是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