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20:11-15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啟示錄20:11-15



《導論》

緊接著戰爭的審判場景之後,就是神寶座前的最終審判。猶太人常描述這一天,是憐憫和忍耐的日子已成為過去,惡人將蒙受羞辱。



《經文釋義》

約翰第六個看見是「白色大寶座」(20:11),是為著結束舊造並帶進新天新地所設立的審判台(羅馬書14:10)
「白色」代表公義、聖潔、得勝;「坐在上面的」(20:11)是父神(4:2,95:1,7,136:167:10,1519:421:5),而基督則「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希伯來書1:3)。「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20:11),啟示了神以審判者的身分出現,是多麼驚人的一件事,因為「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彼得後書3:12),預備迎接即將出現的「新天新地」(21:1)。沒有人能目睹神的威榮之後,仍然存活(出埃及記33:20),受造物若看見神,只有毀滅一途;但在新的創造裡,祂的僕人卻可以直接見祂的面(22:4-5)

約翰第七個視象,是神按著生命冊審判的場景(20:12-15)
「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受審的是在「頭一次復活」(20:5-6)裡無分的死人,時間在千年國度以後、新天新地以前,為要判斷誰有資格進入新天新地(20:11-15)。因此,「死了的人」(20:12),就是一切在「頭一次復活」(20:5-6)裡無分的死人,他們將「復活定罪」(約翰福音5:29)。他們「無論大小」(20:12),也就是無論尊卑貴賤、階層高低,「都站在寶座前」(20:12)接受審判。在審判大寶座前,有「案卷」(20:12)展開了,它記載各人一生行為的書卷(但以理書7:9-10)。

同時,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20:12);它是蒙神賜下永生者的名冊(13:817:8;出埃及記32:32-33;以賽亞書4:4;但以理書12:1;腓立比書4:3),也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希伯來書12:22)的公民名冊,那裡是「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希伯來書12:23)。可見沒有人敢自誇一生憑良心做人做事,沒有人能倚靠行為作無罪辯護;但惟有那些因信稱義、接受白白赦罪恩典的人,「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以西結書18:21-22)。

隨後,約翰看見「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20:13);當時的古人認為,海上死亡的人是不正常的死亡,無法正常下到陰間,所以這裡特地向最初的讀者強調「海也交出其中的死人」(20:13),這正回答了古時許多人,心中對未被埋葬的死人之命運的疑問;而「死亡和陰間」(20:13-14)是死人的領域,那些留在陰間的人在頭一次復活發生時,是無分的人,是受咒詛的人。

因此,「海、死亡和陰間」(20:13)都要交出死人,意思是所有的死人都要復活接受審判。在猶太人的傳說裡,提到神會將墮落的天使、外邦人和悖逆的以色列人,扔到無底火坑裡;但啟示錄採用更生動的圖像「火湖」(20:14,15),它可能是反映但以理書7:10的火河。雖然火代表立即的毀滅,而非永久的折磨;但早期基督徒傳統,都描述到一種不熄滅的火(馬太福音3:12;馬可福音9:43;路加福音3:17),而啟示錄其他地方也說到永遠的刑罰(14:10-11),火湖的上下文也提到晝夜受痛苦(20:10)。至於「死亡和陰間」已經完成任務,所以不必再存在,所以「也被扔在火湖裡」(20:14)。基督「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哥林多前書15:26),釋放了「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2:15),將來「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21:4)。

「火湖」可以說是垃圾焚燒站,它是「第二次的死」,是撒但、敵基督、假先知、鬼魔、死亡和陰間,以及「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20:15)之人的永遠居所,因此,在「新耶路撒冷」(21:2)裡,再也沒有「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了(21:27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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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這段有關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信息,這肯定不是一個世人流行的主題,但可以肯定的是,審判是聖經中一個不變的主題。我們在世界上仍有許多人忽視了這一現實;他們忽視神公義的要求,他們忽視耶穌基督的贖罪,他們忽視福音的呼召,換句話說,他們忽視審判是聖經永恆不變的主題。

從這個寶座而來的審判,將是絕對的、完美的、有約束力的和永久的審判。在其間,沒有上訴的必要,因為判決是真實的,也因為這寶座的力量,使任何受造物根本就沒有逃脫的能力;它沒有腐敗或不公正的跡象,這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司法體系。

當歷史走到這一步時,你是誰並不重要。約翰看到「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他們是富人和窮人、名人和被遺忘的人、重要的人和可犧牲的人、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人、高貴的人和普通人,他們都會出席;沒有人脫逃或超越上帝的審判,也沒有人被遺忘。

雖然現今我們可能生活在這樣一個時代,如果人們有足夠的政治影響力、官場人脈或足夠的財力,他們就可以逃避審判;但是有一天,沒有人甚至能微不足道以致可以逃避審判,在這一天,大人物和小人物都會站在這裡,那時,你是誰並不重要,你在哪裡也沒關係,因為「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這正是希伯來書9:27所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問題是審判後,你是在哪個地方?是沒有痛苦、死亡、哀傷的新天新地?還是永遠受痛苦的火湖中?這就在於我們的名字登錄在那裡?是審判的「案卷」裡?還是「生命冊」裡?

我們當留意上帝那裡有一「案卷」,在那裡我們地上說過的每一句話都被記錄下來並記住了,我們個人的想法、態度和意圖如何(即使是那些從未付諸實施的想法)也都被記下來;到時候,「案卷」被展開我們就依此受審判,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不會缺少證據。

這不是恐嚇的宗教術語,而是聖靈的提醒,特別對我們領受羔羊救恩的人來說,我們不要隨意甚至肆意踐踏祂所賜的救恩,千萬不要在知道中卻依然背道,走悖逆之子滅亡的路,選擇與撒但和牠的同路人作火湖居所的室友。

這本啟示錄不是無辜者的書,這本書是救贖之書;這本書是為那些在基督耶穌裡贖罪的人而寫的,讓我們「凡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吧!」(啟示錄2:7,11,17,28;3:6,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