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書2:10-16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瑪拉基書2:10-16

《經文釋義》

前一段經文,上帝嚴責祭司的不忠與敗落,因著屬靈領袖的失敗,百姓自然在屬靈的事上,也與他們一同擺盪。上帝現在將箭頭指向全體以色列,指出他們屬靈不忠的問題:不忠於國族的合一(2:10),不忠於他們屬靈的家庭(2:11-12),不忠於他們個人的家庭生活(2:13-16)。先知指控他們屬靈的淫亂、與不信之配偶結合的攙雜婚姻、姦淫與離婚。

2:10一開始,先知瑪拉基代表上帝問這些人為什麼他們對彼此不忠,說:「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上帝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上帝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以色列人是上帝特別呼召並選擇成為祂自己子民的人,而他們在這裡彼此奸詐。他們不忠於彼此,因此,他們也不忠於上帝。為什麼瑪拉基指責他們褻瀆聖約?他到底在說什麼盟約?實際上,這一切都可以追溯到創世記中的真理。他說的是結婚!上帝自己創造了亞當和夏娃。然後是上帝親自在他們之間建立了婚姻之約,以便他們可以將其傳給他們的孩子;到了以色列,上帝揀選他們作為自己的子民,但是他們已經拋棄了婚姻制度的真理,並且破壞了它。

他們變得像沒有上帝的民族;就像按照自己的律法生活的人;就像所有其他外邦人一樣,按照自己的規則和本能生活;喜歡隨心所欲的生活,尤其是在婚姻方面。他們現在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離棄他們從以色列中所娶的妻子,因而就以不忠和背叛的方式對待他們的弟兄。此處的「詭詐」一詞,原意為用外衣遮蓋起來,是表裡不一致,這就無疑破壞了聖約,背棄了神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

接著,先知在2:11指出這「詭詐」的事,也是一件可憎的事,就是「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先知指控的問題,不在於不同種族間的跨文化婚姻,他所反對的是藉由婚姻帶來的攙雜的宗教與屬靈的罪行。這種與事奉外邦神的人通婚是律法上所禁止的(出埃及記34:1416;申命記7:3),而且這些外邦女子將邪教異俗帶進以色列,褻瀆了神的聖所和聖民。

因此,先知指控他們對彼此和對上帝犯下了兩樁令人髮指的罪行:有些人與周圍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的通婚,還有一些人為了娶這些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而與他們的妻子離婚。他們褻瀆上帝如此慷慨地賜予他們祖先的婚姻制度,他們褻瀆和羞辱了上帝的聖潔。上帝針對這種背約所做的回應是:「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2:12)

此處的「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可有兩種解釋:
⑴神要將犯罪者從以色列民中驅逐出去(尼希米記13:28-29);
⑵神要使他們在以色列中絕後(以西結書24:21;何西阿書9:11-12)。
就文脈思路來看,它的意思應當是行這事的人,將來沒有留下一人來獻祭給耶和華,他們的後裔將從敬拜永生神的行列中被剪除。

接著,在2:13,先知處理同性質的另一件事(「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都是跟婚姻方面有關的犯罪行為,也就是跟2:11-12所提在宗教上攙雜的婚姻一樣令神憎惡的事。他們得罪自己的妻子上帝,就拒絕承認他們所獻上的供物和禱告,即使他們在神面前表現出非常敬虔的獻上,流淚哭泣想平息上帝的怒氣,但上帝卻一點也不買單。和合本在此處的「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因原文無「前妻」的字眼,這是後人在詮釋時加註上的,學者比較認同這裡哭泣的敬拜者是那些犯罪背約的獻祭者,因為他們破滅的婚姻誓言,使在他們婚約中的見證人上帝不悅納他們的獻祭。

不過,他們不認罪悔改,還敢問神說:「這是為甚麼呢?」(2:14)為了表達對他們休妻要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的憤慨,先知在2:14用三個片語來形容被他們休掉的妻子:「你幼年所娶的妻」、「你的配偶」、「你盟約的妻」;最後一個片語清楚說明被休之妻,她乃是以色列這立約之民中的一位女子,所以,以詭詐待她就是以詭詐對待她的神,得罪她就是得罪她的神。

隨後,先知也從上帝創設婚姻的初始目的來談到這事,他提到上帝為什麼只將亞當和夏娃造為一體呢?祂可以給亞當造許多妻子,因祂當然有多餘的靈和創造的大能可以提供給他許多配偶,然而我們的上帝正在尋求敬虔的後裔,這種多妻的制度必然對這個目的沒有益處。可見婚姻的目的之一是建立一個穩定夫妻關係和一個穩定的家庭,為兒女提供一個身心靈健康和安全的成長環境。所以,先知勸告說:「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2:15)最後,上帝總結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2:16)此處的「以強暴待妻」原文是「以強暴蓋住外衣」;當時把外衣鋪蓋在婦女身上,就宣告要娶她為妻(路得記3:9),因此以強暴遮蓋外衣就是以強暴對待婚姻關係。

上帝呼召他不顧環境地愛和保護她,那是丈夫對妻子的責任「愛、保護與照顧」。在瑪拉基的時代,一個被丈夫拋棄的妻子會遭受難以想像的痛苦,因為她被遺棄給世界和外面的每一個邪惡。這就是這裡告訴我們,他對她施以「強暴」,因她的家和安全被剝奪了,她不再有他的愛和保護;而他更大的罪過,是他為了愛另一個女人和她離婚了!他們不忠於上帝和祂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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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瑪拉基書是聖經中少數談論婚姻是盟約關係,是與神關係的具體表達的書卷。我們今天從這段經文的信息中,可以學習到有關婚姻事上的三方面:

首先,婚姻是一種盟約。婚約談到作出並遵守對配偶許諾的誓約,這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之間的承諾,而這些承諾適用於終生的獨家關係,是不能與婚姻外的任何對象分享的。這些許諾的誓約是建立在信實和忠誠之上的,也就是說,對配偶的信賴與忠誠遠比期待的戀愛感覺更重要。

其次,上帝既沒有歧視、也沒有認定與未信主的人結婚是可憎之事,這也不是說種族混合婚姻是邪惡的;而是強調不要陷入因與拜偶像之人結婚去拜偶像的錯謬。我們知道舊約中一些偉大的信心女子是外邦女子,比如摩押人路得,她對她的猶太婆婆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但是這些在瑪拉基的時代,有些猶太男子很戀慕這些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並隨從她們去崇拜她們的神,以至於上帝透過先知發出嚴責和警告。

第三,丈夫要保護妻子,而不是讓她們感到不安全,這是上帝賦予丈夫的使命。不僅不要讓她們遭受身體虐待,還要保護她們免受身體虐待的威脅,在情感上、心理上、經濟上和靈性上,要提供她們足夠的安全。此外,不僅要讓妻子有足夠的安全感,而且要讓她感到被愛,這也是基督徒對配偶的責任,要愛自己的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當然今天做妻子的,對待丈夫也要如此。